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暮年有养:农村贫困老人扶持政策评估及建议
- 唐丽霞 姜亚勤 赵文杰
- 3503字
- 2025-03-31 03:42:56
二 与子女居住老年人代际赡养情况
子女赡养是老年人获得物质支持和精神扶持的重要来源,尤其是对劳动能力下降、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来说,能够得到子女较好的赡养对晚年生活非常重要。现代社会赡养的内涵已不再仅仅是温饱,而是包含物质及精神享受,它主要通过晚辈在家庭中承担对父母或长辈的赡养义务而实现(李丽、谢光荣,2013)。仅就物质赡养层面来说,连片特困地区农村老年人在物质赡养上面临的困难比较普遍,自身劳动能力下降且无有效收入来源,同时子女经济情况较差无力给予老年人应有的物质赡养,使得老年人在生活上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就老年人生活的物质基础而言,亲属赡养补助费的多少是造成老年人收入差异的首要因素,因此有无子女是影响老年人收入水平的关键因素(姚引妹,2002)。胡月婷(2011)研究了我国农村留守老年人存在的问题,发现我国目前仍然通过自己劳动获得收入的留守老年人比例高达80.9%;同时近半数(46.9%)的留守老年人每年从子女处获得的经济供养总量在1000元以下,老年人有限的收入常让他们入不敷出,只能维持温饱。总体而言,贫困地区老年人在获得子女物质和精神赡养方面都不尽如人意。
1.老年人与子女共同居住的原因
谈及为何与该子女一起居住时,在和子女一起居住的老年人中,有738位老年人对此做出回应(见表2-4),其中,认为这是一种传统的风俗习惯的老年人有205位,占27.8%,认为自己的身体不好、需要孩子来照顾自己的有170位,占23.0%,认为需要子女为自己提供住房的占15.2%,此外为家庭和睦考虑和认为自己可以给孩子提供经济、家务上帮助的老年人所占比例也较大。老年人选择与子女共同居住并依靠子女赡养,既有老年人受传统文化和自身倾向性的影响,也有依靠子女获得经济来源和生活照料的考虑。
表2-4 老年人与子女居住原因

通过案例2-7可发现,一部分老年人选择与有身体缺陷或暂未成家的子女在老年人拥有的住房内共同居住。在这种情况下,与子女共同居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老年人的生活负担,这也是无奈之举。
案例2-7 子女不孝的贫困老年人
宁夏西吉县王民乡大岔村包家河组马大爷,回族,77岁。
老人有一个儿子和四个女儿,老伴已经去世17年了,现在与儿子住在一起。老人的大女儿在家务农,生活条件不太好。二女儿现在居住在宁夏红寺堡开发区,已经有两年不给家里打电话,已与家里人断绝关系。三女儿生孩子时大出血去世了。四女儿在家务农,很少回来看父亲。老人说自己时常想念儿女,但是儿女不认老人,自己也没有什么办法,每天只能等着,等着看看有没有哪个女儿或孙儿能回来看看自己,非常无奈。
老人说,儿子对自己还是挺好的,儿媳妇每天给自己做饭,面和馍馍也都给老人做,挺孝顺的。老人目前最担心的事情是,家里人口太多,只靠儿子一个人在家种地养活不了这么多人,孙子长大后都出去打工,一般不回家,也不能帮助家里减轻什么负担。老人的思想负担很重,因为自己只有一个儿子,就这个儿子现在可以照管老人,再无其他依靠了,如果儿子不愿意照顾自己了,真的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尽管老人时常想孙子,但是孙子一般都不回来,老人心里特别难受。老人很无奈,自己家里怎么形成了这样的一种风气:孩子都不认父母。但老人说自己心里难受的时候,一般不会将这种难受说出来,心里难受的时候都是自己解决的,也从来不跟别人说。
2.与老年人共同居住的子女多数收入不稳定
从表2-5可以看出,与老年人共同居住的子女多以务农和打工为生,其中务农的比例更高(44.1%),而外出务工者的比例是37.6%,个体经营者的比例是7.9%。
表2-5 与老年人共同居住的子女所从事的职业

在问及子女的收入来源是否稳定时(见表2-6),56.0%的老年人认为不稳定。而就子女收入不稳定的原因来看,与子女从事的职业有直接关系,以务农为生的农民无法主导农产品价格,其农业生产收入受到市场行情和生产环境的很大影响;而外出务工的农民大多在城市从事相对辛苦的职业,收入较低且稳定性差,并不能为老年人提供十分可靠的经济支持。这对老年人生活的影响是极为不利的,造成部分老年人晚年养老存在困难,也会影响到整个家庭的生活质量。
表2-6 子女的收入来源是否稳定

3.子女给予老年人的经济帮助较少
通过对与子女共同居住的老年人的调查,可以进一步了解子女对于老年人的物质赡养情况。就共同居住的子女是否给过老年人钱物这一问题,没有给过的为8.2%,换言之,绝大多数老年人能够获得子女一定的钱物,仅有少数老年人在获得子女物质上的帮助方面存在困难。在子女给过钱物的老年人中(见表2-7),过去一年中获得500元及以下的人数最多,占总人数的32.5%;另外有20.7%的老年人过去一年中得到价值500—1000元的钱物;得到子女钱物在5000元以上仅有6.7%。总体来看,子女给予老年人的经济赡养程度较低,子女给予的物质支持难以有效支撑老年人的生活需要,只能勉强维持其基本生活。同时,由于很多子女的经济条件也不好,就不会直接给老年人现金,更多选择以实物的方式给予老年人一定经济帮助,例如送给老年人一些吃穿用品等。
表2-7 老年人得到子女物质支持的情况

虽然子女给予父母的钱物较少,但在生活照料上会有一定的补偿。在子女提供生活照料这一问题上(见表2-8),得到过子女一些帮助的老年人占56.4%,得到子女很多帮助的老年人占40.4%,而虽然与子女同住但没有从子女处得到帮助的老年人比例仅为3.2%。可见,与子女在一起居住的老年人,或多或少都会得到子女的帮助,尤其是对身体健康状况较差、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来说,子女提供生活照料的重要性远远高于其提供经济支持。
表2-8 老年人获得子女帮助的情况

在连片特困地区,不乏子女赡养不到位甚至拒绝赡养老人的情况。案例2-8描绘了部分老年人在物质赡养方面的境遇,一些老年人虽然有多个子女,但是女儿因外嫁而忽视对老年人的经济支持,儿子又推卸赡养责任使得老年人处于无人赡养的困境。在子女经济条件较差,本身家庭生活就存在一定困难的情况下,很难给予老年人充足的物质赡养。在多个子女均无法提供有效经济支持的情况下,老年人生活的压力会显著增加,生活状况很难得到有效改善。
案例2-8 缺乏子女赡养的贫困老年人
江西省鄱阳县田畈街镇何彭村失儿的张奶奶,64岁。
老人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在20多岁时就得了肝炎,后来发展为肝癌,在33岁时去世了,病逝后大儿媳领着孩子回到了四川老家。小儿子也是在20多岁时检查出患有肝炎,最终还是发展为肝癌,2013年6月份去世,留下了两个女儿,一个8岁,一个8个月。女儿嫁到了本村,现在主要是外出打工,家庭条件还好,会经常来看看这边的生活。
宁夏西吉县苏堡乡张岔村董奶奶,74岁。
老人有三个儿子、四个女儿。大儿子54岁,现在主要以打工维持生活;二儿子50岁,在西吉县县城打工两年多了;小儿子41岁,也在西吉县县城打工。因为孩子都在西吉县城里上学,所以小儿媳就在西吉县租了房子,跟孩子一起居住,平时为孩子做饭。老人的几个女儿都嫁到了附近的村庄,平时不常看望老人,只是偶尔或者节假日的时候才会看看老人,顺便给老人带点东西。老人说子女的生活也都不富裕,因此也只能带些衣服和吃的东西,给不了她多少钱。老人的大女儿还能时常来看望老人,会给她带些新鲜肉和衣服之类的。二女儿自从出嫁后基本上没回来过,有时会托人送衣服给老人。三女儿现在在外面打工。四女儿目前在家务农,一年看望老人的次数也不多,也会带些吃的给老人。老人非常盼望见到自己的孩子,无奈地感叹:“人老了,就一点用处都没有了,儿女也会嫌弃自己。”
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往往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老年人自身经济条件差,子女的经济状况也比较艰难,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受子女家庭条件的影响十分显著。通过案例2-9可以发现,对于那些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子女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而言,往往难以从子女那里获得物质赡养。很多老年人出于对子女的理解和关爱,会主动拒绝子女的帮助,或者不愿意花钱。而对于子女家庭情况极为特殊的老年人来说,不仅不能从子女那里获得赡养,还要反过来给予子女生活和物质上的帮助。
案例2-9 体谅子女的老年人
西吉县吉强镇大营村喜爷爷,78岁,回族,小学文化。
喜爷爷现在开小卖部,老伴瘫痪在床,老两口一起居住。老人的子女基本不给老人钱,老人说“他们个个家里都很困难,哪还顾得上”,老人只能靠自己的小卖部维持生活,配偶日常的医药费也是老人自己出,生活很艰难。
宁夏西吉县苏堡乡张岔村董奶奶,76岁。
老人有三个儿子、四个女儿。她自己有低保和养老金,每个月都是小儿子帮她领这些钱,领来了钱会分给老人一些,自己拿一些去用。老人说:“我拿这钱也没用,这儿也没地方花。”所以总是把大部分的钱给了小儿子。老人的儿子、女儿每次回来看老人的时候都或多或少给老人一些钱,大儿子2012年给了200元,2013年给了50元。大女儿每次过来看老人也会给二三十元钱。这些微薄的收入除了维持老人自己的日常生活外,很多都间接给了小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