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对中国社会治理与社会发展的有益启示

(一)中国转型社会的相同困境

中国的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但国家、市场、社会三者未能出现平衡状态,随即出现一些类似于韩国的公共性危机。

首先,国家公共性的不足导致城市棚户区形成与贫困的延续,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形成的成片大规模的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城市棚户区,这成为系统分析国家公共性的典型样本。东北城市棚户区贫困化背后实际上是一种表现为“公私两无困境”的公共性危机逻辑。

其次,公共性不足也造成中国出现“工作贫困”或工作弱势的趋势。中国规模庞大的农民工、“蚁族”“蜗居族”“北漂族”“屌丝”等群体的出现,不得不让我们警惕国内出现了类似“工作贫困”的趋势。第一,劳动力市场的公共性灵活化易造成“工作贫困”。随着中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新兴产业和新兴经济创造出大量工作岗位,劳动力市场呈现多样化趋势,以灵活就业为标志的非正规就业逐渐成为增加就业的重要形式。因此,市场公共性本身所具有的社会性和开放性会被此类灵活性所消解,市场的利益结构和社会保障逐渐偏向正式职工和无业群体,而“临时工”这一特殊群体尚未受到国家和学术界的重视,仍处于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地位。公共性的不足容易导致原子化、综合弱势性、扩散性等风险。第二,城乡结构的固化易造成农民工的“工作贫困”。规模庞大的农民工大多从事的是建筑业、煤矿业等苦、脏、累的非正规行业,存在流动性强、收入不稳定、缺乏福利保障、健康风险大等特点。农民工个体因其缺乏各类制度性保障,呈现原子化的倾向,逐渐成为“工作贫困”的主体。此外,城市和农村公共生活的弱化也会导致城市棚户区居民的原子化和农民的原子化,都易形成“工作贫困”。

最后,公共性不足导致中下层网民公共行动的脆弱性。随着网络技术日益深入中国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网络语言的流行成为独具一格的文化现象。“屌丝”被中下层青年网民创造出来,成为底层青年自嘲的主要方式,反映了一种想表达弱势地位但又不甘心放弃梦想的矛盾心态。与国外完全自我认知为“失败者”不同的是,具有“屌丝”意识的中下层网民群体也具有积极的主体性,他们在网络环境下积极参与网络监督以及网络微公益活动,体现出积极的主体性和日常生活的公共性。然而,与“国家公共性”等以制度结构为保障的公共性相比,此类公共性的稳定性、成熟性、秩序性都要弱于后者,表现出模糊性、变动性、复杂性等特点,仍处于一种初步发展阶段。

(二)韩国视角给中国带来的有益启示

面对中国出现的类似公共性危机及其带来的社会风险,中国的政治精英、知识精英,包括普通民众应在社会转型的宏观背景下,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反思和改变以往的一些中心主义与发展主义的思维。韩国的公共性危机对中国的社会治理同样存在警示意义,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方法的韩国”所体现的反思性对启发中国学者克服文化中心主义的价值预设,从韩国等边缘国家的历史和社会变迁经验中,提炼出反思中心主义以及促进世界多元发展的思维视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类理论视角看似简单,在实践中却困难重重。这需要从精英到普通民众从根本上转变“大国”与“小国”、“强者”与“弱者”、“中心”与“边缘”等对立性二元思维,促进沟通与和解,在公平、平等的“大公”环境中推进社会的良性发展。

第一,内源性发展与公共性的平衡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掀起了强调本土文化传统和主体性的内源性发展。从公共性的角度来看,内源性发展的实质在于社会内部的政府、民间组织、社区、企业组织等各大主体之间保持良性协调的平衡关系,发挥国家的公共责任,重视市场的社会责任,强化社会的自律性。同时在微观层面上重视挖掘和培育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所体现的公共性,特别是底层群体的主体性和公共性,同时加强国家与市场甚至社会力量对底层群体的保护。

第二,社会治理的启示。首先,再思社会治理的综合性视野。社会管理中的治理本身并非控制,而是资源的合理分配,其前提在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体现公共性的社会环境,即建构一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保障政策、社会结构、社会阶层流动等各方面都良性运转的分配环境。同时需要在市场结构、用工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社会阶层的合理流动、社会阶层的集体保护等方面高度重视,特别是在社会保障和防止阶层固化等方面尤为重要。中国应借鉴国外的劳动收入抵免制度(EITC),补充和完善现行单一的以最低工资制度为主的工作福利体系,建构一系列保护非正规职业人员相关权益的社会安全网。此外,除了教育这一决定阶层流动的重要领域之外,合理分配房地产资源也成为保障底层和中层向上流动的重要环节,最终避免出现中低层群体虽然有工作但始终买不起房的“房地产阶级社会”现象。因此,公共性的视角促使社会管理者运用综合性的视野克服结构困境,最终营造出良性的综合社会环境。其次,强调社会治理的均衡性。社会治理的主体涉及国家公共责任与社会力量之间的平衡。以棚户区改造后的社区治理为例,城市棚户区作为弱势社区,更加需要国家的保护。东北的城市棚户区大多由单位时代的单一或混合企业的生活社区演变而来,所以在单位制弱化和消解以后,这些社区容易陷入“国家缺位”的管理真空。这类社区亟须政府的回归。在具体措施上,政府应建立针对贫困社区的公共服务体系,如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为贫困户提供煤水电费用的补贴、协调居民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监管物业公司、引进商业机构促进居民就业、加大对贫困社区居民的社会保障力度等。此外,棚户区的外来农民工也是不容忽视的群体。一方面,棚户区的低廉租金吸引大量农民工在此租住生活,他们在社会保障方面更加不如拥有城市户籍的棚户区坐地户。另一方面,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拥有房屋产权的坐地户能获得相应的房屋或现金形式的拆迁补偿,但原来租住在棚户区的外来农民工不仅没有补偿,而且还会被迫流向租金更为便宜的城乡接合部。随着城市旧城区改造的日趋完成,以往能容纳农民工的区域已所剩无几。大量外来农民工涌向城乡接合部,给当地的社区治理带来了新的问题,甚至会演变为新的棚户区。为此,政府在进行社区建设和社会安全网的构建时,也应重视城乡接合部这类具有多样性和流动性的社区,发挥国家应有的保护作用,建构针对弱势社区的公共性。此外,培养居民的自主性和社会活力同样重要。国家不应保守,应积极发挥其作用,但同时也不应越位,不能限制社区的自主性,需要从社区内部培养居民自身的自主性和组织性,形成内生型生活共同体。一方面,针对居民同质性强的单位社区,要遵循一种优势治理的思路,积极挖掘单位社区自身存在的各类客观和主观优势,根据其居民具有系统的组织性、较高的社区认同感、较强的集体行动能力等特点,从此类社区的内部出发,重视“单位人再组织化”对衰败社区公共性重建的重要性,积极运用“单位人”在组织、动员、社会网络、单位人抗逆力等方面的优势,积极鼓励居民组建各类团体,健全动员机制,开展社区活动,重塑社区认同感。另一方面,针对居民异质性较强的社区,根据居民心理认同感且集体行动能力较弱等特点,此类棚户区的公共性构建宜从外部切入,即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应介入。可在此类社区设立社工工作站或者社工机构,以服务项目的形式,派社工人员对居民进行多形式的服务。例如,针对社区居民自身的认知问题和家庭问题,进行一对一的个案辅导,帮助其恢复自信心和巩固家庭关系。社工也可采用小组工作方式将居民组建成小组,通过各类治疗性和发展性的小组活动,促进小组成员的互动和交流,增强居民的社会交往能力。社区社会工作也可在混合型棚户区开展。这要求社工人员作为另一种中介力量,运用和协调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民政部门、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商业机构等社区内外的各类资源,解决棚户区居民的各类复杂问题。此外,积极培育社区活动的积极分子和社区精英,促进居民的自组织建设,最终帮助居民逐渐脱离对社工的依赖,以达致其自主自立的效果。

最后,社会治理的动态性。面对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流动化的双重结构性背景,中国的社会治理在于公共性的着力点从“静态”转向“动态”。特别是近年来,国内逐渐形成一个名为“老漂族”的数量庞大的老年流动人口群体,其社会保障缺失和社会融入问题日益严重。鉴于此,一种“流动的公共性”应成为社会治理的新理念,彰显其流动的跨越性、制度化个体主义、多方联动等重要特征。正如韩国制定房地产阶层分类化政策一样,“老漂族”也应进行分类化治理,分为双漂型、保姆型、民工型、受养型四大类别,根据各群体的具体需求,选取不同的着力点,建构出不同侧重点的流动公共性,探索社会精准治理的新模式。

第三,社会政策的启示。公共性的视角强调以一种具有开放性、整体性、主体性的角度去思考社会政策的对象性与连续性。一方面,社会政策对象的开放性。在社会政策保障的对象选择上,政府和学者大多关注弱势性易被测量和评估的贫困群体,却忽略了一些“隐形贫困”的人群。政府的社会政策往往关注处于无业贫困状态的下岗工人等群体,忽略了大学毕业生、“北漂”一族、服务性行业的临时工、国有企业的非正式员工、公共事业单位的非正式员工等在职人群的贫困风险。这些在职群体的需求和利益也应被纳入社会政策的保护范围之内。同时学者应研究一些能够测量中国“工作贫困”的客观方法和相关的贫困理论模式。另一方面,社会政策的连续性和接续性。例如,对于棚户区的社区建设而言,社会政策的公共性应具有接续性与连续性。关于棚户区改造与棚户区回迁的社会政策应该是连续跟踪式地提供保障和服务。继续评估居民的贫困风险和内在需求,政府和社区相关管理机构应将居民的工作类型及其稳定性和福利性纳入民生工作和维稳工作体系,特别是要关注一些工作贫困化风险较高的人群,如保洁员、老旧社区内部外来打工人员等。他们是没有劳动合同、没有“三险”、没有资格申请低保的“活在政策真空中的人群”。对于这一部分人,应将其纳入强调连续性和整体性的公共性制度结构。


[1] U.S. Department of Labor and U.S. 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A Profile of the Working Poor,2010”,U.S. Department of Labor Report,March 2012,p.1.

[2] 任剑涛:《公共与公共性:一个概念辨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年第6期。

[3] 〔日〕佐佐木毅、金泰昌主编《社会科学中的公私问题》(公共哲学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

[4] 李友梅:《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公共性困境及其超越》,《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

[5] 李明伍:《公共性的一般类型及其若干传统模型》,《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4期。

[6] 田毅鹏:《“新发展主义”的理论谱系及问题表达》,《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0期。

[7] 〔美〕汉娜·阿伦特:《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载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

[8] 黄平、王晓毅主编《公共性的重建:社区建设的实践与思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9] 이승훈,“동아시아公개념의전통과근대공동체의식”,민주사회와정책연구:2008푠년상반기(통권13호).

[10] 이승훈,“동아시아公개념의전통과근대공동체의식”,민주사회와정책연구:2008년상반기(통권13호).

[11] 이승훈,“동아시아公개념의전통과근대공동체의식”,민주사회와정최연구. 2008년상반기(통권13호).

[12] 虽然任剑涛认为公共性与公共存在区别,前者是后者的形式,后者则是一种实质核心,但笔者仍然认为可以将“公共”视作“公共性”的核心内容。所以,公共的内在规定性也仍然适用于对公共性的分析。任剑涛:《公共与公共性:一个概念辨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年第6期。

[13] 이영아,“지역복지시민단체와지방정부의파트너십고찰”,공간과사회,(22)1,2012.이선향,“한국의근대화과정과공공성의문제:지방정치의부상과문제점을중심으로”,담론201,7(2),2005;김상곤,“한국사회의 공공성 위기와 진로 모색”,노공사회,6,2008.

[14] 김상곤,“한국사회의 공공성 위기와 진로 모색”,노공사회,6,2008.

[15] 이승훈,“동아시아公개념의전통과근대공동체의식”,민주사회와 정책연구. Vol.13,2008.

[16] 김원,여공1970:그녀들의 反역사(서울:이매진,2006).

[17] 하승우,공공성.(서울:책세상,2014),p.60.

[18] 최원식“한국발(發)또는동아시아발(發)대안?한국과동아시아,정문질”,최원식,백영서,전형준엮음,발견으로서의 동아시아(서울:문학과지성사,2001),pp.43-44.

[19] 백영서,동아시아의 귀환:중국의 근대성을 묻는다(서울:창작과비평사,2000),p.65.

[20] 《试探朝鲜族喜着白衣习俗的渊源》,中国民族博物馆网站,http://www.cnmuseum.com/web/c_0000000400010008001700010003/d_1656.htm。

[21] 〔韩〕李奎泰:《当代韩国“中国学”与中国“韩国学”之比较》,《当代韩国》2012年第1期。

[22] 蔡美花:《东亚韩国学方法之探索》,《东疆学刊》2008年第4期。

[23] 〔日〕沟口雄三:《作为方法的中国》,孙军悦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第130~1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