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郑友远第一次见到大草原时,六十二岁的心脏剧烈地跳动,像是要冲破那层衰老的皮囊。他站在微微隆起的草坡上,手中的行李箱早已放下,画板却紧紧抱在胸前,仿佛那是他与这个世界最后的联系。
“真美啊……”他喃喃自语,声音被草原的风吹散。眼前是一望无际的绿,深浅不一,如同打翻了的绿色调色盒。远处,几匹骏马悠闲地低头吃草,鬃毛在风中飘扬。更远的地方,蒙古包的白色圆顶零星点缀在绿色的海洋中,像散落的珍珠。
郑友远深吸一口气,草原的气息灌入肺中——青草的清香、泥土的芬芳,还有某种他说不上来的、野性的味道。这与他生活了六十二年的江南水乡截然不同。江南有湿润的空气、曲折的巷弄和永远灰蒙蒙的天空。而这里,天空蓝得刺眼,云朵低得仿佛伸手可及。
“郑老师!郑老师!”
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明远转身,看见一个穿着红色蒙古袍的美丽少女向他跑来。她的皮肤被阳光晒得黝黑发亮,两条粗黑的辫子随着奔跑在身后飞舞。
“您是郑友远老师吧?我是巴特尔家的乌云娜,阿爸知道你快到了,让我来接您。”少女在他面前停下,胸口因为奔跑而起伏,她眼睛亮晶晶的,像两颗黑葡萄。
郑友远点点头,有些局促地笑了笑:“你好,乌云娜。叫我老郑就好,我已经不是老师了。”
“您以前是老师?”乌云娜好奇地歪着头,“教什么的?”
“我以前在大学里教过语文,后来当了图书管理员,只是个管书的。”郑友远简短地回答,不想多谈过去。他弯腰提起行李箱,“我们走吧?”
乌云娜一把抢过他的行李箱:“我来拿!您拿画板就好。”不等郑友远反应过来,她已经拖着箱子蹦蹦跳跳地向前走去,脚步轻快得像只小鹿。
郑友远跟在她身后,注意到少女的蒙古袍下摆随着步伐翻飞,露出纤细的小腿和一双沾满泥土的靴子。他突然想起妻子年轻时也喜欢这样蹦蹦跳跳,只是后来病痛磨平了她所有的活力。
这个念头让他心头一紧。妻子去世三年了,癌症带走了她,也带走了他对生活的热情。直到上个月整理旧物时,他翻出了少年时代的素描本——里面全是关于草原的想象画。作为江南水乡长大的他,一直向往着草原,图书馆里有关草原的书都被他看遍了,可就是从未见过真正的草原——那片广阔神奇的土地。这次终于如愿以偿,来到了真正的草原!
郑友远借住在巴特尔(也就是乌云娜)家。
傍晚,巴特尔家的蒙古包升起袅袅炊烟。
蒙古包内空间比想象中宽敞,中央摆着一张矮桌,周围铺着色彩斑斓的毡毯。巴特尔盘腿坐在主位,黝黑的脸上挂着罕见的笑容。
郑友远站在巴特尔对前,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郁的羊肉香气,混合着奶香和某种他不熟悉的香料味道,浓烈得让他鼻腔发痒。
“郑老师请坐!郑老师能住我这里,是看得起我,以后你就把这当你自己的家,什么都不用客气!”豪爽的巴特尔,声音洪亮得像草原上的雷声。
郑友远局促地点头致谢,小心翼翼地学着盘腿坐下。膝盖立刻发出不堪重负的咔哒声,他强忍着不适,目光却被矮桌上的食物吸引——一整只烤得金黄流油的羊腿横陈在木盘中央,旁边堆着形状不规则的面食和几碗看不出原料的蘸料。
乌云娜捧出一个银壶和几只银碗,开始往碗里倾倒乳白色的液体。
“这是我们家自己酿的马奶子酒,”乌云娜凑到郑友远耳边小声解释,“这是阿爸特意为您准备的。”
郑友远接过银碗,浓烈的发酵奶味直冲脑门。他偷偷瞥了一眼巴特尔,只见巴特尔一仰头,整碗酒就见了底。郑友远犹豫着抿了一小口,酸涩中带着微辣的味道让他差点呛到,喉头火辣辣的,胃里立刻烧起一团火。
“哈哈,郑老师喝不惯我们的马奶子酒吧?”巴特尔爽朗大笑,拍着郑友远的手背,力道大得让他感到手背发痛。
乌云娜赶紧递过一块面食:“尝尝这个,奶豆腐馅的果子,能解酒。”
郑友远感激地接过,咬了一口,浓郁的奶香立刻在口腔中扩散。正当他暗自庆幸找到自己能接受的食物时,巴特尔已经用匕首从羊腿上割下一大块肉,直接放在他面前的木板上。
“来,尝尝草原的手把肉!这可是乌云娜今天特意去牧场挑的小羊,肉很嫩!”
金黄色的肉块冒着热气,油脂顺着肌理缓缓滑落。郑友远盯着这块比他拳头还大的羊肉,犯了难——没有筷子,没有刀叉,只有一把看起来凶悍的匕首插在羊腿上,这可怎么吃?
他偷偷瞟了一眼巴特尔,发现巴特尔已经直接用手抓起肉块大快朵颐。乌云娜注意到他的迟疑,眼中闪过微笑。
“郑老师,在草原上,吃手把肉要这样——”她示范着用右手拇指和食指捏住一块肉,轻轻一撕,“趁热吃最香!”
郑友远的脸微微发热。在江南,吃饭讲究细嚼慢咽,餐具不能碰出响声,更别说直接用手抓了。他犹豫着伸出保养良好的文人手指,小心翼翼地碰了碰肉块,立刻被烫得缩了回来。
“噗嗤——”乌云娜忍不住笑出声来,随即捂住嘴,但眼中的笑意怎么也藏不住,“郑老师,您这样可吃不到草原的美味!”
巴特尔也跟着善意地笑起来。郑友远耳根发烫,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情急之下,他忽然想到自己口袋里有随身携带的一次性筷子——这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
“我……我还是用这个吧……”他掏出筷子,小声说,试图用筷子夹起那块顽固的羊肉。
这下连巴特尔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乌云娜更是笑得前仰后合,银铃般的笑声在蒙古包里回荡:“老师……筷子……筷子是你们用来吃米饭的……哈哈哈……”
郑友远举着悬在半空的筷子,羊肉“啪嗒”一声又掉回木板。他窘迫得无地自容,却又被这欢乐的气氛感染,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突然,一双沾着油光的小手伸到他面前。乌云娜不知何时挪到了他身边,手上捧着一块撕好的羊肉。
“张嘴,”她命令道,眼中闪烁着恶作剧的光芒,“草原上的规矩,第一口要人喂才吉利。”
郑友远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但少女已经将肉递到他嘴边。他只好微微张口,任由乌云娜将那块羊肉送入他口中。
指尖不经意擦过唇瓣,柔软而温暖。郑友远心跳突然漏了一拍,赶紧专注于口中的食物。出乎意料的是,羊肉入口即化,没有想象中的膻味,反而有一种清甜的草香,混合着不知名香料的复杂风味,在舌尖绽放。
“好吃吗?”乌云娜问,脸凑得很近,郑友远能数清她睫毛的数量。
“味道很……很特别……”他含糊地回答,不敢直视少女明亮的眼睛。
“特别是什么意思?好吃还是不好吃?”“乌云娜不依不饶。
“好吃!”郑友远赶紧说,“就是……和我平时吃的很不一样。”
乌云娜得意地笑了:“那当然啦!这是用草原上的沙葱和野韭菜喂大的羊,你们那里可吃不到。”说着,她又撕下一块肉,蘸了蘸旁边那碗棕红色的酱料,“再试试这个,我家特制的野韭菜花酱。”
这一次,明远主动凑上前,小心地从她手中咬过那块肉。酱料的咸鲜与羊肉的甘甜完美融合,让他忍不住发出满足的叹息。
“看来郑老师开窍了!”巴特尔大笑着举起酒碗,“来,为我们的江南客人干杯!”
慢慢的,郑友远也放开了拘束。他学着巴特尔和乌云娜的样,用手撕肉,蘸酱料,甚至尝试着喝完了第二碗马奶子酒。酒精让他的脸颊发烫,思绪也变得轻飘飘的。蒙古包里充满欢声笑语,火光映照着每一张笑脸,温暖得简直不像话。
当晚餐结束时,郑友远的手指已经沾满油光,衣服的前襟也落了几点油渍。在江南,这绝对是失礼的表现,但在这里,似乎没人介意。巴特尔拍着他的肩膀说他是个“汉子”,乌云娜偷偷对他眨眼睛,好像也在夸他没把主人当外人。
第二章
第二天清晨,郑友远被帐篷外羊群的咩咩声唤醒。他披衣起身,推开蒙古包的雕花木门,晨雾中的草原宛如仙境。草尖上挂着露珠,在初升的阳光下闪闪发光。不远处,乌云娜正挥舞着长鞭,驱赶羊群向牧场走去。
“早上好,乌云娜!”郑友远喊道。
乌云娜回过头,脸上绽开灿烂的笑容:“郑老师,您起得真早!”她小跑过来,身上的银饰叮当作响,“今天要去画画吗?”
郑友远点点头:“想画朝阳下的草原。”
“我知道一个好地方!”乌云娜兴奋地说,“等我把羊赶到牧场就带您去!”
一小时后,郑友远跟着乌云娜来到一处小山坡。这里视野开阔,能将远处的河流、近处的蒙古包和散布的羊群尽收眼底。郑友远支起画架,开始调色。乌云娜则坐在他旁边的草地上,双手抱膝,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每一个动作。
“您画得真好。”当郑友远完成第一幅速写时,乌云娜由衷地赞叹道。
郑友远摇摇头:“这只是基本功而已。我年轻时想考美术学院,但家里条件不允许,所以后来就没画。”
“那您现在可以画个够了!”乌云娜笑着说,“草原的四季都不一样,够您画一辈子的!”
郑友远被她的话逗笑了。是啊,他现在有的是时间,再没有人催他回家吃饭,再没有工作占据他的白天。他是自由的,像草原上的风一样自由。
就这样,郑友远在草原上安顿下来。每天清晨,他带着画具出门,有时画日出,有时画牧群,有时只是画一朵孤独的野花。乌云娜只要做完家务,就会跑来找他,安静地看他作画,偶尔问些关于城市的问题。
“你们那里买东西、坐车真的不用钱,只要刷一下手机就可以啦?”
“你们那里真的都是高楼?那些高楼真的仰头都看不到顶吗?”
“地铁是什么样子的?”
“大学里都学些什么?”
……
郑友远耐心地回答她的每一个问题,有时还会在画纸上画出示意图。乌云娜的眼睛总是亮晶晶的,仿佛他讲述的是天方夜谭。
“您知道得真多。”一天下午,乌云娜托着腮帮子说,“我中学毕业就回家了,阿爸说女孩子读太多书没用。”
郑友远停下画笔,认真地看着她:“读书怎么会没用呢?知识能让人看到更广阔的世界。”
“就像您现在让我看到的一样?”乌云娜问,眼神中闪烁着郑友远读不懂的光芒。
第三章
一天傍晚,郑友远正在蒙古包前整理画具,乌云娜急匆匆地跑来,脸上带着少有的慌张。
“郑老师!我家少了一只小羊!”她气喘吁吁地说,“阿爸去镇上卖马了,要明天才回来。我一个人找不过来……”
郑友远立刻站起身:“我和你一起去找。往哪个方向去了?”
“可能是往河边去了,那只小羊总喜欢乱跑。”乌云娜眉头紧锁,完全不像平日里无忧无虑的样子。
郑友远随手抓起一件外套:“走吧,天快黑了,得抓紧时间。”
两人沿着草坡向河边走去。夕阳西下,草原被染成金红色,美得令人心醉,但此刻谁也无心欣赏。乌云娜走在前面,不时呼唤着走失的小羊,声音在空旷的草原上回荡。
“小心!”郑友远突然喊道,但为时已晚。乌云娜已一脚踩进旱獭洞里,整个人向前倾去。她发出一声痛呼,抱着右脚踝蜷缩在草地上。
郑友远急忙蹲下身:“让我看看。”
他轻轻脱下乌云娜的靴子,少女的脚踝已经肿了起来,皮肤下泛着青紫。乌云娜咬住下唇,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倔强地不让它们流下来。
“应该是脚筋扭伤了。”郑友远说,“这附近有没有白芨草?白芨草捣碎了敷上能消肿。”
乌云娜说:“河边应该有……可我走不了……”
“你在这里等着,我去找。”郑友远站起身,脱下外套垫在乌云娜身下,“别乱动,我很快回来。”
沿着乌云娜指的方向,郑友远来到河边。夕阳的余晖洒在河面上,波光粼粼。他弯着腰,在河岸草丛中仔细寻找那种叶子呈心形的白芨草。突然,他脚下一滑,整个人扑倒在河里。
冰凉的河水瞬间浸湿了他的衣服,他挣扎着站起来,还好河水不深,只到膝盖,但他已经浑身湿透。他抹了把脸,苦笑着想,自己这副狼狈样,哪还像个退休的知识分子。
终于,在一处湿润的河岸,他发现了白芨草。他小心地挖了几株,顾不上自己还在滴水的衣服,快步往回走。
当浑身湿透的白芨草回到乌云娜身边时,乌云娜惊讶地睁大了眼睛:“郑老师!您怎么……”
“没事,只是摔了一跤。”郑友远轻描淡写地说,蹲下身将草药放在石头上捣碎,“可能会有点疼,忍着点。”
他将捣碎的草药敷在乌云娜肿胀的脚踝上,然后用自己湿外套的干净里层包扎固定。整个过程中,他的手指微微发抖,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因为触碰到少女肌肤时那种异样的感觉。
“好些了吗?”他轻声问。
乌云娜没有回答。郑友远抬起头,发现乌云娜正用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眼神注视着他,那眼神让他心跳加速,一种久违的、危险的悸动从心底升起。
“郑老师……”乌云娜轻声说,“您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郑友远慌乱地移开视线:“这……这没什么,换作是谁都会帮忙的。”
“不,不一样。”乌云娜固执地说,“您完全可以不管我的。您不是草原上的人,您随时可以离开……”
郑友远不知如何回答。是的,他本可以不管这个草原少女的。他来这里是为了画画,为了完成年轻时的梦想,而不是卷入当地人的生活。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乌云娜的笑容、她好奇的眼神、她对知识的渴望,都成了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先想办法找到那只小羊吧。”郑友远岔开话题,站起身环顾四周,“你的脚伤成这样,恐怕走不回去了。”
乌云娜尝试着站起来,但立刻痛得倒吸一口冷气。郑友远犹豫了片刻,弯下腰:“我背你吧。”
“这怎么行!您年纪……”
“我年纪是老了点,但背个丫头还是没问题的。”郑友远故作轻松地说,其实心里打鼓。自从妻子去世后,他已经很久没有与异性如此亲近了。
乌云娜迟疑了一下,最终红着脸攀上了他的背。郑友远直起身,少女轻盈得如同一片云朵。他小心翼翼地迈步,生怕再次跌倒。
“那边!”乌云娜突然指着远处喊道,“是小羊!”
果然,在一丛灌木旁,那只走失的羊羔正悠闲地啃着草叶,完全不知道自己引起了多大的麻烦。郑友远背着乌云娜慢慢靠近,乌云娜挥着手,驱赶小羊。
“捣蛋鬼!害我们好找!”乌云娜轻声责备道,语气中却满是宠爱。
乌云娜一手环着郑友远的脖子,一手驱赶着小羊往回走。夕阳将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融合在一起,分不清彼此。郑友远能感觉到少女温暖的呼吸拂过他的耳际——一种复杂的情绪在他心中翻涌。
那天晚上,郑友远辗转难眠。每当他闭上眼睛,就会看到乌云娜注视他的眼神,那眼神中有崇拜、有感激,还有某种让他既渴望又恐惧的东西。他起身打开手电筒,翻开素描本,不知不觉画下了乌云娜的侧脸——浓密的睫毛,挺直的鼻梁,微微上扬的嘴角。
画完后,他盯着画像看了许久,突然意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他,一个六十二岁的老人,竟然对一个可以当他孙女的少女产生了不该有的感情。
“这太荒谬了……”郑友远自言自语,声音在空旷的蒙古包里显得格外凄凉。
第四章
接下来的日子,郑友远刻意与乌云娜保持距离。他早早出门写生,选择远离牧场的角落;乌云娜来找他时,他总是找借口结束谈话。但少女似乎没有察觉他的疏远,反而来得更勤快了。
一天中午,郑友远在草原偏远的角落画画,乌云娜手里捧着一个食盒找到他。“郑老师!我给您带来了手把肉和奶豆腐!”她欢快地说,“这几天您总是不好好吃饭。”
郑友远勉强笑了笑:“谢谢,你还是拿回去吧,我有吃的。”
乌云娜的笑容黯淡了一些:“您最近很忙吗?都不怎么理我了。”
“不是……我只是……”郑友远语塞,不知如何解释自己的反常。
乌云娜突然上前一步,近得郑友远能闻到她身上青草和牛奶的气息:“郑老师,您是不是讨厌我了?”
“当然不是!”郑友远急忙否认,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我只是……觉得我们走得太近了。这不太好。”
“为什么不好?”乌云娜追问,黑眼睛直视着他,“我喜欢和您在一起,您懂得那么多,对我又好……”
郑友远感到一阵眩晕。少女的天真烂漫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他内心最阴暗的角落。他深吸一口气,决定说出实话:“乌云娜,我比你大四十多岁。这样的关系……不正常。”
乌云娜愣住了,脸上浮现出困惑的表情:“年龄有什么关系?草原上的爱情从来不看年龄。老牧人也可以娶年轻的妻子,只要两情相悦。”
“但那不对!”郑友远几乎是喊出来的,“你还小,你不懂。等你去过外面的世界,见过更多的人,就会明白……”.“
“我已经十八岁了!”乌云娜倔强地说,“我知道自己的心。您为什么不肯相信?是因为您不爱我吗?”
这个问题像一把刀刺进郑友远的心脏。不爱她吗?他爱她的青春活力,爱她对知识的渴望,爱她毫无保留的热情。但正是这种爱让他感到羞耻和恐惧。
“乌云娜,听我说……”郑友远的声音沙哑,“你会有更好的人生,不应该浪费在一个老头子身上。”
乌云娜的眼中涌出泪水:“您才是那个不懂的人。在草原上,生命来来去去,重要的是当下的真心。我阿妈去世时只有三十五岁,她常说,能爱的时候就要勇敢去爱,因为谁也不知道明天会怎样。”
郑友远无言以对。妻子临终前的话突然在耳边响起:“友远,我走了以后,你要继续生活,不要把自己关在回忆里……”
当晚,郑友远彻夜未眠。他觉得自己必须离开这里,绝不能拖累了这个纯真美丽的少女!于是他打开手电筒,给乌云娜写了一封信,解释自己必须离开的原因。信中,他告诉乌云娜,她会有更好的未来,而他无法成为那个未来的一部分。写完后,他泪流满面,仿佛又经历了一次与挚爱的永别。
天蒙蒙亮时,郑友远收拾好行李,悄悄离开了蒙古包。草原上的晨雾还未散去,如同他迷茫的心。他没有告别。面对乌云娜的眼睛,他害怕自己会落泪。
在去往镇上的马车上,郑友远望着渐渐远去的草原,心如刀割。他以为自己来这里是为了完成年轻时的梦想,却没想到会在生命的黄昏,遇到一场不该有的心动。
第五章
回到江南小城的家,郑友远试图回归原来的生活。他每天去公园跑步,偶尔去图书馆做义工,但心里总有一块空落落的地方。书桌上摆着从草原带回来的素描本,可他再也没有打开过……
三个月后的一个雨天,门铃突然响起。郑友远打开门,发现一个穿着浑身湿透的蒙古袍的少女站在门口,怀里抱着一个包袱,眼睛里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乌云娜!”郑友远禁不住叫出了声。
“我终于找到你了。我是到你们图书馆问到你家地址的。”她简单地说,仿佛跨越千山万水寻找一个人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事情。
郑友远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只能侧身让她进屋。乌云娜打量着这个狭小的公寓,目光最后落在书桌上的素描本上。
“你画了我!”她坚定地说,这不是疑问句。
郑友远明知故问:“你来玩,还是找工作?”
“我就是找你!”乌云娜转过身,直视着他的眼睛,“我阿爸同意我和你在一起!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乌云娜的每一个字都像锤子敲在郑友远心上。是的,他怕,他怕社会的眼光,他怕耽误乌云娜的人生;他最怕的是,当他垂垂老矣时,乌云娜正值盛年,会后悔当初的选择。
乌云娜似乎看透了他的心,走上前紧紧握住他的手:“郑老师,在草原上,我们尊重每一个生命的选择。鹰会选择孤独地飞翔,羊会选择相依相偎,这没有对错之分。我的心选择了你,这就是全部的理由,请你放心!”
郑友远看着眼前这个年轻却异常坚定的女孩,突然明白自己一直以来的顾虑是多么可笑。生命短暂,能遇到真心相爱的人是莫大的幸运,何必用年龄、用世俗的眼光来束缚自己?
他颤抖着伸出手,抚上乌云娜的脸颊:“你知道跟着一个老头子会面对什么吗?嘲笑、非议...还有不久的将来,你要独自面对我的离去……”
乌云娜将脸贴在他的掌心:“比起这些,我更害怕从未勇敢地爱过。草原上的夕阳每天都会落下,但第二天依然会升起。爱情也是如此,重要的是它存在时的光芒。”
窗外,雨停了,一束阳光穿透云层照进房间。郑友远感到心中某个冰冻的角落开始融化。也许妻子临终时想告诉他的就是这个——不要因为害怕结束,就拒绝开始的勇气。
他轻轻地将乌云娜拥入怀中,闻到她发间熟悉的草原气息。在这一刻,六十二岁的图书管理员和十八岁的草原少女之间,不再有年龄的差距,而只有两颗真诚相对的心。
“给我讲讲草原上的事吧。”郑友远轻声说,“我想画一幅新的画——草原上的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