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委会的成立

建委会成立后,各界人士均对其抱有厚望,建委会领导人张静江更是对其满怀憧憬,期望发挥自己的经商才能,在国家经济建设上有更大的作为,以实现孙中山先生的宏伟建设事业。

一 建委会成立的背景

建委会是当时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产物。20世纪20年代初,尽管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硝烟尚未完全散尽,一些国际争端如战债与赔款问题还未最终解决,但国际政治形势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和,一些大国正努力恢复和发展经济,医治第一次世界大战留下的创伤。对于很多国家而言,20世纪20年代是一个经济迅速发展和需求量上升的时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1920~1929年的产量每年增长3.9%,失业平均数只有3.3%”。[1]世界经济在遭受战争的严重破坏后开始复苏,直至1929年10月席卷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爆发后才再次陷入萧条混乱。

国际经济形势的好转刺激了国内经济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形式上的即将统一亦为建委会的成立提供了可能性。1927年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随后的“二次北伐”使其形式上统一了全国。国家的统一“迎合了中国实现现代化计划最重要和最有战略意义的需要”,[2]加强经济建设的呼声逐渐高涨。国人普遍认为:“革命成功,建设开始,以言建设,则首当注重经济。”[3]孙中山辞去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一职后,致力于全国建设计划,于沪上潜心著书,完成《建国大纲》与《实业计划》等。这些论著基本上体现了孙中山全国经济建设的思想,阐述了中国开发实业的途径、原则与计划,堪称一个以国家工业化发展为中心、实现国民经济全面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孙中山说过:“建设为革命之唯一目的,如不存心建设,即不必有破坏,更不必言革命。”[4]因此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对孙中山拟定的《实业计划》颇为重视。邵力子的观点为大多数国民党要员所认同:“孙先生之计划,对外足应付经济竞争,对内尤预杜社会革命,开发全国之富力,防制少数之垄断,诚谋永久和平之惟一途径,国民应合全力从趋赴之者也。”[5]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国内各政治势力均表现出对国内经济恢复和发展建设事业的深切关注,以证明自己是孙中山三民主义的忠实信徒。在这种政治背景下,南京国民政府成立负责国家全面建设事业的专职机构可谓时势所趋。

1928年2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十个月后,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召开第127次会议,孙科、张静江、胡汉民、李石曾、谭延闿、蔡元培及蒋介石等17人,提议立即设立一个负责国家全面经济建设的专职机构,定名为“中华民国建设委员会”,以便按照孙中山的建国方略实施国家建设计划。[6]因为在中央设置一个主管全国建设事业的机构为孙中山生前的愿望,据胡汉民在一次讲演中指出:“总理生前曾主张在行政院下设一建设部,专事建设各部未及举办的建设事业,建设完成后,仍交各部管理。”[7]因此与会全体中央委员一致同意成立中华民国建设委员会(而非建设部,以示对建设事业的重视),以领导国家经济建设事业。此次会议对成立建委会的事宜决议如下:

一、建委会组织法修正通过。

二、建委会经费每月5万元。

三、建设经费,由建委会切实筹集,如涉及国家税收时,由建委会商同财政部进行之。

四、建委会委员名单:

(1)孙科、张人杰、王徵、李煜瀛、魏道明、陈立夫、曾养甫、孔祥熙、宋子文、叶楚伧、郑洪年、蒋中正、谭延闿、李济深、冯玉祥、阎锡山、李宗仁、何应钦、胡汉民、吴敬恒、蔡元培、易培基;

(2)国民政府各部部长(以个人名义);

(3)各省建设厅长。[8]

由上述建委会委员的名单可知,该会在成立初期应该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因为当时居南京国民政权中枢的人物蒋介石、谭延闿、孔祥熙及宋子文等人均是建委会委员,游离于南京国民政权核心之外的地方实力派人物亦大多名列其中。最后会议选出“孙科、张人杰、王徴、李煜瀛、魏道明、陈立夫、曾养甫、孔祥熙、宋子文、叶楚伧、郑洪年为(建委会)常务委员”。[9]在常务委员中互推建委会主席一职时,由于成立建委会是张静江的积极提议,其对建委会工作又颇为热心,加之他是孙中山的生前好友,故大家一致推选张静江担任主席[10],负责该会工作。

建委会的酝酿与成立反映了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致力于国家经济建设的设想。1928年2月2~7日,国民党于南京召开二届四中全会。会后发表了《中国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宣言》,提出国民党的主要执政方针为“国民经济生活之建设,为国民革命最主要之目的”,[11]指出“我党今后必以强毅而坚忍之决心,与不断的努力,以发展中国之农业工业者,裕中国国民之生活,建国家富强之基础,实现总理建国方略宏远之计划,而达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货畅其流之目的,为维护此目的之进行,必须提携全国革命的民众,运用强国的政权与良善之法律,以全力为国民建设工作之后盾,反乎此义者,则是国民之蟊贼,必尽全力以刈除之,决不任其危害社会之生活,民族之生存,国民之生计,群众之生命也”。[12]表明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伊始即决定以孙中山的“政治遗教”为国家经济建设的理论基础,着手进行全国经济建设。建委会即在这种国家政治背景下的成立。

二 建委会的成立

1928年2月18日,建委会成立大会在南京国民党中央党部召开,参加者有张静江、谭延闿、吴稚晖、李石曾、黄郛、叶楚伧、陈果夫、缪斌,以及浙江、安徽、江苏三省建设厅厅长程振钧、张秋白、陈世璋等人。经过与会者的推选,张静江当选为建委会主席,张静江、孙科、李石曾、陈立夫、王征、叶楚伧、曾养甫、郑洪年、魏道明、宋子文、孔祥熙、吴稚晖、谭延闿、刘纪文、蒋介石、蔡元培、阎锡山、胡汉民、冯玉祥、李济深、何应钦等人当选为委员。建委会“欲收众擎易举事权统一之效,故罗致各部部长暨各省建设厅长为当然委员”,[13]指定张静江、孙科、李石曾、陈立夫、王征、叶楚伧、曾养甫、郑洪年、魏道明、宋子文及孔祥熙11人为建委会常务委员。3月9日,规定由常务委员中推一人兼任秘书长,然而实际上由并非建委会常务委员的霍宝树担任。12月8日,秘书长又改为秘书处处长。[14]事实上领导该会工作的仅张静江一人,其他大多数人仅为挂名而已,并无收到“众擎易举事权统一之效”。大会规定建委会“仰体总理为建设而革命之精神,秉承国民政府所付予之职责,依据总理建国方略、建国大纲及三民主义,计划全国建设,经营国营事业,并指导各省建设之实施”。[15]叶楚伧认为,“现值南北统一,军事底定之日,国内建设障碍悉已扫荡无遗,情势自较欧战后更进一筹。倘以所裁之兵,用诸建设之途,充分吸收外资,发展中国富源,大足以补救中国社会上之困穷”,[16]这也是当时大多数国人的愿望。

在这次大会上,建委会委员一致同意按照孙中山的建国方略和实业计划指导国家经济建设,并对具体建设方案进行了激烈讨论,最后通过两件重要的决议案:

一、本委员会正式成立,应即呈报国民政府,并发成立通电,决议通过。

二、委员黄郛提议,关于建委会与各省建设厅之关系。各省建设厅应受委员会之监督指导,以附行政院系统,又各省建设厅与农工厅权限之问题,农工厅掌管农工行政,如组织、运动、训练、教育、解决劳资纠纷,及其它关于农工范围内之行政处分。建设厅则掌管关于物质上之一切建设。此两点均须规定明文,以资维护,而免争执。议决由秘书处搜集材料,拟定建设行政暂行条例,裨资依据。[17]

至此,酝酿多日的建委会正式成立。至于建委会与各省建设厅的关系问题,因此时南京国民政府并无完全统一全国,所以仅首都南京附近的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建委会的政令能够贯彻下去,而其他一些省份则鞭长莫及,实际上建委会以后的建设项目亦以江、浙、皖三省最多。至于建设厅和农工厅之间的复杂关系,更是无从解决。

建委会的成立,是南京国民政府遵从孙中山“政治遗教”的产物。而建委会的职权范围随着时局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生改变。1928年2月建委会成立时,职权范围甚广,几乎无所不包。在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建委会声称:“中央政治会议之所期望于本会者,固在计划指导及提倡建设之方法,而尤在根据总理建国方略,实行经营一切国有事业,以树训政、宪政之基础。”[18]3月23日,南京国民政府规定“建委会之职权依该会组织法第一条之规定,凡国营事业,如交通、水利、农林、渔牧、矿冶、垦殖、开辟商港、商埠及其他生产事业之须设计开创者皆属之”。[19]可见,建委会初期职权范围极广,即“一切国有事业”中的开创性事业均归其管理。

建委会成立八个月后,1928年10月2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通过《国民政府组织法》,实施五院制,建委会名称由“中华民国建设委员会”易名为“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与蒙藏委员会、侨务委员会、劳工委员会和禁烟委员会同归行政院领导。[20]建委会由过去与行政院平级的机构下降为行政院的一个下属机构,其在中央政府内的地位发生了微妙变化。

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在成立初期决心以武力统一全国,建委会的成立虽然是国内外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央政府对它的支持力度却十分有限。建委会成立多日却无处办公的情况最能说明问题,而“暂借中央党部办公”使其发展更加艰难。[21]由于国民党党部本身机构已很繁多,随着工作的开展,建委会的附属机构亦逐渐增多,为求发展,只好搬出中央党部,租赁南京市韩家巷32号一处民房为临时会所。然而租借一年后房东无论如何不再出租。无奈之下,只好呈文行政院说明当前的窘境,根据行政院第17次会议精神,“各院部在未照整个计划建筑以前,得就原址酌量自行扩充修造。但职会会所,原系租用民房,今既不能续租,而又无其他公私房屋可以拨借租用,再四思维,惟有根据前项议决案之原则,就本京西华门职会所属首都电厂东邻,暂行建造简朴临时会所,以应办公之急需”。[22]行政院第25次会议通过上述申请,拨付4万元的建造经费,于1929年5月17日在西华门首都电厂旁开始修建办公会所。但4万元的建造经费远远不够,最后建委会常务委员李石曾提出每月节约办公经费以补助建造经费的办法,才最终解决经费难题。由此可见建委会初期工作之艰难。

虽如此,张静江仍对其发展深寄予厚望。他在建委会主办的刊物《建设》的发刊词中指出:“我国幅员辽阔,民族繁殖,久擅天府奥区之誉,具有凌欧驾美之资,乃晚近数十年来,疆域日蹙,民生凋敝,驯至阡陌不修,货弃于地,饿莩载途,群盗满山。”原因为何?张静江认为:“推原厥始,固有政治之窳败,而根本原因,实出于建设事业之过于幼稚,即民生问题之未能解决。”[23]因此张静江主持建委会期间十分注重“民生”建设,“希望本党全体忠实同志,一致努力协赞,集合于建设正轨之上,共负建设重任,庶几物质文明之进步,不数载踵武欧美,而本党建设大业与总理物质建设之伟大计划,亦于焉完成”,[24]反映了张静江等人对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满怀着憧憬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