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口面肌功能治疗的历史背景

口面肌功能治疗最早可以追溯到15世纪的意大利。在美国,口面肌功能治疗与正畸治疗几乎同时诞生。Alfred R. Rogers(美)是第一位主张“改变口面肌肉”的人,他在1918年提出,身体姿态特别是面部肌群的不平衡,会导致错畸形,并将肌肉称为“活的正畸矫治器”,Rogers为面部肌肉设计了一系列针对性练习,后来Lischer(美)把他的治疗程序命名为“肌功能治疗”。

1950年,Brodie(美)提倡在切牙使用舌刺改善吐舌。1951年,Whitman(美)提出让孩子在舌后部含一个圈形薄荷糖来纠正吐舌习惯。1952年,Klein(美)的研究讨论了异常压力导致的各种肌肉和骨骼的相互作用,认为纠正异常压力习惯,就是在消除那些加重错畸形、使正畸治疗无效并导致正畸治疗后复发的各种不利因素。1956年,Tulley(美)的研究认为正常吞咽应有磨牙紧密接触。

20世纪60年代,随着对口面肌肉压力临床研究的不断深入,许多临床医师研究了矫正吐舌的方法。Walter J. Straub(美)提出奶瓶喂养是吐舌的病因,并建议使用正畸治疗异常吞咽,他在临床工作中总结出异常吞咽的治疗程序,并在世界各地演讲、培训,宣传他的理念。1960年,他撰写的《舌功能紊乱》出版,使人们开始意识到要纠正口腔不良习惯。Robert Harrington(美)是第一位致力于吐舌研究的言语治疗师,他在1960年的美国言语语言听力协会(American Speech-Language-Hearing Association,ASHA)全国大会上,提出了“口面肌压力不平衡模式”概念。

1963年,Charles Tweed(美)提出今后大量的正畸治疗可能开始于生长发育期的混合牙列期,而不是在已形成复杂错的恒牙列期。Tom Graber(美)提出“3M”(muscles,malformation and malocclusion),即“肌肉、形态异常与错畸形”是息息相关的。他认为,任何正畸矫治器,不管它排齐牙多么有效,牙最终位置的稳定性,还是取决于口颌系统及呼吸系统等多种功能之间的力学平衡。

John Mew(英)研究认为牙和颌骨在很大程度上受姿势的影响,正确的颌骨生长方向是向前下方,而肌肉功能障碍时颌骨生长方向是向下方。休息时舌位于上腭、唇轻闭、牙轻咬,面部和牙就会朝着理想状态发育,但是在现代社会中,这种理想的发育情况越来越少。Daniel Garliner(美)率先将口面肌功能治疗中的闭唇、舌舔上腭训练方法应用到睡眠治疗中。后来,Garliner的两个学生——巴西人Irene Marchesan和 Ester Bianchini将学到的相关知识带回巴西,在大学里创立了以治疗口面部肌肉功能紊乱为核心的语言病理学专业。目前,已经有几十所大学设立了肌肉功能治疗的博士学位课程。

1972年美国口腔肌肉治疗师协会成立,即国际口面肌肉学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Orofacial Myology,IAOM)的前身。美国正畸医师看到了肌功能治疗在促进牙移动和预防正畸复发方面的有效性,因此由正畸医师转诊到口面肌功能治疗师的病例明显增加,但遗憾的是,许多治疗师并未接受过专业训练,导致治疗无效,甚至妨碍了正畸治疗,有一些治疗师还声称他们的工作无需正畸就能够促进牙移动。1974年和1975年,美国言语语言听力协会(ASHA)、美国牙医协会(American Dental Association,ADA)与美国正畸医师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Orthodontists,AAO)联合发表声明,质疑口腔肌功能治疗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认为需要有更多的研究证实。直到1989年,美国言语语言听力协会(ASHA)成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修订了协会对于口面肌功能治疗的立场,明确了口面肌功能治疗的积极作用,口面肌功能治疗是能够建立正确的唇、舌休息位;同时,强调口面肌功能治疗师应该具备相应资质,并应与其他相关专科医师合作解决问题。后来,国际口面肌肉学协会(IAOM)被指定为相关专业组织,并成为美国言语语言听力协会在口面肌肉学领域的官方协作组织。

Moyers(美)强调:“我们要记住,肌肉是约束牙最好的矫治器,除非患者最终获得了肌肉和谐的理想咬合,否则正畸矫治结果不会稳定”。40多年前,大野肃英(日)和山口秀晴(日)在日本开展口面肌功能治疗,并出版了相关书籍,同时在学术会上进行推广和培训。大野肃英(日)指出:“舌体与口周肌功能的协调是获得正畸疗效长期稳定的关键,是天然的正畸矫治器。”近藤悦子(日)医师在固定矫治中尤其重视正常的咀嚼肌功能,通过配合口面肌功能训练,建立正常的鼻呼吸功能、正确的咀嚼和吞咽方式,调整牙弓形态,建立紧密的咬合关系,改善了患者的软组织侧貌,最终获得了长期稳定的矫治效果。近藤悦子(日)认为:“恢复功能才能真正提高机械性正畸的疗效,胜过矫治后使用的任何保持器,具有最好的保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