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陆科创板:科创企业上市指引与案例解析
- 朱英娴 杜嘉诚
- 1395字
- 2025-03-28 20:57:19
第三节 科创企业估值
一、常用企业估值方法
公司估值方法通常分为相对估值法与绝对估值法。目前,这两种估值方法有各自的优缺点,详见表4-4。
表4-4 企业常用估值方法的优缺点

二、科创企业估值难点
科创企业在技术、模式、业态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其中绝大多数成立时间不长,无形资产占比高,收入在成长期往往呈爆发性增长,普遍处于技术迭代快、行业变化快的环境中,经营风险较高。从开始研发投入到样品问世,到批量化的市场试销,再到规模化经营,科创企业时时会面对市场的惊险跳跃,盈利、现金流等指标的变化极不确定。科创企业正是由于具有以上特征导致对其估值难度变大,缺乏估值所需参考的市场数据。采用绝对估值法需要对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但科创企业由于面对新兴市场,历史数据时间累积少,市场容量、成长性等相关数据缺失,而且技术研发、市场环境等面临高度不确定,所以预估现金流难度大。由于科创企业所处的新兴行业细分领域多、商业模式差异大、上市公司少,难以找到适合的类比公司,无法得到合理可靠的估值倍数,因此,采用相对估值法也不适合。
三、科创企业估值与企业生命周期
科创企业处在不同企业生命周期阶段,适用的估值方法差异较大。(1)初创期阶段,科创企业研发投入巨大,业绩起伏大且常处于亏损状态,尚未形成清晰的商业盈利模式,财务指标无法客观反映企业的价值,通常使用用户数、市场空间、市场占有率、流量等非财务指标衡量企业价值,主要的估值方法为历史交易法、可比交易法。(2)成长期阶段,随着产品或技术逐渐得到市场认可,企业收入快速增长,逐步扭亏为盈,商业模式逐渐清晰,如果科创企业尚未达到盈亏平衡点,可以采用基于收入的估值方法(P/S、EV/S),基于自由现金流的估值方法(P/FCF、EV/FCF),基于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的估值方法(EV/EBITDA),当科创企业跨越盈亏平衡点并仍保持较高的增速时,还可以使用基于盈利和增长率的估值方法(PEG)。(3)成熟期阶段,科创企业的产品营收、现金流和利润趋于稳定,可采用市盈率(P/E)估值法和现金流贴现模型,长期稳定分红的科创企业还可采用股利贴现模型(DDM)。处于成熟期的科创企业由于产品或业务的发展遭遇瓶颈,往往会尝试多元化经营,探索一些前沿的业务,因此,具有多个业务且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盈利水平不同,无法适用单一估值方法。分部估值法(SOTP)可对企业的不同业务单元进行独立估值,最后加权汇总得出总估值,因此适用于此类多元化科创企业。(4)衰退期阶段,收入及利润出现下滑,财务状况恶化,现金流急剧萎缩。企业的清算价值或账面价值是较为可靠的估值参考。当然,衰退期的企业基本上被排除在科创板之外。
四、科创企业估值与行业特征
估值方法与科创企业行业特征息息相关,如表4-5所示。从资产属性来看,重资产行业由于产生较大的折旧摊销,净利润可能无法准确反映公司经营情况,EV/EBITDA是比较好的替代方法;如公司拥有大量固定资产且账面价值相对稳定,则适合用P/B对公司进行估值。相应地,资产相对较轻的行业就更适合用P/E、PEG模型等估值方法;从行业周期性来看,强周期行业由于盈利、现金流在周期不同阶段极不稳定,不适合使用P/E、P/FCF(股价/自由现金流)、DCF等估值方法,而应采用波动较小的市净率指标;弱周期行业对于大部分估值方法都比较适用;从行业资产结构来看,企业价值系列指标由于考虑了企业资本结构的差异,在可比企业负债率差异较大的情况下,使用该系列指标更为合适。
表4-5 科创企业行业特征与主要估值方法

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