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呼吸衰竭
一、急性呼吸衰竭
(一)临床表现
1.呼吸困难
是呼吸衰竭最早出现的症状。可表现为频率、节律和幅度的改变。
2.发绀
是缺氧的典型表现。当SaO2<90%时,可出现发绀。
3.循环系统表现
多数患者可有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压下降甚至心脏停搏。
4.消化系统表现
食欲缺乏、消化不良,甚至胃肠道黏膜糜烂、溃疡或上消化道出血。部分患者可出现谷丙转氨酶升高。
5.泌尿系统表现
可表现为蛋白尿、血尿和管型尿。部分患者可出现血尿素氮升高。
6.精神神经症状
可表现为精神错乱、躁狂、抽搐,甚至昏迷等。也可出现嗜睡、表情淡漠。
(二)诊断
呼吸衰竭的诊断主要依靠血气分析。肺功能、胸部X线等检查对于明确原因十分重要。
(三)治疗
呼吸衰竭的治疗原则为:通畅呼吸道、纠正缺氧和改善通气、支持治疗和病因治疗。
1.通畅呼吸道
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如支气管痉挛时使用支气管扩张药物,可选用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糖皮质激素或茶碱类药物;清除气道内分泌物及异物;必要时可行气管插管及气管切开。
2.氧疗
立即采用鼻导管、鼻塞或面罩给氧,使PaO2迅速提高到60mmHg以上。
3.增加通气量、改善CO2潴留
(1)呼吸兴奋药:
在气道通畅的前提下,适当应用尼可刹米、洛贝林或多沙普仑等呼吸兴奋药以增加通气量。
(2)机械通气:
当出现严重的通气和/或换气功能障碍时,以人工辅助通气装置(呼吸机)来改善通气和/或换气功能。
4.病因治疗
针对不同病因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是治疗的根本所在。
5.支持疗法
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和酸碱平衡紊乱,供给充足的热量及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