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金融安全:风险预警与边界构建
- 王洪章主编
- 611字
- 2025-03-28 18:53:07
第二章
挤兑危机的政府应对政策——以心理学为视角
政府应对挤兑危机的目标是抑制恐慌。无论是针对银行挤兑危机的预防机制——存款保险制度,还是在面对危机时,政府所采取的各种应对措施,其目的都是抑制恐慌的发生和扩大。但是,政府在面对危机时,必定面临救与不救的抉择——是允许银行破产,使存款人遭受损失,还是直接提供贷款等相关担保,避免银行遭到挤兑?
恐慌中,若金融机构由于持有劣质票据或证券导致缺乏偿债能力,则不应获得监管机构(中央银行)的贷款,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是虚弱的少数派,这并不会加重恐慌;若金融机构有优质的、健康的证券作为抵押,则值得监管机构(中央银行)救助并获得贷款,且政府应尽可能多地发放贷款用以消除公众恐慌。若政府拒绝向持有优质证券的申请人发放贷款,则可能会制造恐慌。因此,在危机期间,政府对金融机构偿债能力的判断是其采取应对措施的关键。
然而,金融市场是关于信心和未来预期的,一旦信心遭到摧毁就会发生恐慌。正如有人说:“恐慌是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在金融市场发生问题时,这种自我实现的预言就像瘟疫一样,具有高度的传染性和破坏性。”银行挤兑令A银行流动性枯竭,使得B银行无法按期获得回款从而导致B银行流动性困难,甚至由于市场的风险规避、信心丧失而引致对B银行的挤兑,由此不断扩散,最终爆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政府经常采取多种手段介入并支持某个陷入危机的金融机构,不仅是为了救活它,更是为了防止其窘境“外溢”到其他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