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传统的语文考试

西汉司马迁在《史记·儒林传》中描述了一个叫辕固生的儒生,他为人廉直,汉武帝通过贤良方正文学取士制度,想征召已经九十多岁的辕固生,他对也在征召之列、后来成为丞相的公孙弘说:“公孙子,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1800年后,吴敬梓在《儒林外史》中描述了一个叫范进的儒生,54岁的年纪已考了20多次,听说自己中举后,欢喜得发了疯。无论汉武帝的贤良方正文学取士之制,还是明清时期的八股文取士,实质上都是以语文能力为主的考试,那么,传统的语文考试是如何变迁的,对语文教育产生了哪些影响呢?又造就了哪些人才呢?

既有教育,便有考试,以测评教育的效果,以判断人才的质量,然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考试,不一定与今天所谓的考试形式相同。由于传统的语文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人才,所以深受取士制度的影响,换言之,深受取士考试的影响。然而,语文教育在教学内部不同阶段也有不同的考试方式,以检测教学水平和学习效果。所以,传统的语文考试一种是评价学习的考试,一种是选拔人才的考试。

一、周秦两汉

西周之前的语文教育还只是“言文教育”阶段,没有成熟的文字,也没有正式的学校,更谈不上有正规的考试。直到周代学校繁荣、文字成熟后,才出现一些考试的雏形,这一时期的语文考试机构主要是学校。西周因为周天子乃政教合一的君王,学在官府,所以周代的各级学校如国学、乡学的考试仍由政府主导,平王迁洛后,王官四散,政教分离,私学兴起,各诸侯国和各地区由私人学校的考试才开始发展起来。先秦时期的语文考试内容是由教学内容所决定的,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生产生活的知识和技能,主要是一些听说内容和社会礼仪知识;二是包括礼、乐、射、御、书、数在内的“六艺”,这是学生和士人最重要的考试内容,考察人的综合能力,涉及礼仪伦理、音乐艺术、射箭驾车、识字写字、算术统计等;三是读写和德行,如考察诵读诗歌和“六经”、写作各种文章的能力,还有就是德行修养方面,《仪礼》记载,西周存在一种贡士荐举人才的制度,主要“考其德行,察其道艺”,包括“六德”(知、仁、圣、义、忠、和)和“六行”(孝、友、睦、姻、任、恤)。[58]这时期语文考试的具体形式从小学到大学有不同的规定,《朝鲜王朝实录》引《大戴礼·保傅篇》:“古者年八岁,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节焉;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学记》对大学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和考试标准作出了很清晰的规定:“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

秦汉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度,汉代大力发展各级学校,完善选士制度,所以这时的语文考试逐渐与选士制度结合起来,在具体内容和具体形式上逐渐严格化。汉代除了朝廷主导一些选拔贤良方正的对策考试外,主要的考试机构仍然是学校,官学有中央的太学和地方的郡国学校,私学有名儒经师私立的“书馆”“学馆”或“书舍”等。在语文考试内容上,学校对儿童仍然是考察识字写字和讽诵阅读经典如《孝经》《论语》的能力,萧何制定法律规定:“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汉书·艺文志》)考试对成年人或士人而言,则主要考察阅读理解经典和写作文章的能力,但在阅读理解经典上又因为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的不同有各自的考试方式,比如今文经更注重经文语句与政治道义的贯通,古文经则更强调训诂考证,但无论今古文经,在考试标准上都讲究至少通一经。汉代太学规定了等次清晰的考试方法,目的是通过不同的考试授予不同的官职,每年考一次的称为“岁试”,区分学生能力高低和授官等级不同的称为“设科”,将考试分为甲乙两科,东汉后期又分为上、中、下三等,每一等有不同的录取名额和授官的品次。

汉廷除了利用太学的考试选拔官吏外,在地方上仍主要督促各郡太守通过察举制来推荐一些孝敬和廉洁的士人,这侧重对语文教育中德行修养的考察。两汉在政治文化上推崇儒学和孝道,长时期设立五经博士,实际上两汉不少宰相也都是博通经典的名儒。但除了注重孝廉外,汉代也重视对人才实际治国能力的考察,出现了“四科取士”的方法,明确规定:“方今选举,贤佞朱紫错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异孝廉之吏,务尽实核,造反英俊贤行廉洁平端于县邑,务授试以职。有非其人,临计过署,不便习官事,书疏不端正,不如诏书,有司奏罪名。并正举者。”(《后汉书·百官志》)

二、魏晋南北朝

两汉的察举制注重对人物品格的考察,导致东汉后期盛行对人物进行品评的清议之风,也促使了魏晋九品中正制的形成,但是,九品中正制只是一种铨选官吏制度,并非考试制度,学者认为隋唐科举制度“并不是废除九品中正制而创建的,而是继承汉隋间的察举制而发展来的”[59]。所以,魏晋南北朝的语文考试跟九品中正制并无太大关系,主要的考试机构仍以太学和各级学校为主。

东汉末年受“党锢之祸”影响,太学衰落,魏文帝曹丕即位后,恢复了洛阳太学,制定了完善的语文考试制度“五经课试之法”,规定“初入学者为‘门人’,满两岁试通一经者称弟子,不通者罢遣。弟子满两岁试通二经者,补‘文学掌故’;不通者听随后辈再试,及格者亦得补掌故。掌故满两年试通三经者,擢高第为‘太子舍人’。舍人满两年试通四经者,擢高第为‘郎中’。郎中满两年能通五经者,擢高第随才叙用,不通的随后辈复试,及格者亦叙用”。可以看出,曹魏对太学的语文考试制度有着严格的人才选拔要求。西晋初立,洛阳太学的学生已有3000人,这时国家又为贵族子弟或五品以上官僚子弟设立了“国子学”,与太学并立。北朝的学校和语文考试受历代政权更迭影响,到了北魏才逐渐发展起来,出现了国子学、太学、四门学鼎立的局面,语文考试根据不同的学校有所不同。

在语文考试内容上,南北朝各政权有所不同,总体而言,此时期一方面继承了两汉的孝廉、秀才、贤良、明经、策试,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律学、书学、算学等。孝廉、明经主要考察对儒家经典的理解能力,秀才、贤良主要考察治国对策或文才。在具体的考试方式上,首先是上文提到的魏文帝制定的“五经课试之法”,把招生考试、学校考试、毕业考试、选官考试结合为一体;其次是包括“对策”和“射策”在内的策问,对策即把军国政事或经义方面的问题写在简策之上,发给考生作答,根据所答内容选拔官吏,而射策近乎抽签考试,考生从诸多写入考题的简策中抽其一作答;再次是讽诵考试法,即诵读经文的方法,但讽诵不是简单的诵读,更重要的是通过诵读来理解经文章句,分为甲乙两等,优者授官。

三、隋唐五代

自隋代创立科举制之后,古代语文教育发生了重大变化,即语文教育被科举考试所捆绑,培养的目标即在科考中取得功名和官职。同样,语文考试也逐渐以科举考试为指挥棒,即便是各级学校或书院在语文考试方面也多以当时的科举考试内容为鹄的,甚至到了后来,成人的语文考试就等同于科举考试。虽然这在后来出现了许多弊端,但整体上给了广大士人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比原来的各种选士制度都更公正,也促使语文教育内容和语文教材逐渐与语文考试统一在一起。但科举考试毕竟有一个发展、演化、成熟、衰落的过程,总体上来说,科举考试创立于隋,发展于唐,演进于宋,成形于明,完备于清,衰废于清末,不同时代的科举内容对当时的语文考试产生了重要影响。

隋朝虽创立科举考试,但并未形成完善的制度,唐朝继承和发展了这一制度,扩大了考试科目,增加了不少考试内容,优化完善了考试程序,武则天时期又创立殿试和武举,并采取糊名考试的办法,使科举考试成为一个全国认同的语文考试和人才选拔制度。隋唐五代的语文考试机构主要是负责科举考试的机构,包括中央的尚书省(主要是礼部、吏部)和各级州县的官学机构。一般而言,隋唐考生每年参加科举时要过五关斩六将,经过三个阶段:首先参加州县主持的“乡试”,获取“乡贡”资格;其次参加尚书省或礼部主持的“省试”,获得进士的身份;再次参加吏部的“选试”,考试合格后授予一定的官职,约在八九品之间。除了这些常规的科举考试外,唐代还有一种学习汉代策试的考试,称为制举,主要是由皇帝亲自主持,通过询问一些军国之事来授予不同的官职。

唐代科举考试的内容很多样,包括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其中秀才科主要考察选拔一些博通经史、出类拔萃的人才,此为隋唐科举中最高的一科,但因及第者少,渐被废除;明经科主要考察儒家经典的经义,考试的题型有帖经、口试、时务策等,尤以帖经为主,考察人对经典的记忆力;进士科偏重于诗赋文才,包括帖经、试杂文、时务策,其中试杂文即各作诗赋一篇,反映唐诗的兴盛,也促进了唐诗的繁荣。虽然科举分为以上诸科,但进士科是最光荣最被世人青睐的,又因每年录取名额很少,所以竞争激烈,当时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世人皆认为由进士之途而为官是最正当的,有些位极人臣的人若非进士出身也被认为是一件憾事。唐太宗在端门看到新科进士缀行而出,高兴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所以后人评论:“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隋朝的科举尚为草创阶段,唐代科举经过发展,在具体的语文考试方式上逐步完善,形成了帖经、口试、墨义、策问和诗赋等多种方式。所谓帖经,有点类似今天的填空题,把所考经书任翻一页,把左右两边挡住,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遮住三字,命考生填出,主要考察考生对经书的记忆背诵能力。所谓墨义,有点类似今天的问答题,只需熟记经文语句和注释,便可写出相应答案。所谓策问,有点类似今天的时政论述题,写成的文章颇类政论文,主要考察一个人的治国为政之才。所谓诗赋,有点类似今天的作文题,体裁要求是各写诗和赋一篇,主要考察一个人的文学修养和文学创作能力。

四、宋元明清

宋代的语文考试有三个引人注目的特色:一是科举考试比隋唐更加规范化和严格化;二是官学考试制度逐渐完善;三是书院考试制度别具一格。但无论官学还是书院,语文考试都是有的放矢,以科举考试的内容为目标。

在科举考试方面,宋代科举考试三年一次,分为州试、省试和殿试三级,相应的考试机构分别是各地方提学司、尚书省礼部和朝廷(主要是皇帝主持)。因为元代统治者是重视武备的马上民族,所以元代科举比宋代衰落很多,且根据民族和人种不同规定了不同的考试方式,有强烈的种族色彩。在学校考试方面,宋代经历了三次兴学运动,建立起完善的官学考试制度。王安石在熙宁兴学中创建了太学考试的“三舍法”,严格了学校的考试制度,影响很大,后蔡京在崇宁兴学中一度提出以学校取士替代科举取士,徽宗亦尝试用“三舍法”替代科举制,但未成功,又恢复了科举制。宋代的书院异常繁荣,不少名儒也常到书院讲学,书院在语文考试方面与官学不同,具备一种自由的思想空气,但整体上书院的考试仍以科举考试内容为标向。而元代的学校因为内部权力斗争的原因,中央的国子监和国子学各出现了三所,并形成监学合一的学校体制。值得注意的是,元代的地方学校出现了社学这一基层学校机构。

宋代的语文考试内容大致沿袭唐代,常科仍以进士科和明经科为主。唐代的儒家经典是“九经”,宋代的儒家经典受理学影响,首次出现了“四书”“五经”并称的局面,且扩充至“十三经”,所以在具体的明经科中,考察的儒家经典与唐代相比更为广泛,对经典的理解层次也更精细。元代科举考试的一个重大变化是首次以中央的名义明确规定考试内容一律以程朱注解为准,这被后来的明清王朝所遵循。在语文考试方法上,宋元大致没有超出唐代的范围,但宋代在防止考场舞弊方面做出了许多创新,如严格控制考试命题,严禁挟书、传义、代笔,实行别头试以避嫌,标榜引座以强化考场管理,规定继烛之禁以减少作弊机会,实行锁院、封弥、誊录等制度,严格管理批卷评卷、规定严格的行文、声律规则等。

明清的科举考试在前朝基础上形成了很完善的程序和制度,且加强了法律监督,如考试从低到高依次分为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官选拔和考场管理都有严格的规定。院试不能算正式的科举考试,它由负责一省的学政主持,学政又称提督学院,故有院试之称,院试的考试内容一般是儒家经典、程朱理学和当朝法令,院试通过后便是生员,即秀才,获得参加科考的身份资格。乡试由皇帝钦派大臣到各省省城担任主考,每三年一次,多在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乡试通过便是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会试由礼部主持,以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上的官员为主考官,各省举人及国子监监生会聚在京城贡院应考,共三场考试,会试通过便是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乡试与会试的考试内容大致相同,第一场“四书”意义三道、儒学经义四道,明确要求以八股文的形式作答,第二场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第三场经史时务策五道。殿试由皇帝亲自出题并主持考试,在殿廷举行,又称“御试”“廷试”“廷对”,参考者为会试通过者,明清殿试通过后分为三甲:一甲共三名,赐进士及第,分别为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明清科举考试的阅卷评卷标准基本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审题准确,没有跑题;二是论点和内容纯正,符合圣贤要旨;三是形式美观,如格式正确、书写优美、卷面整洁、语句得体、篇幅适中;四是文风清雅,如对仗工整、行文自然、语气庄敬、用典贴切等。这些阅卷标准从语文考试的角度对各个方面作出了细致规定,对今天的语文考试仍有借鉴意义。当然,明清八股文考试也因其封闭性而埋没摧残了许多人才,被称为钳制士人思想的工具,使语文教育陷入一种畸形,才会酿成诸如范进等人的可笑可悲的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