- 共同缔造与海沧社会建设
- 单丽卿 李秉勤 梁晨 王晶 房莉杰
- 580字
- 2025-04-03 18:48:26
第一章 地方社会建设中的“共同缔造”:作为一种新的政策范式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遵循的原则以及目标要求。中央层面对未来发展目标的明确阐述,也标志着中国正在迈向以社会建设为核心的新时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发展奇迹主要表现在经济领域,以快速的GDP增长为核心指标。但是,在快速的经济增长背后,各种社会层面的矛盾也在不断积累,比如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紧张、群体性事件数量的不断攀升等。面对新的社会形势,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强调社会建设的重要性[1]。社会学家陆学艺指出,中国当前诸多经济社会矛盾的根源在于社会结构的调整滞后于经济结构,即我国经济结构已经是工业社会中期阶段,但是社会结构还处于工业社会的初期阶段,并据此提出应从社会政策入手来寻求解决方案[2]。综观近年来中央层面的政策表述,“社会建设”“社会治理”“民生”等概念被越来越频繁地提出,这都表明中央在不断地推动施政理念的转型。那么,中央的理念转型究竟会对地方层面的政策实践产生何种影响?它是否能够有效地推动地方的治理转型?从中央到地方的政策传导机制又是什么样的?本章试图围绕厦门市海沧区的“共同缔造”实践进行讨论,聚焦的核心问题是“共同缔造”与“社会建设”之间的关联,分别从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角度分析政府间(中央与地方)关系以及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