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恒之道
  • 王丽
  • 4492字
  • 2025-03-28 10:20:48

二、中心起步 创建德恒

构建中国律师事务中心

中国律师事务中心要怎么建,以什么架构来建,要实现什么功能,如何筹集资金,如何招揽律师,怎样开展业务,如何管理运作,如何给律师报酬,是发工资还是提成……一系列的问题层出不穷,像一团飞翔的雁阵终日在我脑海里飞来绕去,盘桓不停。

我捧着司法部的批件翻来覆去地研读,仔细回想部领导与我的谈话,对照我在调研报告中所提的建议,构思中国律师事务中心的筹建与发展。首先,司法部批件明确:中国律师事务中心的性质是大型的高层次的律师事务所,国家对待律师事务所的所有政策适用于该中心。这就是说,中国律师事务中心是一个中国的律师事务所,有权获得并承担国家和行业关于律师事务所的所有法律政策所赋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其次,中国律师事务中心是要建立一个新体制的律师事务所,国家不出资,开办资金和所有成本花销都要自筹,经营上自负盈亏,收入纳税后可自行分配,律师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可以获得报酬。最后,中国律师事务中心要做到“千人大所”规模。这对当时普遍只有十几个、几十个律师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来说,不啻“痴人说梦”,很多人表示怀疑。

中国律师事务中心不是一个普通的律师事务所,它担负着司法部交给的“千人大所”“龙头表率”的历史使命。该中心的组织结构要有管理层和操作层,要有业务部门和公益部门,要有北京总部和分支机构,还要有国内与国外两条线。该中心的运作要按照一般律师事务所的要求和规律来进行,要有一个名号,也就是要打造一个律师事务所品牌。此时,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已经招聘了几十位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的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生和具有体制内外工作经验的律师,还有从美国、法国学习回来的海归。大家凑在一起开脑洞琢磨,七嘴八舌提建议,提出“德恒”“德通”等多个名字。归拢下来,多个建议都带有一个“德”字。我想,“德恒”应该是最好的名字。

何以德恒?

厚德载物。律师事务所本业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服务之根本则在于律法精道,诚信有德。律师的根本要求就是要德才兼备。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是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是为老百姓做好事,用百姓的话说是为天下人做德行。《礼记》谓“德者,性之端也”,以道德为人之根本。而“德者,得也”也是说有德的人,必然也会有所得。中国律师一证(律师执业证)在手,便可“德行天下”,便可以在全国执业,为十几亿人服务,也能为需要中国法律服务的外国人服务。我认为律师事务所一定要有“德”,要“厚德载物”。

有德方恒。律师事务所品牌一定要有一个“恒”字。我们的目标是办成一个千人大所,更要办成一个百年老所,律师做得长久必须德才兼备,必须恪守诚信。诚信是律师应当恪守的最高法则,一如人类社会必须遵守的自然法则。办律师事务所、做律师,要把诚信作为“自然法则”来遵守,才可能“活”得久,走得远。“恒信自然”者,当仁不让。有德方恒,“德恒”这个响亮的名字从我的心里跳将出来。从1993年开始,一代一代德恒人为她汗水浇灌、辛勤耕耘,为她呕心沥血、奋力拼搏,为她智慧创造、公益奉献,为她日积月累、风雨兼程,而今铸成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上响亮的名字,信得过的品牌。

德行天下。德恒的核心解读就是“道德永恒”之意。律师为当事人所做的每一件委托事项,都是帮助他们排忧解难,通过诉讼、仲裁,通过非诉讼的咨询、调解,解决他们在生命、自由、财产、尊严等方面的法律诉求。律师法律服务的过程就是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实现法律诉求的过程。

律师法律服务所追求的就是“德行天下”,律师为当事人服务的最终目的就是尽力维护其应有的合法权利。律师在法律范围内可以为任何地方的任何人服务,是所谓“德行天下”。律师服务要恪守诚信,遵从职业道德规范,将诚信作为“天人合一”的自然法则,作为永远遵从的信条。“恒信自然”是将职业诚信作为不可抗力的自然法则来遵从。于是,当初起名“德恒”,从一个简单的名号,延伸实践成为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宗旨——“德行天下,恒信自然”。我们一直恪守至今,并将永远传承下去。

德恒律师学院

1993年,我和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文显教授谈起大学法科毕业生的知识能力与律师需求还不相适应,这种能力建设在法学院还是空白。大家深以为然,于是一拍即合,决定合作创办“德恒律师学院”。1993年10月30日,中国律师事务中心与吉林大学签订《关于建立德恒律师学院的决定》,议定在吉林大学南校区建立德恒律师学院。

1993年12月22日下午,中国律师事务中心与吉林大学联合创办的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律师人才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德恒律师学院在长春成立。德恒律师学院成立大会在吉林大学逸夫图书馆举行。我代表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在成立大会上发言,向社会各界报告了为什么要创办律师学院,怎样创办中国第一所律师学院。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德恒律师学院的办学目标是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能够适应法律服务市场需求的出色律师人才。德恒律师学院为教育实体,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成立之初由郭德治担任董事长、院长,我和张文显、邴玉贵、李贵方担任副院长。之后,张文显、王牧、郑成良、石少侠和我先后出任院长。学院设立国际经济法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和法学专业。学院办学之初,就有雄厚的师资力量,有教授25名,其中博士生导师4名,副教授19名,讲师26名,并聘请国内外知名的法学教授、法官及法律专家为兼职教师。我和李贵方等律师被聘为德恒律师学院的教授、副教授。

德恒律师学院是“新世纪中国律师人才工程”的主体项目,是中国第一所专门以培养律师为主的学院。它的成立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轰动,《光明日报》《吉林日报》《中国教育报》《城市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德恒律师学院被誉为“中国律师界的首创律师学院”。德恒律师学院的几大优势,使其在国内法学院校中脱颖而出,在招生、办学上具有独特的特色。第一,德恒律师学院面向全国统一高考招生,属教育部全日制高校本科院校;第二,德恒律师学院课程设置和教师聘任可以自主遴选决定;第三,德恒律师学院三年级以上在校生可以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第四,德恒律师学院毕业生要持有六证,即学历证、学位证、外语证、计算机证、律师资格证、驾驶证。

为德恒律师学院募捐办学

办学伊始,中国律师事务中心为德恒律师学院设立德恒奖学金、奖教金,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和教学优秀的教师。仅靠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出资还是不够的,我从财政部世界银行司得知,世界银行的中国法律援助基金项目将改变传统的项目支持方式,对能够在可持续发展方面产出较大成果的法律援助项目给予较大预算支持。我凭着曾经在大学读书、教书十年的经验,认为德恒律师学院应当具有这方面的竞争力,要奋力一试。于是,我带领大家彻夜不眠地进行了充分的准备。

1993年,在世界银行通过财政部在北京召开的项目申请会上,中外专家听取申请人的竞标申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高校法学院依次述标。与会法学大家侃侃而谈,初出江湖的我在紧张窘迫中用不太流利的英文进行德恒律师学院“新世纪中国律师人才工程”计划项目申述。财政部和世界银行专家顾问对德恒律师学院的官学民合作办学方式和办学目标感到新奇。后来我了解到,这个项目的决策关键人物在美国,是一位在中美法律文化交流方面非常有名的教授。

1995年年初,我冒着严寒,万里迢迢飞到美国纽约,登门拜访纽约大学法学院(School of Law, New York University)杰里米·柯恩(Jerome A.Cohen)教授。我用德恒律师学院培养律师人才的新目标、新体制、新实验,说服他要支持德恒律师学院。看得出,他听完我这个年轻人的一番话,有些感动。回国后,我又与吉林大学深化了项目策划与具体落实方案。功夫不负有心人,世界银行50万美元资金终于全部到位,这笔“巨款”投入德恒律师学院的“新世纪中国律师人才工程”建设,德恒律师学院有了不错的办学条件。

1998年6月19日至21日,世界银行法律局亚太处首席律师德威特(Dewitt)女士在财政部代表陪同下,到德恒律师学院检查世界银行款项的使用情况。他们对德恒律师学院实施“新世纪中国律师人才工程”的过程和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德恒律师学院在各方努力下,培养了十届本科生,为法治建设培养了大量学识广博的法律实务专业人才,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办学成果。此是后话。

德恒论坛走进校园

中国律师事务中心成立之时,正值改革开放引发的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热潮初起。各个大学法学教育和各个法学门类及各种法律立法修法需求旺盛,各种法律服务实践中涌现出关于法律理论和立法、司法与实务应用等方面课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层出不穷。老一辈法律大家和1977年、1978年入学后的改革开放新人,在法学研究上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我和李贵方等律师都有着强烈的学术情结和教育理念。我们把律师事务所与校园看成永远的实践与学习的阵地,把教授和律师看成法律共同,当然也包括法官、检察官、公安机关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大家都是法律的实施者和实践者。离开校园脱离理论研究,律师就会逐渐变成“律匠”;离开社会法治实践,法学院也会变成脱离“追求法律正义”的“空中楼阁”。

德恒律师与法学家们基于共同的认识,牵手合作创办“德恒论坛”。德恒论坛是多方位合作的法律专业系列论坛,包括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合作开办王利明教授领衔的“德恒民商法论坛”、陈兴良教授领衔的“德恒刑事法论坛”;与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合作开办陈卫东教授领衔的“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论坛”、何家弘教授领衔的“德恒证据学论坛”;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开办江平教授领衔的“德恒法学名家论坛”、卞建林教授主持的“德恒程序法论坛”;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合作开办王晨光教授领衔的“德恒比较法论坛”、田思源教授领衔的“德恒行政法论坛”;与中南政法大学合作开办吴汉东教授领衔的“德恒知识产权论坛”;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合作举办林维教授领衔的“德恒法律实务讲堂”;与吉林大学法学院合作开办李韧夫教授主持的“德恒法硕讲坛”;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郑成良教授领衔的“德恒法学前沿论坛”;与德恒律师学院合作举办“德恒律师论坛”;等等。德恒律师事务所创建三十年中,这些中国顶级法学大家领衔主办的德恒论坛,为中国法律学子和实务人才的培养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德恒论坛举办了数百期论坛活动,是横跨校园和律师界的重要法律与实务研究阵地。仅何家弘教授领衔的“德恒证据学论坛”就举办百期,声名远播。德恒论坛遍请中国最优秀的法学名家和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实务领域的精英登台演讲。德恒论坛涉及的主题范围之广,几乎包含法治建设改革发展的所有领域和话题。德恒论坛在全国各大法学院校、学术圈树立了特有的德恒学术研究品牌。德恒论坛红红火火地开坛创办,彰显了在深化改革开放的新一轮大潮里,中国律师在法治建设潮起潮涌中的蓬勃发展。形式多种多样的德恒论坛,在三十年中帮助支持了几代法律学子的成长。诚如一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的律师说,他是听着德恒论坛成长起来的。德恒论坛的所有经费均由德恒律师事务所和德恒律师提供。德恒人曾为学子不忘初心,身为律师牢记使命,始终在法律领域亦学亦做,亦研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