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墨家的治国理政思想

墨家、儒家、道家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三大哲学体系,法家代表韩非子称墨家和儒家为“世之显学”。墨家主张兼爱交利、尚贤使能、非攻节用等,与儒家思想尖锐对立。

(一)兼爱交利

墨家针对儒家“亲亲”的社会等级观念,认为社会的“大害”在于国家之间的战争和人与人之间的争夺,其根本原因是人与人之间不相爱。墨子主张博爱式、抽象式的“兼相爱,交相利”,其宗旨是“贵兼”,认为:人与人的爱和利都是相互、相辅相成、互为依存、互为条件的。正如《墨子·兼爱中》所说:“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梁启超曾指出:墨家的“兼相爱是理论,交相利是实行这理论的方法”。

(二)尚贤使能

墨家认为,任何统治者都想把国家治理好,但是往往事与愿违,根本原因在于不得其人。因此,墨家主张任人唯贤、任人唯能、尚贤使能,“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不嬖颜色,贤者举而上之,不肖者抑而废之”[66]。尚贤使能观点是墨家政治思想的精华,其唯才是举的尚贤主张比儒家的尚贤主张要进步很多。但是,墨家一则没有提出贤能者的具体标准,二则对尚贤的制度没有构建和设想,故其尚贤使能的主张很难实现。

(三)非攻节用

墨子从兼爱的思想出发,认为战争与盗窃行为一样,是不仁不义的,因此他强烈反对战争。在国家治理上,墨子还主张节用,认为节用是国家积累财富的根本途径,也是圣王“所以王天下”的根本措施,“圣人为政一国,一国可倍也;大之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其倍之非外取地也,因其国家,去其无用之费,足以倍之。圣王为政,其发令兴事,使民用财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67]

概言之,墨家的治国理政思想建立在抽象的“爱”的基础上,其思想的精华部分是尚贤主张,这对现阶段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别是公务员队伍及其素质和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借鉴意义。但其在制度设计、贤能标准等方面没有系统而深入的论述,故使得其主张在解决现实性、实质性的国家治理问题上仍然显得捉襟见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