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金融安全:风险预警与边界构建
- 王洪章主编
- 1195字
- 2025-03-28 18:53:05
第一篇
银行挤兑的心理因素及防范
2019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为290万亿元,总负债为265.54万亿元。银行业是高负债运行的行业,而且最大的债权人是社会公众。虽然我国也颁布了银行法及系列监管法规,包括银行救助制度,但银行仍然有破产清算或发生挤兑的风险。2019年,营口沿海银行和伊川农村商业银行就分别遭遇了集中取款事件,险些酿成挤兑事件;包商银行经过一年多的接管救济工作,无法获得投资重组,需要做破产清算处置。20世纪90年代初及20世纪末,恒丰银行、锦州银行等因严重违规违法经营酿成重大金融风险,不得不采取引进战略投资、战略重组、更换管理团队等方式,以降低风险。大量中小银行、农信社、信托等金融机构清算重组重创我国金融业,甚至出现挤兑危机,个别地区一度造成社会动荡。因此,挤兑可能会引发系统性风险,乃至引发金融危机,造成社会动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业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年初,已有4 000多家银行法人机构,绝大多数为中小银行。近年来,在银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银行资金脱实向虚、治理机制不健全、互联网金融(P2P[3])、影子银行等问题及风险进一步累积,并出现个别风险事件,影响我国金融业的稳定与安全。2017年,国家将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确定为三大攻坚战之一,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其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下称《报告》)指出,“稳妥化解中小银行局部性、结构性流动性风险”已成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工作之一。进一步梳理当前可能造成银行挤兑的心理因素,研究其影响机制,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内外银行挤兑防范的经验及教训,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银行挤兑防范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和急迫。
本篇从群体心理视角出发,基于主流的银行挤兑理论模型及心理学理论基础,通过分析总结国内外银行挤兑防范的经验及教训,厘清银行挤兑发生的群体心理的形成机制及其变化的影响因素。通过研究发现,银行挤兑的发生和发展主要源于公众担心银行兑付能力不足的恐慌情绪。恐慌情绪的发展分为爆发、蔓延和消退三个阶段。在恐慌情绪的爆发阶段,可通过对已经爆发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提前做好压力测试和兑付准备、提高自身经营能力及寻求外部支持等方法预防或缓和恐慌情绪。在恐慌情绪的蔓延阶段,可通过寻求外部帮助、满足兑付要求等方法缓解恐慌情绪的蔓延。在恐慌情绪的消退阶段,可通过重新经营和重建信任、加快储蓄回流等方法快速消除公众的恐慌情绪。
在上述基础上,基于我国社会制度、发展阶段、历史沿革、信用文化、公司治理等差异造成的金融体系差异,应建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风险处置机制,对发生挤兑危机的银行机构进行有效救助,并按市场化原则对问题机构进行分类处置,平衡维护金融安全与防范道德风险,维护市场信心和金融稳定,既要守住风险底线,又要强化市场纪律,打赢我国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的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