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中国古戏台的发展和类型

戏台,也称戏楼,作为传统戏曲的载体,是我国独特的剧场形态,也是我国传统剧场构成的核心。传统戏曲的繁荣带动了戏台的发展。汉代以前,戏曲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祭神献祖,戏曲表演只出现在祠庙建筑的开放场所中。随着戏曲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西汉时期戏曲表演开始在王公贵族中盛行,并成为上层阶级不可或缺的精神娱乐。戏曲表演场所逐渐脱离对寺庙建筑的依赖,开始在各个城市中独立出现,由开放的场所转变为室内场所。宋代后期,“里坊制”被废除,城市变得开放热闹起来。大城市中出现了各种技艺集中表演的瓦舍,包括茶肆、饭铺、书场和勾栏,观众需付费才能进去观看。明清时期,戏曲的类型和演出规模都达到了顶峰,并且各个地区的戏台建筑也变得越发精美,以满足观众日益增长的审美需求和视觉效果。然而,在清代后期,由于清政府的昏庸无能以及外国侵略者的破坏,戏曲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和传承遭受了严重的阻碍,导致许多优秀剧种消失,戏台建筑也遭到了破坏,甚至毁灭。

总体而言,中国传统戏曲表演场所经历了从临时性表演场所向永久性表演场所转变,从无顶盖的露台向有屋顶的舞台转变,从四面观演向一面观演转变,从依附于祠庙建筑的戏台向独立式、商业化的戏园转变,从露天的简陋观众席场地向封闭、专设的观众席场地转变的发展。

1.2.1 自然场地

最初,戏曲只是一种带有宗教性质的模仿表演。因此,戏曲的演出场所通常选择一些具有宗教意义的天然场所,再添上一些树木、山石和宗教符号,营造出一种宗教氛围。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宗教祭祀性的演出日益演变成社会上层的自娱自乐活动。戏曲的演出场所由山林野地逐渐转移到了室内的厅堂、殿宇和庭院。这个阶段戏曲的演出场所是自然场地,形态具有自然和随机的特点,不考虑观众观赏的需求。

1.2.2 露台

为便于观众观赏,在神庙中相对固定的演出场所,将表演区搭设为高出地面的露天之台,称“露台”。露台的出现是由于戏曲对观演条件的重视,逐渐发展到区分出表演空间与观赏空间。这时期戏曲演出场所一般为高出地面的台子,为观赏者提供充分的视野,最初的露台是用土垒成的。露台最早源于汉代主殿前面的平台,主要是用来和大殿中神灵进行沟通的,举行某些降神祭祀和其他礼仪。魏晋南北朝时开始出现寺庙建筑。到唐代时,寺院内部出现戏台并开始有专门供人观赏表演的地方。从敦煌壁画可以看到,唐代露台已被大量用于乐舞的表演。此后由于表演活动更加注重观众观赏的需求,于是露台渐渐从大殿中独立出来,成为大殿前的一块方形平台,台基多由地面延伸至屋檐下,此形式已成为历代殿堂建筑格局。此平台脱离殿堂,成为一种远离殿堂的中间庭院,并向戏台建制迈进,如图1.1所示的始建于唐代的仙游文庙露台。这一时期寺院内出现了以露台为主的多种表演空间类型,因而露台逐渐变成殿堂前的固定建筑元素。

图1.1 仙游文庙露台

除露台外,南北朝时期出现专为演奏乐曲而设的木结构台,名为“熊罴案”。“熊罴案”始创于梁武帝时期,后经过进一步加工和美化。此台拆装容易,故为宋代朝廷所采用。宋代在此基础上发展出形象更为美观的可临时搭拆的木结构露台,逢年过节到处搭建。《东京梦华录》中就记载了为庆祝元宵节而临时搭起的露台,彩结栏槛,形象华丽。

1.2.3 乐棚

露台没有覆盖屋顶,因此在使用时很容易受到天气的影响。为了观看各种表演,汉代开始出现一些临时性的顶棚。这些顶棚主要是为观众搭建的,表演者仍然在自然场地中表演。在唐代,这种临时性的顶棚范围扩大,出现了用布幔或板壁将整个演出场所围起来的传统流动性的演出场所,称“乐棚”。这些乐棚主要出现在节日期间,供百姓观看表演。

1.2.4 勾栏瓦舍

图1.2 勾栏瓦舍

宋代里坊制取消后,市井之间出现了一个世俗的商业性戏曲观演场所——勾栏瓦舍,如图1.2所示。“勾栏”源于表演台周围所设的矮栏杆,“瓦舍”的意思就是娱乐集中的地方。勾栏瓦舍布局以神庙戏场为原型,但更加关注看戏观众的舒适性。为了避免天气对观演活动的影响,在戏台、庭院等空间中加入顶盖,形成了闭合的观演空间。观众席逐步升高,并建造了三面环抱的勾栏,代替了之前四面观看表演的方式。为了更方便演出,勾栏出现了前台和后台,中间用布幔隔开,演员们通过上下场门在表演区和后台之间出入,这被称为“鬼门道”。此时,观众所观看的表演不仅包括各种技艺,也包括了戏曲的雏形——宋杂剧。因此,勾栏瓦舍可以看作中国传统戏曲剧场的雏形。勾栏瓦舍建造标准在《营造法式》中并未有明确记载,表明其形制和同时代的其他建筑没有太大区别。勾栏属于棚木结构的建筑,它由屋顶、墙体、栏杆、栏栅以及附属设施组成,主要用于观赏表演或娱乐休闲。勾栏棚顶部多用粗木和其他材料搭建而成,且规模较大,可容纳数千人。但每个勾栏的大小不尽相同,要根据当时的观演活动而定。每个勾栏都有自己的名称,如莲花棚、牡丹棚、夜叉棚、象棚、梁园棚等。

勾栏建筑到了明代晚期渐趋没落以至消亡。由于勾栏多为木料与席棚的拼合,就建筑技术而言,未能很好地解决大跨度空间形式的结构与构造问题,观演场所经常发生安全问题,严重制约勾栏建筑的发展。

1.2.5 舞亭

舞亭是在高出地面的露台上设有亭阁式顶盖的固定建筑,观众可以围观此建筑上面的表演。最早在北宋年间出现了舞亭的记载,一些表演场所开始出现乐棚和露台相结合的舞亭。宋元时期,露台已大量改造成舞亭。宋金时期关于舞亭类建筑的称呼颇多,有舞亭、舞楼、舞厅、乐厅、乐亭、乐楼、乐庭、舞榭、乐舞楼、乐舞亭等。舞亭的舞台不再是临时的木棚搭建物,而是一座富有装饰的永久性建筑物。

从现存的金代戏台遗址的现场考察来看,舞亭类建筑基本形制已经定型:通常是台基1米高,平面为方形,材质多为石质或者砖质,如图1.3所示的泽州县南村镇冶底村东岳庙舞楼。戏台的基座四角各立着一根柱子,这些柱子是石质的或者是木质的,上面有四个方向的横梁。这些横梁相互搭接于拐角处并平行排列,形成了一个井字形的框架。额枋两侧各有斗拱四攒、五攒乃至六攒不等。转角处施抹角梁及大角梁。其上有井口枋,以普拍枋斜角搭构成第二层井字框架,并和第一层框架相交相叠。其上还有斗拱,设置第三层框架。各层框架渐次收缩,构成藻井,有助于舞台乐音聚拢,产生共鸣。这个时期的舞亭类建筑基本形制为四周无墙、四壁洞开,可以四面观看。

图1.3 泽州县南村镇冶底村东岳庙舞楼

元代之后舞亭称为“舞厅”,它的建筑形制发生了重要变化,舞厅从四面观变成三面观。戏台开始分为前后台,有些戏台在两山面后的1/2处设置辅柱来进行辅助支撑。辅柱和角柱之间竖着砌墙,由两个辅柱之间的横帐幔形成前后台的分隔,构成了三面观的形式,翼城县武池村乔泽庙舞楼就是这样的戏台,如图1.4所示。之后,中国古代戏台通常都采用三面观的形式。后来,戏台两侧的山墙变得更加完整,从三面观的形式逐渐过渡到一面观,其北立面成为观众能够看到的唯一戏台立面,面宽距离能容纳5~8人同时进行演出。

图1.4 翼城县武池村乔泽庙舞楼

1.2.6 戏台

在明清时期,随着戏曲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涌现出了许多专门的戏曲演出场所。其中的茶楼又被称为“茶园”“戏园”或“戏馆”,起初以供茶酒为主,观赏戏曲只是作为附带的娱乐活动。但逐渐地,这些场所的经营重点转向了戏曲演出,茶酒等其他服务则成为辅助。由此,茶楼逐渐成为了专业的戏曲演出场所。茶楼将演出地和观赏地都置于室内,成为规模更加宏大的室内剧场。观众分为不同等级,一般观众坐在楼下的“散坐”区域,富有的观众则坐在楼上戏台两侧的“包厢”。这种戏台,观众可从三个方向观赏演出。由于戏台放在了室内,因此演出所需光线由原来的自然光变为人工光,戏台灯光因此开始有了更高的要求。

各省的会馆是常用作戏曲表演之地,内设戏台。这些会馆往往由商人联合集资建造,旨在为人们提供“叙乡谊、通商情、敬关爷”的社交与交流场所。例如,清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建造的宁波庆安会馆,就是一座清代装修精美的会馆建筑,如图1.5所示。会馆建有照壁、接水亭、宫门、前殿(连戏台)、大殿(连戏台)、后殿、左右厢房及偏房等。会馆内建有前后两座戏台,前戏台为祭祀妈祖用,后戏台为行业聚会时演戏用。前戏台建筑为最具特色的歇山顶造型,屋面雕饰有人物、瑞兽等形象,屋顶选用简瓦覆盖。戏台内顶为藻井,呈穹隆式,梁的侧面装饰朱金木雕,有戏曲人物、花鸟等图案。戏台三边围有摺锦拱形栏杆,俗称“火栏杆”。戏台内侧有八扇精美的屏风,两侧各有一扇门,是演员的进出通道。

图1.5 宁波庆安会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