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中国传统戏曲与中国古戏台的历史

1.1 中国传统戏曲的形成与发展

中国传统艺术形式的“戏曲”不同于西方的“戏剧”,它的内涵和外延要宽泛得多。除了“戏剧”,它还包括乐、舞、歌以及其他表演技艺,比如杂技、武术,甚至“游戏”,所以中国传统戏曲在形成之初叫作“散乐”“百戏”“杂戏”“杂剧”。散、百、杂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表演艺术多元的特征。中国传统戏曲可以说是由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武术、杂技以及表演艺术综合而成的。

中国传统戏曲起源于原始时期的巫术歌舞,汉代开始有了初步的发展,宋代戏曲艺术逐步成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形式。明代开始,由于社会环境的改变以及文人、士大夫的倡导,出现了许多与市民阶层相去甚远的俗世剧。到了清中后期,各种地方戏曲剧种应运而生,形成了百花齐放的戏曲文化。

1.1.1 原始时期至秦时期

原始时期人类已能模仿动物形态,创作带有宗教仪式的表演。这种原始戏剧表现为“拟兽戏剧”,出现了“百兽率舞”“以物喻人”的祭祀礼仪,而这一祭祀仪式就是最初的戏曲形式,即巫歌。原始的文化艺术处于混沌状态,无诗歌、音乐、美术、舞蹈、戏剧之分。巫师或表演者采取一切可利用的手段来叙事、抒情、达意,动作和语调呈现为乐舞及诗歌。乐舞表演中的叙事不排斥戏剧性装扮,但是不强调特定的环境,因此不需要设定具体的戏剧场景。

商朝以礼乐治国,“乐”和“戏”有雅俗之分。乐趋雅,戏趋俗。乐舞是礼乐的一部分,称“雅乐”,用于贵族的宴会;民间无拘无束的乐舞称“俗乐”“散乐”“戏乐”。西周时期人们开始把各种信仰、崇拜的巫歌发展为祭祀歌舞,以此表达自己对神灵的崇敬之情,随之产生了一些类似于戏曲的艺术形式。春秋战国时期到秦朝的祭祀戏曲所展示的宗教性逐渐减弱,逐渐发展出娱乐的功能。

1.1.2 汉唐时期

从汉代开始,贵族们喜欢举办盛宴,常常以歌舞和小戏作为附带娱乐,戏曲开始更多地追求娱乐性和趣味性,而秦朝以前戏曲的宗教性则逐渐失去了影响力,这使得戏曲与宗教之间有了明显的分界。汉代以后,随着国家权力下移到基层社会,统治者对民间娱乐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歌舞戏开始成为一种主要的娱乐活动方式,并且逐渐发展成一个独立的艺术门类。祭祀歌舞逐渐被歌舞戏所取代,这时的戏曲只服务于君主与贵族阶层,和底层民众没有关系。

汉代开始有类似于戏曲性质的舞蹈戏,如“鼓角吹笙戏”“击鼓戏”等。和祭祀歌舞单一的表演不同,汉代盛行的百戏具有简单的情节。例如,角抵戏《东海黄公》演绎的就是东海人黄公用符咒伏虎但被虎所害的传奇故事,这部戏是中国传统戏曲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隋大业二年(公元606年),隋炀帝在东都洛阳举办大型的乐舞百戏盛会,此后成为惯例。每年正月初五到正月十五,“端门外,建国门内,绵亘八里,列为戏场。百官起棚夹路,从昏至旦,以纵观内,至晦而罢”。

唐代乐舞百戏极为繁盛,歌舞戏在民间流传。唐代朝廷设十部乐,汇集民间各地区乐舞、戏曲,并且吸收当时西域各民族演出,从而交流融合,衍生出许多优戏,并且开发出了歌舞戏的新品种。宫廷乐舞机构继承秦汉机制,以太常寺为掌管礼乐的最高行政机构,下设太乐署、鼓吹署负责祭祀、宴飨。此外唐代设有专门的伎乐机构——教坊,教习和排练“非正声”的散乐百戏,即胡乐、俗乐。唐明皇(玄宗)创设“梨园”,与太常寺脱离,号称“皇帝梨园弟子”。于是,梨园成为教坊中相对独立的乐舞机构。

汉唐时期的戏曲形态是不完整的,但它却为宋至金时期戏曲的发展、成熟打下了基础。在这一过程中,宫廷优伶发挥了重要作用。

1.1.3 宋金时期

宋代商品经济发达,水陆交通网节点地区很快就形成了消费与交易并重的商业城市,自由与宽容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推动了戏曲向成熟文化形态发展。宋代把各种表演艺术融为一体,既包含了优戏与歌舞,又加入了说唱等艺术门类,因此融合了歌舞、说唱、优戏的“宋杂剧”开始出现。

北宋中期,随着文人士大夫的参与和娱乐意识增强,一些文人创作出一批反映当时社会生活、思想文化的戏曲作品。南宋说唱和宋杂剧结合衍生出南戏。东南沿海地区的南戏以优戏为主,歌舞戏为辅,融合了当地民间唱曲,同时吸收了社火舞蹈和其他民俗。南戏是宋代成熟戏曲中具有代表性的一种形式。宋代南戏通过各种舞台形式演绎完整故事或展示复杂情景,并且细分为生、旦、外、贴、丑、净、末七个戏曲表演行当。这种综合艺术的出现使戏曲有了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宋至金时期,中国戏曲进入成熟阶段,其是在源远流长的乐舞、百戏和说唱文学的基础上形成的。

1.1.4 元清时期

元代的各种文化生活相互渗透和碰撞,南北沟通融合。“元杂剧”在“宋杂剧”基础上大力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戏剧。在元代,大量中下层文人参与戏曲创作,突破格律越来越严谨的诗、词范式形成,形成以“散曲”与“戏曲”并行的元杂剧,从而出现了第一个戏曲创作高峰。最具代表性的元杂剧有王实甫的《西厢记》,关汉卿的《窦娥冤》《单刀会》,马致远的《汉宫秋》等。

明代戏曲又称传奇,其形式极类似于南戏,只是制度较为严密完善,最有代表性的有《牡丹亭》《桃花扇》《长生殿》。这期间戏曲发展出四种代表声腔,即弋阳腔、余姚腔、海盐腔、昆山腔,其中以昆山腔最为兴盛,其影响遍及大江南北。随着商业的蓬勃发展,社会经济环境宽松,权贵及士大夫阶层追求奢华的生活,戏曲成为他们的爱好追求,文人则更热衷于戏曲创作。在此环境下,戏曲快速发展。南戏在东南地区得到了很好的发展,涌现出新的声腔风格,迅速传遍全国,成为世俗文化的代表。昆山腔则以江南地区为中心开始独特的发展,走向了“雅”的道路,逐渐脱离了底层普通民众。明代的戏曲在表演手段、服饰化妆、唱腔伴奏等方面结构更加精细、规范化程度更高,从成熟的戏曲结构发展为表达美学情境的表演形式。到明末清初,由于社会动乱以及战乱频发导致社会风气败坏,文人戏曲逐渐淡出舞台。

清代的地方戏根植于民间文化,广泛采用弦索、梆子、乱弹和皮黄四种声腔。在长江流域,这些声腔与地方文化相结合,衍生出许多小剧种。这些小剧种常常体现了南北文化背景的双重性,符合当地方言和声腔类型的戏曲文化得以形成。乾隆五十五年(公元1790年),高宗大寿,徽班进京,把徽调在北京推广开来。徽班进京不久,汉调艺人将西皮腔带到了北京。经过长时间的交流和融合,这两种声腔逐渐合并为皮黄剧,也就是京剧。京剧随后成为我国最具影响力的戏曲剧种。

南戏在清代达到了顶峰。根据史料记载,当时全国有300多个戏曲剧种。这些戏曲剧种都是由当地民众创造并传承下来的,所以其艺术形式也多是以地方性语言为基础进行创作和表演的,从而成为一种独特的区域特色。

清代戏曲除几大南北声腔交融衍化外,另有一种由民间歌舞说唱演变而成的小戏类型,诸如花鼓戏、秧歌戏、采茶戏、灯戏、彩调戏等。这些民间小戏往往与当地的生产生活和民间传统密切相关。与其他各种声腔剧种相比,这些小戏形式相对简单,人物刻画较为局限,唱腔古朴,但节奏活泼,体现出浓郁的生活气息。这些小戏在表演形式和民间祭祀活动之间存在明显的相互渗透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