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亚公共性重建与社会发展:以中韩社会转型为中心
- 芦恒
- 5743字
- 2025-04-03 18:26:39
二 韩国的第一次公共性危机与公民社会发展
(一)国家公共性危机与社会公共性建构
关于公民社会的形成问题,韩国学术界的普遍结论是始于20世纪80年代反对军事独裁政权的民主化运动,后随着90年代大量非政治性、中产性的民间团体产生,韩国公民社会进入高度发展阶段。从“公共性”的角度来看,韩国公民社会的发展源自“国家公共性”危机,其发展过程被视为由“国家公共性”向“社会公共性”转换的过程。
韩国的“公共性”议题与其后发外生型现代化进程密切相关。自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随着韩国经济步入高速发展轨道,利益分配正义的问题日益成为公众热议的议题。因此,“公共性”问题随即成为学术界关注的论题。然而,与西方强调“公共领域”和“公正”等横向空间和道德价值不同,韩国社会的“公共性”还具有纵向的“国家行政权威面向”。因此,“公共性”在韩国是一个兼具西方式的“公共领域”与东方式“威权”的双重性概念。一方面,“它有‘公’的含义,也有‘行政性’(正式性)的一面。当我们用‘行政性’来理解的话,公共性的概念是指在政府的范畴内形成的权力和权威的正式性工作与相关活动。公共性意味着国家或政府之事。这包括在一定领土内行使主权的作为政治行事体来定义的国家的日常性实例,如政府结构内的部分机构与各类制度。这类机构因为处于共同体的生活之中,所以成为权威的最重要和最终来源。此类权威的功能的担当即被看作具有‘公’的属性”。[7]由此看来,此类型的公共性可被理解为“国家公共性”,是将“国家”等同于“公共”,强调国家的实践权力和道德义务,自然符合强调公正与社会整合的公共性内在要求。但是,韩国学者将之视为狭义的“公共性”,主张广义的公共性还应包括强调共同体或共同行动之“共”的“社会公共性”。正如白承炫的反思,“只限于将政府及相关方面的行政性活动理解为公共性的狭义概念应被抛弃,将公共性的范围扩大到指向‘公共生活’或‘公共问题’的层面……人类只有在追求政治共同体中的共同善之中,才能过上‘好生活’……公共性不仅仅涉及国家政府的活动,还被理解为国家之外的社会性的结社体与公的实体中的孕育之物。与家庭和个人生活相比,私人企业、工会、公民团体等实际上也具有部分公的特性。如此考虑的话,公与私领域的区分体现在政治性、公共性与个人性之间的差异。特别是言及公共属性的话,公与共是重叠在一起的。依据公私区分法来看,虽然社会与国家被区分开来,但公共性并非国家的专有物,社会中也存在广范围意义上的公共性”。[8]因此,现代意义上的“公共性”以国家与社会同时被作为独立主体为前提,不仅强调国家之“公”,也强调“共同体社会”意义上的“共”,即主张一种在人们的沟通互动和社会网络中体现出的共同性和连带性,其本身具有可以实现“共同善”的公共性。
按此逻辑推演,20世纪60年代推行国家主导式现代化的韩国社会,可被视为国家独大式的“公”,而没有体现社会性的“共”,最终出现了韩国现代化历史上的第一次公共性危机。公民社会在此危机中应运而生,通过建立各类民间社会团体并开展政治性和非政治性的社会运动,寻回社会的主体性,达致广义的公共性。
首先,“国家公共性”危机催生出公民社会。纵观韩国民主化进程,国家与社会始终是对抗和冲突关系,其对抗的激烈程度是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不能相比的。为什么国家与社会要如此激烈地冲突与对抗呢?以“国家—社会”分析框架来思考,“政府”应该是逻辑起点。1997年金融危机以前,韩国大力推行国家主导式的“压缩式现代化”,国家权力高度介入经济、社会资源配置,以此动员各类资源,快速促进韩国经济增长。因此,国家垄断了公共性,以维护政权的政策和政治立场的正当性。这种强调国家权威主体性和唯一合法性的“国家公共性”,遵循一种“崇公灭私”的基本价值,要求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国家和集体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形成了以“增长第一主义”为价值取向的“高增长、低福利”的社会发展模式。“血汗工资制”成为这一模式下的必然产物,工薪阶层的工资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此外,韩国快速工业化过程中两种资本积累方式成为导致韩国社会领域被排斥在政治、经济领域之外的重要机制,“这两种资本积累机制均由国家控制。第一个是来自国内、国际的金融贷款的分配。贷款分配是政府控制企业的最重要手段。第二个机制是投资许可证的分配,特别是投资国家重点项目的许可证的分配。这两个机制是密切相关的:那些获得重要投资许可证的人可通过政府控制的银行获得廉价的贷款,而那些能获得大笔贷款的人又处在获得新的有利可图的许可证的极其有利地位。在20世纪70年代下半期,所有国内贷款的一半以上被作为利率优惠的‘政策性贷款’分配给那些国家挑选出来的参与重化工业计划重点项目的人物。在这两种机制的关系网中,存在着韩国资本积累最关键的因素,即利用国家权力。与以前的李承晚政权不同,朴正熙政权强调经济绩效是分配贷款和投资机会的主要标准,但毫无疑问,是政治上的联系而不是经济能力决定着由谁参与利润丰厚的政府施舍项目”。[9]可见政府通过以上两种分配方式牢牢地把企业控制在手里,使政府领域与经济领域密切联系在一起,导致大众阶层被远远地抛在权力与资本之外,加速了国家、市场、社会的分离。实际上,这种模式只扩大了国家权力的“公”,破坏了作为“共”的社会活力,社会自身缺乏能力保障广大民众,使其被排斥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利益之外。这就为韩国公民社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有利于被政治、经济排斥在外的社会各阶层联合起来,以激进对抗国家的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可见,国家权力异化成为韩国公民社会蓬勃发展的最重要的外在推动力。
其次,“国家公共性”向“社会公共性”转换。韩国出现的“国家公共性”危机为韩国公民社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有利于被排斥在外的社会各阶层联合起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最终,20世纪80年代末爆发了由工人、学生、知识分子、宗教团体等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的民主化运动,推翻军人政府,韩国民主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此基础上,韩国公民社会逐渐在20世纪90年代由充满激进性的初步阶段过渡到关注生活性、福利性和生态性的继续发展阶段。经过1987年的民主化斗争和1993年的地方自治选举,作为草根组织的地方民间团体大量出现,积极开展活动(见表1-1)。
表1-1 韩国非营利民间团体成立状况

1999年出版的《韩国民间团体(2000年)》的统计显示,韩国的民间团体总计4023个,下属团体总计2万个,民间团体的平均会员数达到6284人,平均专职人员数量为7.76人,平均预算达到4.9亿韩元,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如表1-2所示,其服务范围包括地域自治、社会服务、环境、文化、教育、宗教、劳工等方面,体现了多元性和公共性的特点。实际上,社会团体成为建构“社会公共性”的重要载体。一方面,社会团体向广大民众提供个人、家庭等私人领域之外的沟通和互动的社会性公共空间;另一方面,社会团体成为重要的公共服务供给部门。在军事政权时期,国家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随着20世纪90年代福利性社会团体的大量涌现,这些团体向包括底层群体在内的广大民众提供各类福利服务。此外,社会福利团体呈现多样性和专业性特点。团体成员包括学术界专家、福利机构从业者、一般公民和学生志愿者等,主要针对残疾人、老人、儿童、单亲家庭等群体进行生理的治疗康复、心理的治疗以及社会工作介入等社会福利服务。代表性团体为韩国“爱心长期赠予运动本部”、“残疾人权益问题研究所”和“为了健康社会的药师会”等。众所周知,“公共服务”是“公共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社会团体成为国家机构之外“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标志着“社会公共性”的实践主体和内涵形成并得到扩展。
表1-2 不同领域内公民团体的概况

再次,韩国的“社会公共性”强调区别于国家和市场的独立性和中介性。从词源学意义上看,“公共性”所指的“公共”可以理解为“在国家保障公平的前提下达到社会共同享有”,是介于国家之“公”和市场之“私”的中间状态。因为“公”的最大化会导致国家威权主义和科层理性向生活领域的殖民化,而“私”的最大化也会导致“利益最大化”的市场伦理渗透于情感和道德层面,最终导致瑞泽尔所说的“社会麦当劳化”。韩国的现代化进程同时经历了国家威权主义盛行和市场主义盛行两个阶段,“公民社会”的出现作为国家和市场之外的独立力量,既能监督国家权力实施的边界,又能将个人与群体之“私利”有机整合成“共同体共同享有”的状态。其间体现的中介性,在达致“公私”平衡的同时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公民社会的功能类似涂尔干所强调的“有机团结”,它不仅是一种公共资源和服务的分配方式,而且是一种集体道德意识,将人们整合于一种克服失范行为和社会两极分化的道德秩序之中。
(二)韩国主要民间团体介绍
韩国社会学家赵熙延以团体的运动方式为标准把韩国的公民团体(NGO)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的社会服务团体,另一类是社会行动团体。他把诸如救护团体和自愿服务团体称为社会服务团体,这样的团体早在20世纪初在韩国就已经出现,如1903年成立的首尔皇城基督教青年会(YMCA)。20世纪90年代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主要是诸如公民运动或民众运动的“社会行动团体”。[10]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1989年成立的名为“经济实践公民联合会”(简称经实联)的民间团体,率先以强调非政治、非阶级取向的“经济正义”为团体行动的目标,“经实联”的诞生顺应了90年代东欧剧变以后公民社会意识形态再调整的社会思潮。在其影响下,韩国出现了一大批在多方面行动的综合性公民团体,同时也在极短的时间内产生了大量只在一个专门领域行动的专门化团体。
1.经济实践公民联合会(经实联)
经济实践公民联合会(Citizens’Coalition for Economic Justice,CCEJ),简称经实联。成立于1989年7月8日,是韩国第一个以非政治、非阶级目标为取向的维护经济正义的民间团体。其宗旨是“集合公民的智慧与力量,为了建设维护弱者权益的正义而贡献自己的力量”。1987年6月以后,民主主义外延逐渐扩大。1988年首尔奥运会胜利开幕的背后,却是无数老百姓承受着失去住宅的痛苦。泡沫经济背景下房地产投机现象加深了老百姓的被剥夺感,难以维持生计。1989年,经实联以维护经济正义为价值理念,开韩国非阶级性质的公民运动的先河。经实联不把充满浪漫主义的虚无的意识形态作为自己实现的目标,而是在求真务实的精神指导下,超越特定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为实现全体社会的利益而努力。
下面是经实联宣言的部分内容:
让全体国民摆脱贫困,人人都有谋求生存的权利
非生产性的不劳而获的现象必须铲除
自己的人生由自己选择,人人都有享受经济机会均等的权利
政府有弥补市场经济缺陷的义务
金钱政治和政经勾结的现象必须铲除
土地仅为生产和生活的目的所用,坚决杜绝以增值为目的占用土地的行为[11]
这些宣言充分体现了自由意识、平等意识、主权意识(即主人意识、自治意识、自律意识)。这些意识是在个人的日常生活中体现出来的,具有这些公民意识的人聚集在一起,共同反对不平等现象,形成了“生活的政治”。经实联2000~2005年的主要活动见表1-3。
表1-3 经实联2000~2005年主要活动

续表

2.参与联队
1994年9月10日,“旨在追求参与民主主义社会与人权的公民联合会”(简称参与联队)成立,当时拥有200名会员。内部建立了议政监督中心、司法监督中心、公益诉讼中心、内部检举者支援中心、人权中心5个活动机构。现在会员发展到1万人,专职人员48人,活动机构和附属机构扩大到12个,即参与社会研究所、参与社会研究院、公益法中心、经济改革中心、司法监督中心、议政监督中心、税务改革中心、和平裁军中心、清明社会创建本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本部、社会福利委员会和国际合作委员会。
参与联队的宗旨是“参与、监督、对策、联合”,“参与”指的是号召公民参与独立运动,“监督”指的是用群众的眼睛去监视和牵制政府腐败和危害群众利益的企业行为,“对策”强调研究和提出各种可行性对策方案,“联合”强调联合和团结社会的弱势群体。[12]参与联队1994~2004年的主要活动见表1-4。
表1-4 参与联队1994~2004年主要活动

3.“一起开展的公民行动”
“一起开展的公民行动”(Citizens Action Network),是一个依靠网络空间开展活动的团体。其运动形式主要是以电子空间为跳板解决信息化所导致的较以前更加严重的社会问题。“一起开展的公民行动”于1999年秋成立,并宣布他们要找出适应信息时代的社会议题,建设网络中心,开拓公民运动的新起点。其宗旨是“开创并支援互联网上的公民运动,促进发挥草根地域社会自律性的公民运动,致力于建立一个以相互沟通交流为基础的有机的社会网络”。该团体的活动范围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1)个人方面:维护纳税人、消费者、政治选民的权益;维护信息社会里的信息人权。
(2)互联网方面:扩大互联网里的沟通权利;建设一个自律的、宽容的、和平的互联网网络;尝试在互联网上实现逆动的社会参与。
(3)地域社会运动方面:创建促进草根地域社会发展的社会网络;支援自治团体预算监督运动。
(4)共同体方面:探索合理的共同体建设方案;站在普通群众的立场上解决问题。[13]
“一起开展的公民行动”的主要活动之一是利用互联网保护个人私生活。该团体在认识到信息化正在威胁着私人生活权利的基础上,开设了“个人私生活保护运动”的网页,从“信息社会的人权运动”的角度,努力促进通信密码保护法的修正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14]当今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监视在社会各个领域无孔不入,社会也正在成为“监视下的社会”,个人隐私保护问题在社会运动领域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15]
4.环境运动联合
环境运动联合会的前身是驱除公害运动联合会(简称驱公联)。1988年,互相处于分散状态的反公害团体合并组建了驱公联。1990年,其联合新闻媒体《东亚日报》《韩国日报》开展了反公害运动,对高尔夫球场破坏自然绿地、填埋海岸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了批判。1993年4月,首尔的驱公联自动解散,和地方的环境团体联合起来建立了环境运动联合会,这意味着韩国最早出现了全国性范围的环境运动组织。目前,环境运动联合会在亚洲发展成为最大的组织,其活动的领域涉及湿地和海洋、能源和气候变化、生活环境、河流、土地生态、企业的社会责任、国际合作、政策和环境教育。环境运动联合下设公民环境研究所、环境情报信息中心、公益法律中心、环境教育中心、出版社、绿色生命机构等机构,全国有50个组织,约有8万名会员,发行《共生之路》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