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等收入阶层实证研究:以福建省东南沿海县域为例
- 程丽香
- 4598字
- 2025-02-20 05:01:37
第一节 传统社会分层的两种基本范式
中产阶级、中间阶层或中等收入阶层是现代社会学家在进行社会分层研究中常常使用的概念,它通常是指在社会分层结构中处于中间等级状态的社会群体。但是,综观文献,阶级或阶层的定义到底是什么?其划分标准又如何?中产阶级是否可以被视为一个阶级?可谓众说纷纭,各有各的理解和诠释。总体而言,大致存在两种基本的分层范式,即马克思主义的一元分层模式和西方社会学家的多元分层模式(如马克斯·韦伯的“三位一体的分层模式”)。
一 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和中间阶层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分层体系的基础在于群体和生产资料的关系,构成分层系统的群体和阶层称为社会阶级。在马克思的著作中,社会阶级的定义就是该社会阶级与生产资料的独特关系。资本家或者说资产阶级,是一个由对生产资料如矿山、工厂等的占有者们所组成的阶级;工人或无产阶级,则是一个由必须出卖劳动力给生产资料占有者、借以获得一份工资并维持生计的人们所组成的阶级[1]。按照马克思的理解,阶级的划分标准是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判别形成一个阶级的条件是必须具备“相同关系”、能构成“大的社会集团”、有共同“利益”、行动“一致”、有“阶级认同感”等几个方面[2]。马克思在总结自己对于阶级理论的贡献时指出:“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历史编纂学家就已经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也已经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所加上的新内容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3]据此,列宁对阶级下了一个十分明确的并为人们所广泛使用的定义:“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4]概括地说,马克思的阶级分析,突出强调的是人们经济地位即物质利益的不同,其实质是根据人们所掌握的“权力”和“资源”的不同,来解释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差别。它表明,人们的思想、行为等种种不同,都可归因于人们经济、政治、社会地位的差别。
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结构中侧重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但是他们没有忽视中间阶层。据统计,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9卷中,就有83处直接论及中间阶层[5]。例如,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谈到巴黎公社的伟大功绩时说:“这终究是工人阶级被认为能够发挥社会首倡作用的唯一阶级的第一次革命;这是除了富有的资本家以外的巴黎中等阶级的广大阶层——小贩,手工业者和商人都一致公认的。公社英明地解决了一向是中等阶级内部纷争起因的债权和债务问题,因而拯救了这个阶级。”[6]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文中,马克思还说:“在无产阶级暂时被挤出舞台而资产阶级专政被正式承认之后,资产阶级社会的各个中等阶层,即小资产阶级和农民,就不免要随着他们境况的恶化以及他们与资产阶级对抗的尖锐化而愈益紧密地靠拢无产阶级。”[7]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除了对资本家或工业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进行分析外,还谈到“中间等级,即小工业家、小商人、手工业者、农民,他们同资产阶级作斗争,都是为了维护他们这种中间等级的存在,以免于灭亡。所以,他们不是革命的,而是保守的”[8]。恩格斯在《普鲁士军事问题和德国工人政党》一文中指出:“除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以外,现代大工业还产生了一个站在他们之间的类似中间阶级的东西——小资产阶级。这个阶级是由原先的半中世纪的市民阶级残余和稍稍高出一般水平的工人组成的。”[9]马克思、恩格斯虽然交替使用了小资产阶级、中等阶级、中间阶级、过渡阶级、中等阶层等不同名称来表述中间阶层,但其含义清楚地指介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所有社会集团,他们的主要成分是:小工业家、小商人、小食利者、手工业者、农民、医生、律师和学者等;他们的主要特点是按其生活条件接近于资产阶级,并且中间阶层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中居于重要地位。例如,恩格斯在《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一文中指出,中间阶层“在所有现代国家和现代革命运动中,都属于极重要的地位,而在德国尤其重要,在最近德国多次斗争中,它常常起决定性的作用。它的地位是介于较大的资本家即名副其实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或产业工人阶级之间,这种地位就决定了它的特性。它力图爬上资产阶级的地位,但命运中的一点点不顺利就把这个阶级中的某些人抛到无产阶级的队伍中去”[10]。马克思在《剩余价值论》中指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机器的采用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会导致资产者在非生产劳动上的花费增加。“结果仆人和其他靠非生产阶级的钱过活的劳动者就会增加……一部分工人变成仆人……无产阶级的一小部分上升为中等阶级。”[11]马克思在评论英国经济学家李嘉图理论后总结性地指出:“他忘记指出:介于工人为一方和资本家、土地所有者为另一方之间的中间阶级不断增加,中间阶级的大部分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直接依靠收入过活,成了作为社会基础的工人身上的沉重负担。同时也增加了上流社会的安全和力量。”[12]在评马尔萨斯的观点时说:“他的最高希望是,中等阶级的人数将增加,无产阶级在总人口中占的比例将相对的越来越小。马尔萨斯自己认为这种希望多少有点空想。然而实际上资产阶级社会的发展进程却正是这样。”[13]从马克思的这些论述看,这里讲的中间等级或中间阶级的增加,不是指小业主、小商人之类的小资产阶级,而是指“仆人和其他靠非生产阶级的钱过活的劳动者”,“仆人”即指资产阶级的奴仆,除了家仆外,还包括在政治上为资产阶级的统治和安全效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警察、狱吏等等;“其他靠非生产阶级的钱过活的劳动者”,可能是那些为资产阶级提供精神财富和特殊劳务的受雇用的医生、律师、教师、学者等。由此可见,马克思在晚年实际上预见到了与小资产者不同的,又有别于工人的特殊的雇佣劳动者,他们将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而增长,并把他们看做介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中等阶级。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不可能预见这种新的中间阶级的确切构成和详细特征,更不能预见中间阶级会发展成为一支庞大的中产阶级[14]。
二 马克斯·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
马克斯·韦伯对社会分层的研究是以马克思的分析为基础的。马克思阶级理论的基本结论是:资本的私人占有及以此为核心形成的各种生产关系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的最深刻根源,因而也是社会冲突的主要根源。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分析道:“和马克思一样,韦伯也认为社会是以权力和财富方面的矛盾为特征的。但马克思把极化的阶级关系和经济问题视为所有社会矛盾的核心,而韦伯则发展出一个更为复杂、多维度的社会视角。韦伯认为社会分层并非只与阶级有关,其形成涉及另外两个方面,即地位和政党。分层的这三个相互重叠的元素在社会中产生了多种可能的社会位置,而不只是马克思提出的两级的、刻板的模式。”[15]
韦伯认为阶级划分不仅源于对生产资料的控制或缺乏控制,而且源自对财产有没有直接影响的经济差别,诸如影响个体可获得的工作类型的技能、凭证或资格等资源。韦伯把社会分层从所有权与生产系统引向获得收入的分配系统。他给阶级下的定义是,一个阶级就是这样一些人,他们“(1)在生存机会上有着共同的特殊因素,而且(2)这些原因仅仅体现于他们所占有的商品和收入等经济利益上,而且(3)这种体现发生于商品市场和劳动市场的条件下”[16]。也就是说,阶级是由其市场机会和生产机会广泛相似的各种群体组成。丹尼斯·吉尔伯特和约瑟夫·A.卡尔在《美国阶级结构》一书中认为:“韦伯指出了分层的两个序列之间的关键性区别,这两个序列即阶级和地位。阶级这个术语对于韦伯和马克思来说含义大致相同。它指的是依照人们经济状况进行的分群组合。阶级状况或阶级成员依照个人在劳动力、商品和销售市场上的经济机会来定义。这些决定着生活机会,生活机会是韦伯常用来强调个人的未来可能性的一些基本方面的一个术语……未来可能性由阶级成员来实现。”[17]接着,他们认为:“继马克思之后,韦伯观察到最重要的阶级之间的差异在于一方拥有财产而另一方没有财产。可是,韦伯还指出了在这两类人之间存在着许多明显的差异。例如,在有财产的佼佼者中,那些使用股票、公债和其他证券支撑着自己的人(食利者们),就和靠赢利挣钱、操纵企业的人(企业家们)处于不同的阶级状况。无产者可以在职业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划分,职业技术给他们带来市场上的位置:一个无技术的工人和一个受到过训练的工程师的生活机会有天壤之别。”[18]然后,他们进一步指出:“一个阶级就是一群人,他们在经济上共享同一类型的生存机会。注意这种定义阶级的方式并不暗含这样的意思,即在阶级之中的个人需要了解他们的共同情况。阶级简单定义就是有关人员的类别等级的统计数据。从市场观念这一点来看,一个类别的人相互相似。只有在他们渐渐意识到自己的共同命运的情况下,他们才开始认识到他们相互之间像同等人一样,并发展了为追求他们利益而联合行动的机构——用韦伯的话来说,形成了一个共同体。”[19]简言之,韦伯认为,阶级(或阶层)是由具有共同生活命运的人所组成的,而生活命运又是由他们处理商品的技艺以获取收入的能力决定的。因此,财产而非生产资料才是一个阶级(或阶层)的特征,而且,财产并非唯一标准,它与个人声望、影响力(或权力)等因素一起成为阶级(或阶层)的多元性特征[20]。
韦伯社会分层理论的核心就是划分社会层次必须依据三重标准:财产——经济标准;声望——社会标准;权力——政治标准。在韦伯看来,所谓经济标准即财产,是指社会成员在经济市场中的生活机遇。生活机遇,用韦伯的话来说,就是个人用其经济收入来交换商品或劳务的能力,即满足自己物质需求的能力。实际上,这是把收入作为划分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经济标准。所谓社会标准是指个人在自己所处的社会中享有的声誉和被尊敬的程度。韦伯认为,由经济标准所形成的阶级和由社会标准所形成的地位群体之间虽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但两者并不完全等同,比如,收入很高的妓女却并不拥有很高的社会尊重。韦伯在1946年写道:“人们可以这样来说,即阶级是按照人们同生产和获取商品的关系来划定的,反之,‘地位群体’是依特定‘生活方式’体现的商品消费原则来划分的。”[21]所谓政治标准就是指权力。韦伯将权力定义为个人或者群体即使有人反对也要实现其意志的潜力[22]。在韦伯看来,权力不仅取决于个人或群体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关系,而且也取决于个人或群体在科层制度中的地位。韦伯认为,这三条标准虽然有时是相互联系甚至是相互重叠的,但他们之间并不能完全等同或相互代替。其中任何一个标准都可以独立作为划分社会层次结构的一个原则,财产差别产生阶级,声望差别产生地位群体,权力判别产生政党。
现代西方社会学对于社会层次结构的研究,基本上是在韦伯所奠定的这个三重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的。韦伯重新确立了社会分层的一些主要原则和标准,并把根据合理化原则组织的官僚制确定为社会组织的主要原则,这无疑大大推进了社会分层理论,促使后人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内选择分层维度的新思路,如财产、声望、影响力、职业、教育素质、生活方式等,或上述标准所形成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