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公益基金会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 宋胜菊 胡波 刘学华
- 427字
- 2025-02-17 11:43:50
六 主要观点
首先,基金会是一个“人合+资合”的组织,“人”是制约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资”则成为信息披露的结果。管理理论认为,即使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也可能由于执行者的道德风险而失效。在我国,制度供给不足、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尤为突出。对我国基金会来说,信息披露同样存在这两个方面的问题。
其次,基金会信息披露不佳映射的是披露标准的混乱和失调,以及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前者与基金会信息披露的外部环境有关,后者与基金会自身制度建设有关。因此,提升基金会信息透明度需要从外部环境改善和内部治理两大方面入手。明确披露标准并严格执行是外部环境改善的切入点。内部治理则需要在一个更有活力、更有理论资源的平台上开展,借鉴公司治理经验是一个比较理想的选择。
最后,在经济转型期,解决基金会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核心在于完善标准和自律机制。完善标准包括提升法律层次和法律效力,完善会计和审计标准。完善自律机制主要表现在基金会信息化建设、第三方评估以及内部治理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