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历史与理论研究(2016年第1辑/总第3辑)
- 杨凤城主编
- 13字
- 2025-04-03 18:26:06
马克思主义史学·史学家研究
193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谱系初步形成探析
摘要 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深入传播,1930年代涌现出一批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方法论从事中国历史研究的史学家。他们创作了一批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著作,初步构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谱系,具体表现为:确立了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并以此为指导,以回应和解决中国社会现实问题为研究指向,探索并运用了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方法,开辟和拓展了诸多史学研究的新领域,细化和剖析了中国历史研究的范畴和问题,这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学术体系初步形成的重要标志。
关键词 1930年代 马克思主义史学 研究谱系
所谓研究谱系,是指一门学科在初创、成熟、发展、完善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本学科特色的学术研究视角、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指向、研究领域、研究范畴等知识体系,是该学科研究理路的最本质反映。从马克思主义学术史角度看,1930年代[3]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实现了由选择性、目的性、功利性翻译介绍到全面性、系统性传播和实际应用的飞跃。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群体在系统深入介绍马克思主义的同时,对马克思主义展开了初步的学术研究,并将其应用于中国社会问题的解决,创作了大量中国自己的马克思主义学术著作,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学术初步繁荣发展的局面。而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便是此时马克思主义学术中的重要一支。当时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家们,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与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实际相结合,经过近十年的探索,终于初步构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研究谱系,这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学术体系初步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
一 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确立与不断巩固
所谓历史观,是指人们对支配社会历史发展因素的总的看法。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史学家的历史观总是在不断变化、发展、进步着的。从“天命”史观到英雄史观,到进化史观,到社会史观,再到唯物史观,这是一个不断革故鼎新的过程。唯物主义历史观即唯物史观的确立,相对此前的历史观,完成了一次革命性的历史变革。它从社会生产力发展和所有制形式的角度,分析说明人类历史的发展及其普遍规律,成为认识社会变革的有力思想武器。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经典作家先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共产党宣言》《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卡尔·马克思》等著作中,阐明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内涵,即从物质生产和社会经济形态的角度,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发展的角度,从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发展的角度,考察社会关系体系发展的客观规律性。[4]唯物史观的发现,不仅奠定了空想社会主义转变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基石,而且也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新视角,开辟了认识人类历史发展和社会变迁的新道路,拓展了新的研究领域。历史的书写不再是以王朝更替和英雄人物为主线,而是以社会经济形态的演变和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动力作用为主线。
五四时期及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李大钊、蔡和森、瞿秋白、李达等最先在中国介绍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李大钊发表的《我的马克思主义观》《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物质变动和道德变动》《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等文章,系统介绍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及剩余价值学说和阶级斗争理论。蔡和森的《社会进化史》、瞿秋白的《社会科学概论》、李达的《唯物史观要旨》等,也对唯物史观及其相关理论进行了介绍。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在介绍唯物史观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唯物史观对于研究和解释中国历史的促进作用。李大钊最先阐述了唯物史观相对于旧有的历史观的历史进步性。他说:“神权的、精神的、个人的历史观,多带退落的或循环的历史观的倾向,而人生的、物质的、社会的历史观,则多带进步的历史观的倾向。神权的、精神的、个人的、退落的或循环的历史观可称为旧史观,而人生的、物质的、社会的、进步的历史观则可称为新史观。”[5]这种进步的新史观,在李大钊看来,便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即注重从经济上考察思想变动的原因,注重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发展中认识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
到1930年代,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进一步传播,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来观察中国历史发展和社会变迁并从事史学研究,成为一种趋势和潮流。在其引领下涌现出了一大批马克思主义史家和优秀的史学著作。
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上海联合书店,1930)一书,是中国第一部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研究中国历史的马克思主义史学著作。郭氏曾指出了该书的创作目的:“我主要是想运用辩证唯物论来研究中国思想的发展,中国社会的发展,自然也就是中国历史的发展。反过来说,我也正是想就中国的思想,中国的社会,中国的历史,来考验辩证唯物论的适应度。”[6]该著作遵循唯物史观的研究脉络,从总体上论述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及其特点。首先,该书注重对经济的考察,如渔猎、畜牧、商旅(交通)、耕种、工艺等,指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以经济基础的发展为前提,这已经是成了众所周知的事实了”。[7]其次,该书在此基础上对家庭关系、政治组织、行政事务、阶级关系等社会结构进行了剖析,认为“男权的抬头,私有财产制的成立,奴隶的使用,阶级的划分,帝王和国家的出现”等现象,便是人类由原始氏族社会进入奴隶社会的重要标志。最后,该书探讨了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精神生产”,包括宗教、艺术、诗歌、思想等。郭氏认为“艺术是生活的附庸”,[8]并依据唯物史观概括了艺术的两条原则,指出:“在这幼稚的艺术的萌芽中我们可以看出艺术论上两条原则:(一)艺术是与当时的物质的生产相应:以鸿羽为仪而跳舞,连鼓都是用的土器。(二)艺术是与时代生活有密切的关系。”[9]《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以唯物史观为“向导”从事中国历史的研究,不仅找到科学认识中国历史发展规律的密钥,而且完成了世界文化史中关于中国记载空缺的补白。
吕振羽的《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北平人文书店,1934)、《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上海不二书店,1936)以及《中国政治思想史》(上海黎明书店,1937),也都是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写就的史学著作。他说:“历史唯物论,不啻是我们解剖人类社会的惟一武器,是惟一正确的历史学方法论”,唯物史观对中国历史研究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我们握住这付锐利的武器来解剖中国社会发展的过程,一切问题都不难迎刃而解”。[10]吕氏的著作,通篇都蕴含以唯物史观原理考察中国古代社会的例子。例如,他在阐述“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时指出:“在考察其有这一——水利系统——特殊的地理条件的‘亚细亚的’诸国家,而欲说明其历史运动的法则时,只有从生产力以及与之矛盾统一的生产诸关系上去考察。如果所谓‘亚细亚’国家支配的生产力及生产关系的内容,土地所有者对直接从事生产者之阶级的相互关系的内容,能符合于封建主义,则适应于上层的建筑物,也便不能不是封建主义的。”[11]吕振羽的史学研究不局限于单纯的史料考证,而是在详尽史料的基础上,重点以唯物史观考察历史发展变迁的内在法则、普遍规律。他指出:“对于古代的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知道的。只有依据历史唯物论,根据恩格斯对原始社会之谜的科学揭发,作比较的研究,去理解其轮廓”,[12]从而认识历史发展的整体普遍规律。
吕振羽对殷代、西周、战国、秦以后中国社会性质进行研究,便是在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指导下进行的。例如,他依据经济形态决定政治上层建筑的原理,判断西周属于初期封建社会,而战国时期则是“专制主义的封建制或后期封建制”,[13]原因是战国时代中国社会内部变动剧烈,“一方面,新兴地主的经济渐次确立和商业资本的抬头,一方面,原来的封建领主相继没落”。到周、秦时期,“旧封建领主所支配的农奴经济,让渡给新兴封建地主经济;建筑于其上层的封建领主的政权,当然也不能完全符合新兴地主的要求”。[14]于是,地主的土地所有制便代替了封建领主的圈地,行政管理机关也由郡县制代替了“原来的领邑组织”。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秦始皇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的封建制的政权,便在地主阶级的阶级支配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了”。[15]而直到鸦片战争前夜,中国的经济形态基本不曾有实质性的改变,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的原因。吕振羽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形态和政治形态,进而判断社会发展各阶段的社会性质,唯物史观无疑在其中起了巨大的指导作用。
在1928年兴起一直延续到七七事变爆发前夕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中国社会史论中,中国的史学研究者皆倾向并习惯于用唯物史观作为观察、研究和思考中国历史与现实问题的工具。他们逐渐摒弃实证主义史料考订学派所谓的“纯史学”研究,摆脱了唯心史观和英雄史观的束缚,跳出了王朝更替的史学写作范式,在掌握丰富史料的基础上,依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发展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在历史事实与历史脉络之间发现历史发展的“因果通则”“普遍的理法”,从而找到助力中国走出贫病落后社会现实的理论工具。“遵循唯物史观的研究路径,全面、深入研究中国社会形态,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形成和发展的最重要的标志,也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和其他史学思潮、史学理论在学术形态上最显著、最根本的区别。”[16]唯物主义历史观在中国史学研究中的运用,是中国史学界在历史观上的一场革命,有助于中国史学界对中国历史发展规律和法则的科学认识,指明了中国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和光明前途,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谱系初步构建完成的重要一环。
二 以回应中国社会现实问题为研究指向
从学术西学东渐的角度看,近代以来,西方学术研究的指导思想,如实用主义、经验主义、唯理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等,相继传入中国。中国学者从中自由选择,并以之为工具进行学术研究,马克思主义也是其中一种。与之相伴随,西方的学科分类体系下的诸学科也传入中国,如经济学、哲学(爱智学)、社会学(群学)、教育学、心理学、文学等,中国也因此逐渐建立了自身的现代学科门类,初步完成了由传统学术向近现代学术的转变。在这一学术学习、借鉴、转化的过程中,中国学者没有一味照抄照搬西方的学术体系,而是结合自身的学术传统、社会现实、实践需求,进行了整合性的创新,这一过程便是学术“中国化”的过程。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在创立过程中,也遵循了以中国社会现实问题为研究指向的原则,并将其根植于中国五千年文明的土壤中,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时代印记。
相较于实证主义史料考订派史学“为真理而真理”“史学只是史料学”,要“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材料”(傅斯年语)的研究理念,史观派史学则更注重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力图从历史研究对象中找到社会发展的客观普遍规律,具有强烈的理论归纳总结性和现实关照性。在研究内容和创作题材上,193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史学著作大都是关于文化领域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以及与中国社会发展的认识关系最紧密的问题。他们进行史学研究的目的,不单纯是“为材料而材料”“为学术而学术”,而是要发现历史变迁的“公理公例”“因果通则”“普遍规律”等,进而为解决当下社会问题提供理论和史实的支撑。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开篇就说:“对于未来社会的待望逼迫着我们不能不生出清算过往社会的要求。古人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认清楚过往的来程也正好决定我们未来的去向。”[17]以现实为出发点和研究指向研究历史发展规律,进而为社会进步提供镜鉴,这是193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遵循的重要原则。
郭沫若是1930年代以中国社会实际问题为指向进行历史研究的重要代表。他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中指出:“世界文化史中关于中国方面的记载,正还是一片白纸。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上没有一句说到中国社会的范围。”因此,“中国人是应该自己起来,写满这半部世界文化史上的白页”。[18]在世界文化史的长卷中创作中国自己的文化作品,以发出中国声音,弥补“白页”,这成为郭沫若创作《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初衷之一。在历史研究方法上,郭沫若认为以唯物辩证法从事历史研究,切忌照搬和机械地理解。要使唯物辩证法“真正地得到广泛的接受,必须熟练地善于使用这种方法,而使它中国化。使得一般的、尤其有成见的中国人,要感觉着这并不是外来的异物,而是泛应曲当的真理”。[19]在郭沫若看来,对任何研究方法的应用,都要持审慎态度,要以能否正确认识和解决中国现实问题为判断和验证标准,使唯物辩证法“中国化”,用中国问题的解决作为验证唯物辩证法正确与否的标准。这正体现了郭沫若以中国社会实际为研究指向的史学研究理念。
吕振羽也认为,历史研究必须体现时代精神。他在参加社会史论战时就指出,未来弄清社会现状,必须研究古代发展过来的道路。他谈到写作《中国社会史纲》的初衷,“纯系感觉这一问题的重要”,“我认为这一问题有急切解决的必要,万不能把这一工作‘留到我们的后辈’去作”。吕振羽认为,历史研究者的使命和任务,“并不像老先生们玩弄词章一样在作为消遣,也不是像从来的文人一样的期于‘藏诸名山’;而是为解决民族出路之一现实的任务上的问题”。[20]这体现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学术研究的现实指向。
大革命失败后,面对日益加剧的民族危机,面对迫在眉睫的社会改造的使命和任务,面对中国社会性质讨论中的严重分歧,面对厘清理论逻辑的内在要求,面对上述种种关系社会发展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展开了有针对性的学术研究,从而为上述问题的认识和解决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可见,回应和解决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是193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谱系中的重要研究指向。对这些与中国社会发展关系最密切的史学问题的研究,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中国历史的发展规律,从而为对中国现实社会问题的认识提供了有益启示。
三 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方法的探索
(一)历史辩证法成为史学研究的重要方法指导
自1920年代末唯物辩证法在中国系统传播以来,辩证思维日益在中国史家的学术研究中占据重要地位。艾思奇的《大众哲学》、李达的《社会学大纲》等著作,分别对辩证法的矛盾对立统一律、质量互变律、否定之否定律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史学家将辩证法的研究方法引入史学领域,称之为历史辩证法。吕振羽在其《中国政治思想史》一书中,大量使用了历史辩证法的研究方法。他认为,唯物辩证法中的量变引起质变理论,应该在政治思想史研究中得到应用和遵循。“在历史的发展全过程中,不断地由量的变化而引起质的变化,质的变化又引入量的变化。所谓经常在渐变的过程中,量的变化一达到某种程度,渐变便入于一个飞跃的时代,而发生突变。突变的结局,便是旧质的死灭,新质的代起;代起的新质,又引入新量的发展。同时,在每一次的突变未曾到来之前,在渐变的过程中,也不断地引起部分的突变。在引入那整体的突变时,便是飞跃时代的到来。”[21]吕振羽用质量互变的原理来认识朝代的兴替和时代的变革,是政治思想史研究方法上的创新。
值得关注的是,彼时的一些非马克思主义者也把历史辩证法的使用作为自身学术水平的一个重要展现。李季在批判“古史辨派”的研究方法时说:“疑古多系盲目的,而非理智的,玄学的而非科学的,形式逻辑的而非辩证法的。”[22]任曙在考察近代中国社会经济性质时也声称:“使一切的商品生产逐渐成资本主义的生产。——只有这样去观察实际才是真的合于唯物辩证法。”[23]王宜昌在考察中国奴隶社会史时认为,中国学者不能“因袭”波格丹诺夫以及欧洲学者解剖欧洲所得的结论,这只是粗杂的经验批判论的见解。“我们要理解中国奴隶社会史,首先要肃清这些粗杂的经验批判论。而正确地把握辩证法唯物论的见解。”[24]这里,暂且不论上述诸学者关于中国历史研究的结论正确与否,单就研究方法来看,历史辩证法已成为他们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史学研究方法。在社会史论战中,如若有哪一派用玄学的方法、经验论的方法考察中国历史,他们一定会被作为脱离辩证法的对象而受到批判,抑或是被认作脱离学术研究的潮流而受到“嘲笑”。这种现象本身也说明唯物辩证法在当时中国史学界的影响力。
历史辩证法在历史研究中的应用,使中国的史家得以用更加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认识和研究中国历史和现实问题,成为与实证主义史料考订派的考据研究法分庭抗礼的史学研究法。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在推介、普及唯物辩证法历史研究中有重大的开拓之功。正是经他们的努力,这一历史研究法才逐渐从众多的史学方法中脱颖而出,发展壮大,成为主流。
(二)阶级分析法日渐成为中国历史研究的有效方法视角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去分析历史现象和社会现象,成为193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研究问题所采用的基本方法之一。尽管阶级斗争理论一直是胡适、傅斯年等资产阶级史家所极力反对应用于历史研究的方法,但在回答“中国向何处去?”的追问中,在完成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的求索中,阶级斗争理论成为反帝反封建的有效利剑,阶级分析法也成为进行历史研究的重要方法视角。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便大量运用了阶级分析的研究方法。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在阐述西周时期的社会性质时,对当时的社会阶级构成进行了分析,指出:“当时阶级的结构大约是由下列的形式:(一)大人——天子……王侯,(二)君子——武人……史巫,(三)小人——邑人……行人,(四)刑人——臣妾……童仆”,在这一阶级结构中,“大人君子是支配阶级,小人刑人是被支配阶级”。[25]通过这样的阶级分析,郭沫若认识到,“国家的基础是建设在阶级的对立上”,[26]西周时期出现了阶级分化和阶级对立,表明原始氏族公社已经解体,出现了代表一定阶级利益的国家,而“那时的阶级国家显然是奴隶制的组织,支配者即为奴隶所有者”。[27]如此,郭沫若得出了西周为奴隶社会的判断。这便是阶级分析方法在中国历史研究中的有效运用。
又如,华岗的《中国大革命史》(上海春耕书店,1931)以阶级分析法研究了大革命时期国内的阶级关系,这有利于从这一视角总结大革命的经验教训。李平心的《中国近代史》(光明书局,1933)以阶级斗争理论分析了中国近代历史的演变过程,突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和国内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压迫,使近代中国落后的根源得以显现。再如,托派分子任曙在分析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过程中,在《怎样切实开始研究中国经济问题的商榷》一文中,使用了大量诸如“买办资产阶级”“商业阶级”“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等名词,并总结说:“从太平天国到义和团,事实告诉我们,农民自己不能解决土地问题,不能建设自己的政权,不是革命的动力。农民不在资本关系领导之下必然要在无产阶级领导下才有出路。”[28]显然,单纯从研究方法而言,阶级斗争理论已成为时人研究历史和社会现实问题的重要方法。
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同以往史学或同时代的其他史学流派的一个重要区别,便是十分强调唯物史观指导下的方法论原则。历史辩证法、阶级分析法等在史学研究领域发挥了有效学术工具的作用,这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学术体系的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
四 开辟和拓展了诸多史学研究领域
以探寻历史发展规律为旨归,以解决中国社会实际问题为指向,在民族危机与国家困顿中一路成长起来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不仅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更散发出独特的学术风采。1930年代的唯物史观派史学,便汇集了一大批马克思主义史家,开辟和拓展了诸多史学研究的领域,成为民国学术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开辟了古代社会历史的若干研究领域
1930年代,以郭沫若、吕振羽等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史家,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进程和发展规律,开辟了中国古史的新研究领域。
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郭沫若依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通过研究认为,殷代以前存在的群婚制、以母系为中心、没有私有财产等特点,是中国原始氏族社会的基本特征。郭沫若还通过对殷代生产工具、文字、生活器具等的分析,认为殷代仍处于原始氏族社会。通过对周代经济社会状况的研究以及文字典籍的考察,确定周代属于奴隶制时期。郭沫若在著作中还辟专门的章节,对殷代、周代的社会生活,如渔猎、牧畜、商旅(交通)、耕种、工艺(器用)、贸易;社会机构,如家族关系、政治组织、行政事项、阶级;精神的生产,如宗教、艺术、思想等诸多表现进行了分析考察,对周代的生产、生活、文化等进行了全方位研究。这在中国历史研究中是开创性的。难能可贵的是,郭沫若的历史研究并不局限于史实的罗列,而是更注重对庞杂的史实进行系统分析,得出史实中所蕴含的历史发展规律。郭沫若在系统考察了殷周时代经济社会文化特点之后,综合分析了中国由原始氏族社会向奴隶制社会进而向封建社会演变、推移的内在原因和外在表现,这就发现了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郭沫若的古史研究,是把唯物史观应用于中国历史研究的一次成功尝试。他全方位展现了先秦时期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状况,超越了王朝更替与史料考证的线索与方法局限,开辟了中国古史研究的新领域。
郭沫若不仅较早地掌握了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而且兼备极其深厚的实证功底,内储取之不尽的旧学资源,并把二者结合起来,开创了中国古文字研究的新领域。郭沫若在写作《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之前,广泛搜集“地下之材料”,即甲骨卜辞和青铜铭文,对古文字进行研究。他被称为中国甲骨学研究“一代宗师”,是著名的“甲骨四堂”[29]之一,一生留下了大量的关于甲骨文考证和研究的著作。郭沫若在金文和石鼓文研究方面也成就卓越,代表作有《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和《金文丛考》。
吕振羽在系统学习唯物史观和全面搜集中国古史资料的基础上,撰写了《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一书,这是中国第一部用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研究史前社会的专著,开辟了中国史前社会历史研究的新领域。正如吕振羽自己所说:“我的目的,第一只在给无人过问的史前期整理出一个粗略的系统,引起大家来研究;第二只在说明中国社会的发展过程,和世界史的其他部分比较,自始就没有什么本质的特殊,而是完全有其同一的过程。”[30]吕振羽抱着这样的研究目的,以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为指导,在文物出土零乱而缺乏研究的不利条件下,在西方学者戴着有色眼镜看中国古代的困难氛围中,在语言学、土俗学、人种学等学科尚不能协同创新的情况下,筚路蓝缕,知难而进,终在一片荒芜的中国史前历史研究领域开辟出一条路来。吕振羽在《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中对中国史前史的研究,不仅是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与史学方法论进行中国学术研究的一次重要尝试,也将中国的历史推到了远古时期。
此外,吕振羽的《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一书,是第一部以唯物史观研究殷周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专著。该著作首次提出了殷商社会为奴隶社会、西周为中国初期封建社会的观点,并用大量史实进行了论证。吕振羽对殷周社会历史的研究,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史上也是开拓性的。吕振羽在中国社会史论战的大背景下完成的《中国政治思想史》一书,是在对中国古代历史有深入研究基础上出版的一部关于中国政治思想史发展的著作,也是中国第一部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方法写就的思想史性质的专著,从而初步构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思想史的研究谱系。
(二)开辟了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领域
史料考订派史学由于沉迷于史料、思想的考据和“疑古辨伪”,对社会经济史关注较少,故中国社会经济史领域的研究一直处于相对空白的阶段。这一史学研究的任务落到了致力于从经济角度考察分析社会历史变迁的唯物史观派史学家肩上。经过努力,他们在1930年代开辟了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领域。
唯物史观史学派认为,物质生产方式制约着人们的精神生活、社会生活,因此,他们解说和诠释历史社会发展的切入点便是社会经济领域。在唯物史观史学派史家的倡导下,社会经济史成为人们重视研究的一个核心区域。不论是郭沫若、吕振羽、何干之等马克思主义史家,抑或是李季、任曙、陶希圣、王宜昌等非马克思主义史家,都把从社会经济角度解释历史发展的原因作为立论的依据,这促进了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兴盛和繁荣。
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郭沫若充分注意了殷周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并以此为学术基础和研究突破口,对中国古代尤其是先秦社会的整体状况进行了分析考察。在“《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一章中,他从渔猎、畜牧、商旅、耕种、工艺等社会生产领域,对周代的社会状况进行了整体勾勒。在“《诗》、《书》时代的社会变革与其思想上之反映”一章中,他依据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状况,认为该时期工商业的发达、手工业的进步、农业生产的提高等,是导致社会变革的主要因素,是“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推移”的最主要推动力。在“卜辞中的古代社会”一章中,郭沫若从卜辞中寻觅社会经济生产的踪影,从渔猎、畜牧、农业、工业、商贾五方面分别做了阐述,把商代产业的总特点归结为由畜牧业向农业的过渡。“郭氏此书,旨在研究殷商时代的中国社会史,它对作为社会史基础的经济史特别关注,具有开风气之功,为后起的唯物史观派学人所效法,成为此派史学的基本倾向之一。”[31]
此外,由唯物史观派发起并推动发展的社会史论战,也扩大了马克思主义在史学界的影响,而且“大大激发了人们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的兴趣和愿望,人们不满足于论战中那种粗枝大叶的或公式化的论述,迫切要求在进一步发掘材料的基础上把研究深入下去,从而推进了中国经济史学科的形成和发展,直接导致30年代初中期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热潮的出现”。[32]
(三)拓展了中国近代史诸领域的研究
1930年代之前,关于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史学著作较多,但大多是以封建史学和资产阶级史学的学术范式进行学术创设,而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方法对中国近代史诸问题的研究尚处萌芽起步阶段。193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付出了大量的学术努力,使该领域的研究日渐繁荣。
在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李平心的《中国近代史》是中国史学界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系统研究中国近代史的第一部学术著作,全书及时运用30年代中国社会性质论战中的若干观点,使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理论、观点在中国近代史的学术研究中得到了初步运用,并在中国近代社会性质、中国近代史分期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的、开创性的探索,基本廓清了长期以来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的一些错误观点,成为中国史学界最早运用唯物史观基本原理撰写的一部完整的中国近代通史著作,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在中国大革命史研究领域,华岗于1931年出版的《中国大革命史》,是中国大革命史研究的开山之作。该书“是历史事件的当事人搜集大量材料写成的一部当代史著作,以‘革命’来阐释近代中国历史的演变,以民族解放运动为主线,凸显了中国大革命的历史图景,构建了以‘革命’为中心的近代史的研究体系”。[33]该著作在分析帝国主义侵略对近代中国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革命的历史任务,论证了中国革命的完成必须由无产阶级领导,并重点描述了大革命的历史过程。《中国大革命史》是一部及时总结大革命经验教训的学术著作,“以革命史观来诠释近代以来的中国历史,建立了以革命为分析模式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体系,将中国革命史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34]
关于1930年代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的论战,何干之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上海生活书店,1937)和《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上海生活书店,1937),是最早、最及时对论战进行客观总结并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进行学术分析的著作。何干之在上述两著作中高度评价了论战的意义,对马克思主义者在论战中的缺点也做了较为客观的分析,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性质进行了进一步的确认与评述,且对如何更好地用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中国社会史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此外,何干之的《近代中国启蒙运动史》(上海生活书店,1937),对中国近代以来社会思想的演变与发展进行了梳理,是较早运用唯物史观系统研究中国近代思想史的论著。
新的历史研究领域的开辟和拓展,不仅表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关于人类历史发展普遍规律的理论,在中国历史研究中同样可以获得学术的应用,而且对中国历史研究的多个空白和薄弱领域完成了“补白”和强化。在这些新的研究领域,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历史研究的实际结合起来,书写和构建了自身独具特色的学术范式和研究谱系。
五 推动中国历史的研究范畴和问题不断细化
在1930年代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和中国社会史论战中,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与“动力派”、“新生命派”及“自由马克思主义派”等进行了长期论争,推动了中国历史的研究中一些范畴和问题不断细化和深入,促进了1930年代中国史学研究谱系的发展和完善。
(一)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问题
“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问题是中国社会史论战中争论最为激烈的三个问题之一。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一文中,对古代东方社会做了经典概括,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理论。他说:“大体来说,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35]至此,“亚细亚生产方式”被明确地提出来了。之后,虽然马克思在《资本论》、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等若干著作中多次使用“亚细亚生产方式”或“东方社会”等术语,但对于“亚细亚生产方式”所支配的东方社会的根本属性——社会经济形态,却未做任何正面说明。也正因此,后世的马克思主义者对此做出了不同的解释。
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首先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亚细亚的’,是指古代的原始公社社会,‘古典的’是指希腊、罗马的奴隶制,‘封建的’是指欧洲中世纪经济上的行帮制,政治表现上的封建诸侯,‘近世资产阶级的’那不用说就是现在的资本制度了。”[36]这一观点引起了中国社会史论战中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的长期争论。1936年,郭沫若在《社会发展阶段之再认识——关于论究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中,修正、改变了之前的认识。他指出:“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的生产方式’或‘东洋的社会’实等于‘家长制’或‘氏族财产’形态。”“作为社会发展之一阶段的所谓‘亚细亚的生产方式’是奴隶制以前的一个阶段的命名。”[37]这样看来,郭沫若认为“亚细亚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所必须经历的阶段,这也是大部分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这一论题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认识是否具有普遍性、能否应用于中国社会的问题。
在社会史论战中,论战各方针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问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主要有以下观点。一是李季的“亚细亚社会”与古典的奴隶制社会并存说,认为西方在原始氏族社会解体之后进入了古典奴隶制时代,而东方却演变成了一个独特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时代,原因在于东西方不同的地理环境的影响。二是杜畏之的人类历史发展多元说,认为氏族社会解体后,“亚细亚社会”、古代社会、封建社会都是有可能接续产生的社会形态,它们发展的起点一致,序列同步,人类历史的发展是多元的,具有诸多可能性。三是胡秋原、王宜昌等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专制主义的农奴制”说。他们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不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单独的社会发展阶段,而是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国家所特有的有别于西欧封建社会的一种变态,并且强调这种社会的根本特征就是专制主义。
以吕振羽为代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对上述有关“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观点进行了剖析和批判,指出“亚细亚社会”是人类必经的社会发展阶段。吕振羽认为,地理环境虽对社会发展有影响,但不能夸大其作用,根本上还应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角度进行分析。吕氏在综合考察东西方各国经济形态发展的基础上,指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主要特征,“大抵都具备一种农村共同体的社会组织,在共同体的内部有不劳而食的贵族和供贵族剥削的奴隶以及中间的自由民诸阶级的存在;土地在原则上是属于国家的所有而被颁发的;在诸农村共同体上都有其国家的机关”。[38]在总结内涵和分析特征的基础上,吕振羽指出:“在世界史上古代各民族,在其进入到国家的时代的初期,大抵都经过所谓‘亚细亚生产方法’的阶段。”[39]因此,那些“以‘亚细亚生产方法’作为先阶级社会氏族社会构成论者。否认‘亚细亚生产方法’论者,以‘亚细亚生产方法’作为东方社会之独特的社会构成论者之各种各样的错误何在,是十分明白的。”[40]上述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的讨论,将中国历史社会形态问题的讨论引向深入。
(二)关于中国古代历史分期的问题
所谓中国古代历史分期,通常是指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时限,或是就奴隶社会的下限和封建社会的上限而言的。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最先就中国古代历史分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大抵在西周以前就是所谓‘亚细亚的’原始公社社会,西周是与希腊、罗马的奴隶制时代相当,东周以后,特别是秦以后,才真正地入了封建时代”。[41]这种历史分期及其关于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概说,第一次提出了中国历史的体系模式,后世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尽管在一些个别问题上有不同意见或进行了某些修补,但从整体上看,基本上是循着郭氏开创的这种中国历史体系模式的进路展开研究的。
郭沫若的历史分期,引发了社会史论战中关于中国古史分期的热烈讨论,主要有以下代表性的观点。一是陶希圣的“三阶段,一过渡”论:原始部落(夏、商)→封建社会(周)→商业资本主义(秦汉至清,过渡社会)→资本主义(鸦片战争以后)。[42]二是李季的“无阶段”论:原始共产主义(唐虞前至虞末)→亚细亚生产方式(夏、殷)→封建制(周)→前资本主义(秦至清)→资本主义(鸦片战争以后)。[43]三是胡秋原的“五阶段”论:原始共产主义(传说中的先史时代)→氏族社会(殷)→封建社会(周)→先资本主义社会(春秋至清)→资本主义(鸦片战争后)。[44]四是王礼锡的“五阶段”论:原始社会(传说中的时代)→氏族社会(殷)→封建社会(西周)→专制主义社会(周末至清)→半殖民性的资本主义社会(鸦片战争后)。[45]以上图式[46]表明,这些观点几乎一致认为,中国在原始社会之后,未曾进入奴隶社会,而是直接进入了封建社会,这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阶段论在中国的阉割。
史学家吕振羽在《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一书中,也对中国历史发展阶段做了划分,但与郭沫若的划分不同。正如李达在该书“初版序言”中所归纳的:“著者把中国史划分为如次的连续的发展阶段:一、传说中之‘尧舜禹’的时代,为中国女性中心的氏族社会时代;二、传说中之‘启’的时代,为中国史由女系本位转入男系本位的时代;三、殷代为中国史的奴隶制社会的时代;四、周代为中国史的初期封建社会时代;五、由秦代到鸦片战争前这一阶段,为变种的即专制主义的封建社会时代;六、由鸦片战争到现在,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代。”[47]吕振羽对中国历史发展阶段所做的上述划分,尤其是首倡“西周封建论”,得到当时大多数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同意。翦伯赞、范文澜、吴玉章、邓拓、华岗、吴泽等都是“西周封建论”的大力支持者。此外,吕振羽关于中国封建社会两阶段论的提法,也是一种创建,即战国以前为初期封建社会,秦以后为“专制主义的封建制或后期封建制”,也可以叫作“变种的封建社会”。[48]这种分期的观点一直为后继的史家所重视,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
关于中国历史分期的研究,使得中国史家将历史的宏观视野与细节考察有机地结合了起来,进一步深化和清晰了对中国历史发展各个阶段经济社会特点的认识。
(三)关于秦汉到晚清这一历史时期的社会性质问题
关于秦汉到晚清这一历史时期的社会性质问题的讨论,实际是中国历史分期问题的继续,是如何看待秦汉到晚清这一历史时期中国社会性质的问题。对这一时期中国社会性质的讨论,概括起来主要有商业资本主义社会说、前资本主义社会说、专制主义社会说和封建主义社会说。
1.陶希圣、梅思平等人的商业资本主义社会说
陶希圣否认秦汉到清末时期为封建社会,认为应该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他说,两千余年的中国社会,“宗法制度已不存在,宗法势力还存在着”,[49]“封建制度已不存在,封建势力还存在着”。[50]如果按照封建制度的确定含义到中国社会历史中寻求之,“则中国可以说从没有封建制度存在”。他认为,不能把罗马灭亡之后欧洲列国并立的时期与中国战国时期的情形相提并论,前者比后者专制得多,因此,后者并不是典型的封建制度。陶希圣认为:“本来在七雄争长的时候,已经是封建制度破坏时期。这个时期,商业资本主义已渐发达。商人在列国之间已有政治活动——如弦高犒师,及阳翟商人吕不韦用计相秦。商人在列国中的地位也很高——如晋之绛商,通于诸侯,又如陶朱公有力运动楚国大赦。所以七国乃是依春秋时代许多战争及商业资本主义发展而产生的集权国家,已不是旧来的封建侯领。”[51]尽管春秋以前的中国有许多封建诸侯,但在陶希圣看来,周以前的中国社会不能说是封建社会,因为那个时期的牧伯不过是氏族长。战国开始,这种未成形的封建特征解体并逐渐崩溃,随着商业的日渐发达,中国进入了商业资本主义社会。
梅思平亦持商业资本主义社会的观点,认为秦吞并六国,“完全是商业上的力量”。“秦在战国末年,竟是一个最大的商业国。”商鞅的重农抑商政策失败后,秦国不得不求商业上的发展。“至于最后统一的事业,则完全成于商人之手。”大商人吕不韦食客千人,李斯等官僚皆依附之,“这都是官僚寄生于商业资本阶级的铁证。其统一的手段,也完全是以金融的势力作基础”,“秦的并吞六国,完全是商业资本阶级政治的成绩”。自秦以后的历朝历代,商人皆在中国政治势力中处于支配地位。“中国的政权,乃完全在资本阶级的手中。为资本阶级所用的,乃是官僚。地主阶级乃为商业资本阶级的别动队。大概在中央政府或都市中,商人则利用官僚为工具。在农村中,则地主操有较大之权威。可见中国社会,绝对不是封建的社会,乃完全是一商业资本主义的社会。”[52]
2.李季的前资本主义社会说
李季认为,“自秦至清鸦片战争前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时代”。[53]他重点分析了秦至清末的中国社会性质,认为秦汉以来的中国尽管有大量的奴隶存在,但并没有形成希腊罗马那样的奴隶制度,也没有在经济中占主要地位。“在这两千年的经济中占主要地位的是农工业结合的半封建的小农生产。至于完整的封建制度,在这个长时期中始终未曾出现过,无论五胡十六国之乱或蒙古人的侵入是怎样破坏了中国经济制度,或怎样企图‘恢复封建制度’,但这种制度的基础已被商业蚀毁,单靠政治的力量是‘恢复’不来的,至多不过达到一种半封建制度,或封而不建的局面罢了。”[54]李季认为,周代的封建与西洋的封建就内容来说并无二致,但春秋战国的经济变革后,封建在中国就没有出现过。在秦汉至清代“这个长时期中,虽因内争与外患(胡人的侵入),几经变乱,使当时的经济受到重大的打击,而呈现出退化的现象,或因累世承平,产业发展,而呈出进步的现象,然这只是程度的问题,于生产方法的性质绝无变更。因此我们始终认为这个长时期是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时代,而不赞成有其他的划分”。[55]李季认为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便是“小农与手工业的直接结合”,同时认为鸦片战争后为资本主义社会,鸦片战争前为前资本主义社会。显然,这就忽视了鸦片战争以来中国残存的强大的封建势力,而否定了反封建的历史任务。
3.胡秋原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专制主义社会说
胡秋原批评了商业资本主义社会观点和“中国的封建论者”,认为他们都没有了解中国封建制度的特殊性,没有看到中国专制主义力量的强大,更没有看清帝国主义侵入后中国封建社会之变化。他主张“在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有专制主义(Absolutism)时期的存在”。在《专制主义论》一文中,胡秋原说:“或者有人主张,不必在社会阶段上设立一个专制主义时代,而所谓专制主义者,实封建社会之末期,但我们应该知道封建社会之第一特征是自然经济,然而随着工业之独立发展以及连带而生的商业资本之发达,是构成了到近世有产者社会桥梁的。”他认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问题恐怕不是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到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这样简单的,在秦汉至清末这一时期,属于专制主义帝政阶段。他概括了这种“封建底专制主义帝政之性质”:“1.封建政权与商业资本之融合;2.维持封建势力与商人势力斗争之均衡;3.作封建与商业资本之联合政权,镇压农民暴动之武器。”[56]胡秋原还认为,鸦片战争以来,中国进入了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专制主义社会,其典型代表便是“袁世凯主义”。李麦麦、王礼锡对秦汉到清末社会性质的认定与胡秋原是一致的,也认为是专制主义社会。
4.郭沫若、吕振羽等的封建主义社会说
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认为,周室东迁以后,中国社会由奴隶制逐渐进入了封建制。他说:“周室东迁以后,中国的社会才由奴隶制逐渐转入了真正的封建制。从那时以后在农业方面中国才有地主和农夫的对立产生,工商业方面也才有师傅和徒弟的对立出现。春秋的五伯,战国的七雄,要那些才是真正的封建诸侯。”[57]“事实上东周完全是奴隶制的国家,……自秦以后的经济组织在农业方面是成了地主与农夫(虽然没有农奴的称号,然而事实是相等)的对立。秦以后的郡县制实际上就是适应于这种庄园式的农业生产与行帮制的工商业的真正的封建制度。所以各省的封建大臣在习惯上称为‘封疆天子’,各地的府县官称为‘父母大人’或‘青天大老爷’,所不同的只是封建诸侯的世袭与郡县官吏的不世袭罢了。这可以说是一种封建制度的变体,然而每每都有倾向到世袭的危险,唐时的藩镇可以不用说,就是明初的诸王、清初的三藩及年羹尧、现代的督军,不都是这个事实的证明吗?所以秦以后的制度,我们现在仍称它为封建制,这是从东周的五伯开始,一直到最近的一二百年来才渐就崩溃的。”[58]千百年来“中国尽管在改朝换代,但是生产的方法没有发生过变革,所以社会的组织依然是旧态依然,沉滞了差不多将近二千年的光景”。[59]郭沫若从春秋奴隶制的解体,秦汉以来庄园式的经济生产方式、政治管理上的郡县制、阶级关系上地主与农夫的对立等方面,论证了秦汉至清末中国社会的性质为典型的封建社会。
吕振羽也认为中国社会经历了原始氏族公社制到奴隶制再到封建制,最后到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发展脉络,但对中国封建社会上限的认识与郭沫若不同。他把中国封建社会分为两个阶段,即西周到战国以前为初期封建社会,秦以后为“专制主义的封建制或后期封建制”,也可以叫作“变种的封建社会”。
1930年代中国历史研究范畴和问题的细化,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研究引向深入。其一,范畴的细化,使得无论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家还是其他派别的史家,对马克思主义著作的学习更为系统、理解更为透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引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作为自己充分的论据。其二,对其他国家学者的史学观点不断借鉴、学习和批判。苏联、日本学者曾对马克思主义的若干史学观点做出了自身的解读,中国学者对他们的观点进行批判的借鉴吸收,更有利于对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掌握。其三,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特征、细节、问题的认识更为深刻,对中国历史发展规律的把握更为准确,对中国国情的认识也更为具体。
六 结语
史学是中国传统学术的一个门类,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良好的修史治史传统。恰如梁启超所言:“中国于各种学问中,惟史学为最发达;史学在世界各国中,惟中国为最发达。”[60]近代西学东渐以来,中国的史学研究依循中国学术,完成了由传统到近代再到现代的学术转型。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开始了实质意义上的传播,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进行的学术研究也随之起步。该时期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的“萌芽”阶段,经过李大钊、陈独秀、蔡和森等人的初期研究,探索并积累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的因子和星星之火,奠定了后期史学研究的历史观和方法论基础。1930年代,伴随着轰轰烈烈的左翼文化运动,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初步构建了自身的研究谱系,促进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学术体系的初步形成。延安时期,外部环境的相对稳定、学术理论积淀的日益深厚,加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的学术方向指导,使得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获得了相对于前一阶段的跨越式发展。本文认为,从史观的进一步确立、史家的大规模涌现、史著的大量创作、史论的深入拓展等角度看,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学术体系在延安中后期基本形成。上述便是新中国成立前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学术体系的粗线条发展脉络。
具体到193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谱系于该时期初步形成,涌现出了郭沫若、吕振羽、李达、何干之、邓云特、华岗、李平心等一大批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诞生了《古代中国社会研究》《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等马克思主义史学著作。上述马克思主义史家将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应用于中国历史研究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经过中国社会史论战和社会性质问题论战,初步构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研究谱系,主要表现为确立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方法进行了初步探索,以回应和解决中国社会现实问题为研究指向,开辟和拓展了诸多史学研究的新领域,推动了中国历史的研究范畴和问题不断细化等。这一初步构建完成的史学研究谱系,使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学术范式初步确立,也促进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学术体系的初步形成。
不可否认,193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谱系的构建只是初步的,存在一定的理论局限和时代局限。一是该研究谱系并不完善,只是形成了大致的研究框架和研究理路;二是此时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历史与现实的理解与认识存在一定的局限,因此,在把马克思主义原理应用于中国实际时,存在某种程度上的教条化倾向;三是对中国历史和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认识过于简单和表面。尽管如此,我们依然应该用历史主义的观点看待193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的贡献,所存在的局限只是时代和社会发展阶段所导致的人的认识局限,是当时的任何个人都难以超越的。他们于特定历史条件中所完成的史学使命,既成就了自身的时代价值,也开辟了后继者的史学道路。
[1] 华中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湖北党的建设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2]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3] 从1927年7月国民革命失败到1937年7月全面抗战爆发这十年,从中共党史和中国革命史历史分期的角度看,一般称为“十年内战时期”或“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或“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而在文艺界、文化界,习惯上把这十年称为“三十年代”。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左翼文化运动在1920年代末到1930年代前中期,达到了空前的大发展、大繁荣,在文化战线上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文化运动,扩大了马克思主义在文化领域的影响。1930年代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在承继李大钊、陈独秀、蔡和森等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史学探索的基础上,初步构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谱系和范式,开启了延安史学繁荣发展的序幕。因此,本文所谓1930年代的时限约指1920年代末到1930年代前中期,认为延安时期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谱系的基本形成期,故不纳入本文的探讨范围。
[4] 列宁:《卡尔·马克思》,《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第14页。
[5] 李大钊:《史观》,《李大钊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3,第321页。
[6] 郭沫若:《跨着东海》,《郭沫若全集·文学编》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92,第331页。
[7]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2,第13页。
[8]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61页。
[9]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60页。
[10] 吕振羽:《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吕振羽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4,第16页。
[11] 吕振羽:《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吕振羽全集》第3卷,第20页。
[12] 吕振羽:《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吕振羽全集》第3卷,第29页。
[13] 吕振羽:《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吕振羽全集》第3卷,第36页。
[14] 吕振羽:《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吕振羽全集》第3卷,第35页。
[15] 吕振羽:《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吕振羽全集》第3卷,第36页。
[16] 高翔:《马克思主义与二十世纪中国学术道路——以历史学为例》,《在历史的深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第14页。
[17]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6页。
[18]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9页。
[19] 郭沫若:《跨着东海》,《郭沫若全集·文学编》第13卷,第330~331页。
[20] 吕振羽:《致陶希圣》,《吕振羽全集》第10卷,第566页。
[21] 吕振羽:《中国政治思想史》,《吕振羽全集》第4卷,第33页。
[22] 李季:《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序言》,钟离蒙、杨凤麟主编《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第二集)》第5册,辽宁大学哲学系,1982,第245页。
[23] 任曙:《怎样切实开始研究中国经济问题的商榷》,钟离蒙、杨凤麟主编《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第二集)》第5册,第135页。
[24] 王宜昌:《中国奴隶社会史——附论》,钟离蒙、杨凤麟主编《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第二集)》第5册,第102页。
[25]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55~56页。
[26]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56页。
[27]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55页。
[28] 任曙:《怎样切实开始研究中国经济问题的商榷》,钟离蒙、杨凤麟主编《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续集》第13册,第130页。
[29] 所谓“甲骨四堂”,即甲骨文研究领域最著名的四位学者:郭沫若,字鼎堂;董作宾,字彦堂;罗振玉,号雪堂;王国维,号观堂;亦称“堂堂堂堂,郭董罗王”。
[30] 吕振羽:《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初版自序》,《吕振羽全集》第3卷,第10页。
[31] 王学典:《“年鉴范式”:20世纪唯物史观派史学的学术史意义》,《20世纪中国史学评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第66页。
[32] 李根蟠:《二十世纪的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历史研究》1999年第3期。
[33] 吴汉全:《中国马克思主义学术史概论(1919~1949)》(中册),吉林人民出版社,2010,第685页。
[34] 吴汉全:《中国马克思主义学术史概论(1919~1949)》(中册),第689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33页。
[36]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153页。
[37] 郭沫若:《社会发展阶段之再认识——关于论究所谓“亚细亚的生产方式”》,《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第311~312页。
[38] 吕振羽:《社会发展过程中之“亚细亚生产方法”问题》,钟离蒙、杨凤麟主编《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第二集)》第4册,第140页。
[39] 吕振羽:《社会发展过程中之“亚细亚生产方法”问题》,钟离蒙、杨凤麟主编《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第二集)》第4册,第140页。
[40] 吕振羽:《社会发展过程中之“亚细亚生产方法”问题》,钟离蒙、杨凤麟主编《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第二集)》第4册,第141页。
[41]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153~154页。
[42] 参见陶希圣《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社会?》,《新生命》第1卷第10号,1928年。陶希圣:《中国社会形式发展过程的新估定》,《读书杂志·中国社会史论战专号》第3辑,1932年。
[43] 李季:《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中国经济时期的划分及其说明》,神州国光社,1934。
[44] 胡秋原:《略覆孙倬章君并略论中国社会之性质》,《读书杂志·中国社会史论战专号》第2辑,1932年。
[45] 王礼锡:《中国社会形态发展中之谜的时代》,《读书杂志·中国社会史论战专号》第3辑,1932年。
[46] 该阶段论的图式划分,参见叶桂生、刘茂林《中国社会史论战与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形成》,《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1期。
[47] 李达:《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初版李(达)序》,《吕振羽全集》第3卷,第8页。
[48] 吕振羽:《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吕振羽全集》第3卷,第36页。
[49] 陶希圣:《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社会?》,钟离蒙、杨凤麟主编《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第二集)》第5册,第33页。
[50] 陶希圣:《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社会?》,钟离蒙、杨凤麟主编《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第二集)》第5册,第35页。
[51] 陶希圣:《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社会?》,钟离蒙、杨凤麟主编《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第二集)》第5册,第35页。
[52] 参见梅思平《中国社会变迁的概略》,《新生命》第1卷第11期,1928年。
[53] 何干之:《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何干之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第267页。
[54] 李季:《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序言》,钟离蒙、杨凤麟主编《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第二集)》第5册,第253页。
[55] 李季:《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序言》,钟离蒙、杨凤麟主编《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第二集)》第5册,第253页。
[56] 引文分见胡秋原《亚细亚生产方式与专制主义》,钟离蒙、杨凤麟主编《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第二集)》第5册,第88、32、57页。
[57]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28页。
[58]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154~155页。
[59]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28页。
[60]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中华书局,2009,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