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突破三重蒙蔽

人向往智慧,希望活出最大的生命价值。但人的想法、思维却被各种难以觉察的无形之物,无意识之物所蒙蔽。

第一重蒙蔽是身体的欲望享乐和习惯。人的身体有着趋乐避苦的先天趋向。喜食佳肴美味,追求容貌俊秀,沉溺在温柔世界。以致寻欢逐乐,靡靡失我。这种欲望带来的伤害,小则败坏声誉,耽误事业,大则身死家灭国亡,给世界带来灾难。

此外,在习惯方面,人受到的约束力量非常之大,更是难以察觉。正如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所说:“习惯是社会的巨大的飞轮,是它最为宝贵的保守性作用力。它独自将我们所有人都保持在传统习惯的限制之内,保护富人家的儿童免受穷人嫉妒的暴动之苦;它独自使得最艰苦和最受排斥的行业,不至于为在那里成长起来的人所遗弃;它使渔夫和甲板水手整个冬天都待在海上;它让矿工待在黑暗中;它让农村人在漫长的雪天固守在自己的小木屋和那寂寞的农场;它保护我们不受沙漠和严寒地带的土著人的侵袭;它使不同的阶层不会混合起来。”

第二重蒙蔽是从众行为带来的。作为个体,常常感到势孤力单,会跟着众人苟合,认为多数人比少数人的选择更对,从而遵守愚笨的规则和协议,无法抗拒别人设计的从众的套子。在这方面,有时,人和动物没有区别。一群羊可以跟着头羊一只只跳下悬崖,一群鱼可以跟着头领一条条钻进鲨鱼的胃里。一群人也可以跟着头领选择集体自杀。当三个人说有老虎的时候,一个城里的人都信以为真。当我们每个人都自以为可以摆脱这条规律的时候,我们却穿着流行的服饰,剪着流行的发型,说着流行的词汇,表演着流行的姿势,生活在流行的生活里。

第三重蒙蔽是文化和习俗带来的。人们的语言和思维方式,是周围的俗言俗语,各种陈旧的风俗和道德塑造而成的。当满大街人都跪拜向一个泥偶的时候,被认为是礼仪和文明;有的地方认为处女是可怕的,会把新娘的初夜让给陌生人,有的却因为争夺初夜权而战斗;曾经世界上所有的人几乎都认为自己的家乡是地球的中心;吃这样的动物,不吃那样的动物,称自己为文明人,他人为异族、野蛮人;认为“孝”是伦理的核心,“礼”是普遍的法则,而不知道在异国他域可能“无父无子”;把出身归为父亲的家族,而不归为母亲的家族,姓李而不姓张,姓刘而不姓王,而一些文化里却全然没有姓氏之说。文化所造成的蒙蔽,所产生的限制和阻力,难以自知,难以摆脱。

认识清楚这三种蒙蔽,是生命成长发展的基础。除此之外,需要培养正向的、系统的、辩证的符合于道的认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