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融不进去的圈子,她从不奢望。

洛叶原本想要自己租房的,但是白茜死活不同意。

且不说,这些年,洛叶那点工资全部都花在日常生活,手头根本没有存款。

而且,花生刚上幼儿园,租住哪里,她都不放心。

最后,在洛叶的坚持下,白茜才勉强同意等她彻底安顿下来,再搬走。

在此之前,她和花生都先住在这里。

不过这可苦了丁黎。

他一边不情愿的收拾东西,一边埋怨白茜就是“见友忘色”。

他好不容易才赖进白茜的住所,这就不得已要搬走了!

洛叶有些抱歉地看着苦瓜脸的丁黎,上前说着抱歉。

“你不用跟他说抱歉,我早就想赶他走了!

明明说自己房子需要翻新,临时借住的,结果一住就不肯走了!

还好你来了,不然他肯定又要耍赖了!”

丁黎恨恨地盯了一眼白茜。

白茜真是懒得理他,扭头干脆回房间,她就没见过这么粘人的!

只要想到,如果真的跟丁黎结婚,他一天24小时盯着自己,她就头皮发麻。

明明工作的时候,那么专业,那么专注,那么帅气;怎么生活中是这样的?!

男人,真是两幅面孔!

丁黎看白茜进房,二话不说就跟了进去。

里面不大一会儿就传来白茜的娇骂声。

洛叶和沐言眼神不经意撞到了一起,忽然觉得有些尴尬。

沐言干脆低头玩起手机游戏,洛叶也说要带花生下楼去玩。

丁黎终于心满意足地从房间出来,脖子上挂了彩。

这才拿上收拾的行李,喊上沐言准备去酒店对付一晚。

他那房子都快大半年没住人,还不是灰尘满天?!

电梯真慢!

沐言好困,他不应该来找丁黎的。

直接找个酒店住就行了,还信他的鬼话,结果还不是一起住酒店。

电梯终于来了,里面走出来一群人。

其中,里面有个穿西装的秃头男子,一边走一边说。

“这套房子真的很好的,业主搬去国外了,前两天还安排人里里外外打扫好。

他们女儿报的贵族学校,手头还差点钱,所以着急出手,要不然这个价格肯定不卖的!

今天您这都是第4拨来看的了。”

“可是1千多万,实在有点太高了?!首付都要好几百万,能不能跟业主再商量一下?”

“哎呀,您先看看吧。如果看中了,交个意向金,我这边跟业务再谈谈——”

原来是房产中介在带看。

沐言没有搭理,直接进去电梯。

转身去按下楼,却发现丁黎并没有跟上来。

出来一看,这人神经兮兮竟然跟着进了隔壁的房子。

难道,他要买房?

他有资格吗?

东市每户都只能买一套房产。

就像他,刚成年,从父亲户口里刚分出来,买也要全款。

因为他还没有社保——。

“啧啧啧,是不错!就在白茜的隔壁,这就跟住在一起没有区别了?”

丁黎,一边看,还一边跟沐言窃窃私语。

沐言真的很像一盆冷水泼醒他的恋爱脑。

“你有资格再买房?”

“我没有,你有啊——”

“你怎么知道?”

“你去办分户的时候,还是我开车带你去的!”

“我买房可是要全款的,一千多万,不是开玩笑的!”

“没事,你有钱——”

沐言可是从大学起光参与的项目就赚的盆满钵满了。

不然他干嘛拉他入伙?

“为啥你追女人买房子,花我的钱,还要用我的名额——”

“不是应该说,上你的名字,你花钱,不对吗?!”

沐言对丁黎表示彻底无语,这样说,好像没错!

没想到丁黎说买真的买!

坐在楼下的中介门店,看着那个中介一脸谄媚地跟丁黎交谈着。

他有些无聊,肚子还有些饿了。

反正,他只负责出钱,签字就行了,在不在无所谓,对吧。

他走出门店,就看到洛叶带着花生在玩荡秋千。

她轻轻的推着秋千荡出去,张开双手迎接秋千荡回来。

花生玩的开心,发出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

洛叶脸上漾着幸福。

日色渐残,暮色将至。

夕阳的微光打在洛叶的侧颜上,折射一种彩色的光晕。

沐言一时看的出神。

他曾经也有过这样的快乐时光。

只是,很短暂。

“愣什么,少爷。付钱——”

丁黎那边谈好了所有条件,要付定金了。

全款,人家还给便宜了好多万。

明天就可以过户了!

而且中介大哥,把钥匙都给了。

今晚,他俩就拎包入住!

“叫哥——”

年轻越小,越喜欢当哥。

“哥——”

丁黎的脸皮,绝对是东市第一厚。

别说喊沐言哥,这会儿让他喊爸爸,他眼睛也不会眨一下!

沐言这才转身回去店里。

似乎刚才的一切都不曾发生。

不过他俩并没有真的入住。

还是住到了酒店,想等第二天过了户再打扫一下。

添置一些家具什么的。

既然买了,要住上一段时间,自然是要好好收拾一下。

洛叶带着花生在楼下玩,直到算着时间丁黎他们应该已经走了,这才带着花生上楼。

她虽然是做销售的,但是骨子里却还是不习惯与陌生人相处。

在他们面前,她觉得自己是天然的自卑。

无论家世还是背景,她没有一样可以拿得出手。

即使知道他们毫无恶意,但是她就是觉得抬不起头来,没有办法自然跟他们相处。

即使丁黎和白茜的关系如此亲密,洛叶也从来不觉得丁黎是她的朋友。

离婚后,她也只想带着花生过简简单单的生活就好。

她自然也没有看到沐言对她的关注,她甚至都不记得他的名字。

在她看来,丁黎是白茜的另一半,还算多少未来一定是有交集的。

但是那个男孩,只是丁黎的小师弟,今天的相逢本就一场意外。

她不是傻子。

她不可能拿对方在那种情况说出的话当真。

他仗义而为,她心里感恩,仅此而已。

他与她可能此生都不会再见面。

她记不记得他的名字又有什么关系。

反正他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之后根本不会再有什么交集。

融不进去的圈子,她从不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