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药食同源的起源
“药食同源”这一说法的出现尚不清楚源于何时,似乎是近代才出现的。20世纪30年代,我国已有“医食同源”的说法。随着养生保健热潮的兴起,20世纪80年代,国内开始出现了一些“药食同源”或“医食同源”的相关论述。同样深受中国医学影响的日本在近代也有“医食同源,药食一如”的说法。“药食同源”这一概念实际上是中国传统医学中食疗、药膳、养生等方面思想的反映,体现了中国传统医学对药物和食物起源上的联系的认识。
一、“神农尝百草”与“药食同源”的起源
药物的发现和人类的觅食活动有着紧密联系。1973年,在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中发现了植物种子30余枚,经鉴定主要为蔷薇科植物的种子,其中以桃仁为主,还包括郁李仁、杏仁等。中医方剂中有五仁丸,即由桃仁、郁李仁、杏仁、松子仁、柏子仁五味药组成。遗址中发现的种子似乎是一种药方的组合,而这些种子的原植物果实又是食物的来源,提示这些药物的发现可能与饮食相关。
药物发现和食物的渊源,尤其体现在“神农尝百草”这一典故中。中华民族农耕文化历史悠久,相传神农轩辕氏即是中华民族农耕文化的始祖。关于这一典故的记载有多种,陆贾《新语·道基第一》记载:“民以食肉饮血衣皮毛。至于神农,以为行虫走兽,难以养民,乃求可食之物,尝百草之实,察酸苦之味,教民食五谷。”可见神农使远古时期的中华民族由茹毛饮血的狩猎时代进入食草为主的农耕时代。目前人类学家通过研究人类不同历史时期的牙齿结构,证实人类最先是肉食,然后转向杂食。《医賸》云:“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此其尝百草为别民之可食者,而非定医药也。”这段文字描述的“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的典故也是目前后人多尊称神农是本草(药物)发现者的依据。神农尝百草的目的是寻找食物而非药物,也正说明了药物的发现和食物的关联。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的序录中说到“藕皮散血,起自庖人;牵牛逐水,近出野老”,也反映了药物的发现源于人民生活中的实践,尤其是饮食活动。
商朝的伊尹,“善调五味,教民五味调和,创中华割烹之术,开后世饮食之河”,在中国食养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被中国烹饪界尊为“烹调之圣”“烹饪始祖”“厨圣”。伊尹烹制的“紫苏鱼片”,可能是我国最早运用中药紫苏来制作的药膳。而后期殷商,有彭祖,又叫篯铿、彭铿,他研制了“雉羹”(《楚辞·天问》),被后世公认为最早的复合汤羹(由豆叶、碎米粉、鸡肉、茭白配餐,进行煮熬成汤羹的食物)。
二、早期食物和药物不分家
“神农尝百草”的典故体现了人们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发现了药物,也表明早期食物和药物的界限是模糊的,这种认识也体现在“食医”分工的出现上。“食医”“食治”的出现体现了古人对食物治疗功能的认识。《说文·酉部》云:“医,治病工也。”这种职位历史久远,《周礼·天官》中将“医”分为食医、疾医、疡医、兽医,其中食医列为首位。“食医”主要掌握调配周天子的“六食”“六饮”“大膳”“百馐”“百酱”之滋味,这与今天的营养师类似,其中疾医主张用“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疾医”,孙诒让在《周礼正义》注曰:“若今之内科医也”。可见作为五味、五谷的食物和药物一样发挥着治疗作用。
周朝“食医”分工的出现促进了“食治”“药膳”领域的出现和发展。东汉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和《金匮要略》在治疗上除了用药,采用了大量的饮食调养方法来配合治疗。唐代孙思邈对食物疗法特别推崇,其在《备急千金要方》中专列有“食治”一项。其后我国第一本食疗类专著《食疗本草》出现。宋代官方修订的《太平圣惠方》则专设“食治门”。由元代饮膳太医忽思慧所编著的《饮膳正要》为我国最早的饮食卫生和营养学专著,其记载的药膳方和食疗方非常丰富。药膳是将食物和药物组方食用,是对“食治”领域的发展。
三、古人对药品、食品界限由模糊发展到清晰
随着我国古代医家对药食认识的不断深入,形成了药、食的模糊界限,既可药用又可以做食品的物种,称为“药食同源”或“药食两用”。从药食同源的起源可以看到古人对食物功能的认识层次:首先是无毒,且能够食用,提供基本营养;然后发现了食物的其他功能:治疗和保健。
中国传统饮食相关理论起源于《黄帝内经》。《黄帝内经》是我国现存的第一部中医经典著作,包括《灵枢》和《素问》两部分,不仅奠定了中医基础理论,还提出了中国传统饮食相关理论,形成了食药的整体理论体系,如四气、五味、升降浮沉、气味厚薄、毒性等。四气是指寒、热、温、凉,五味包括酸、苦、甘、辛、咸,这些可能是古人在生活实践中的感知,又赋予其阴阳五行属性。《黄帝内经》中提出食物和药物一样具有五味,并各有所走,如《灵枢·五味》云:“愿闻谷气有五味,其入五脏。……五味各走其所喜,谷味酸,先走肝;谷味苦,先走心;谷味甘,先走脾;谷味辛,先走肺;谷味咸,先走肾。”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次按食物的性味将食物归纳于五行中的著作,为我国古代药食模糊界限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古人对自然界中药物和食物的区分与认识也是由模糊到清晰的过程。安全性是古人探寻食物的第一个和最重要的特性。“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反映了古人判断食物的一个标准:安全性。《神农本草经》中毒性的有无和大小是判断上、中、下三品的一个重要标准。其所云“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本上经”,说明上品药物包含着食物的内容,无毒且具有补益的作用,可以久服、多服。中品和下品药物则包含着毒的内容,《周礼·天官》载“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而中医传统所云“是药三分毒”说明了毒和药的联系。以“毒”作为药食界限的标准,说明了古人认为食物必须安全无毒。
古人对食药区分的第二个认识基于药食在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功能不同。如《素问·脏气法时论篇》云“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认为药和毒一样主要用于治病,而食物则用于补精气。《备急千金要方》记述“安身之本,必资于食,救疾之速,必凭于药”,明确了食物用于提供营养,药物则主要用于治病。
古人对食药区分的第三个认识则基于性味强弱和厚薄不同。《备急千金要方》云“夫为医者,当须先洞晓病源,知其所犯,以食治之,食乃不愈,然后命药。药性刚烈,犹若御兵”,强调了药物性味猛烈,食物性味平缓。这种性质的差异也体现了古人认为食物对人体的调节功能和药物不同,药物性质强烈,而食物平和,常具有补益作用,主要体现在“食养”和“治未病”方面。如《备急千金要方》认为“人体平和,惟须好将养,勿妄服药。药势偏有所助,令人脏气不平,易受外患。夫含气之类,未有不资食以存生,而不知食之有成败,百姓日用而不知,水火至近而难识”,强调了“食养”的重要性,体现了现代保健的思想。
以上可以看出古人区分食物和药物主要基于其主要功能不同,而首要原则是安全性。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疾病,食物则必须安全并提供人体的营养。由于两者的模糊界限,一些食品又具有治疗作用,这体现在“药食两用”物品上,大多性味平缓,常用于食疗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