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运动心肺功能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一、适应证

运动心肺功能作为人体整体生理学客观定量功能测定的重要方法,临床适用范围非常广泛,针对呼吸、心血管、代谢、神经、消化、泌尿等疾病,运动心肺功能数据信息可以为诊断与鉴别诊断、疾病严重程度评估、危险分层与疾病管理、药物器械手术等治疗效果评估、运动康复和预后预测提供客观定量的依据。此外,运动心肺功能可以对正常人功能状态进行整体评估从而更大范围地适用于疾病预防、亚健康的辨识和健康管理与零级预防。

二、禁忌证

(一)绝对禁忌证

急性大面积心肌梗死;急性肺栓塞;未控制的伴有临床症状或血流动力学障碍的心血管病(心律失常、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力衰竭、急性心肌炎或心包炎等);急性或者有明显症状的主动脉夹层。

(二)相对禁忌证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各种心血管病重症;严重高血压(静息状态收缩压>20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者建议在控制后进行;严重血清电解质紊乱;精神或体力障碍、肢体运动障碍等而不能进行运动试验。

需要强调的是,适度运动的运动心肺功能检查没有绝对的禁忌证。症状限制性极限运动时,需严密细致和动态监测运动心肺功能指标的变化并及时终止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