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常生活中的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理论漫谈
- 童敏
- 6169字
- 2025-03-28 19:19:04
第一节 心理社会:改变事实与客观事实
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遭遇的问题多种多样, 解决问题的方式也千差万别。怎样才算是一种有效的问题解决方法呢? 通过“助人”能够实现“自助”, 让问题从此不再成为问题, 这几乎是我们生活中的普遍共识。不过, 在现实生活中似乎授人以鱼更直接一些, 也更受欢迎一些, 而要做到授人以渔则并不那么容易, 它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 去实践。
一、在环境中帮助人
社会工作的故事自始至终都与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联系在一起。 19世纪工业革命的车轮带动了美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 同时也带来了大量失去土地的贫困人口。1 为了帮助这些来到城市打工寻找新的生活希望的穷人摆脱在城市生活中的困境, 以“助人自助”为目标的社会工作也就开始了自己的实践和理论探索, 它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那些身处困境中的人看到改变的希望和前行的方向。美国慈善组织会社 ( 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 COS) 领袖玛丽·里士满 ( Mary Richmond) 就是这样一位社会工作助人服务的先行者, 她带领一群受过良好教育的社会热心人士开始了针对贫困人群的家访工作, 在1901年的一次全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在环境中帮助他人” ( to help the person in his situation) 的观点。2 里士满坚信, 个人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他们的生活环境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要么是个人不能适应环境, 要么是环境妨碍个人适应, 两者都表现为个人与环境关系的失调。3 因此, 里士满主张, 个人在生活困境中的任何成长改变都离不开个人内部的心理调整和外部的环境改善, 个人和环境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促进的。4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美国红十字会的一名年轻护士艾米·高登·汉密尔顿 ( Amy Gordon Hamilton) 在一次服务项目培训中见到了里士满, 她受里士满“在环境中帮助他人”这一理念的影响, 来到当时的纽约慈善组织会社, 尝试个案辅导工作。 1923 年, 汉密尔顿转入纽约社会工作学院 ( NYSSW, 后改为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工作学院) 继续她长达三十多年的社会工作实践和理论的探索。5 汉密尔顿发现, 在帮助受助者摆脱生活困境的过程中, 针对个人的心理和针对环境的社会这两个方面的工作需要整合, 两者根本无法拆分开来, 心理社会本身就是发生改变的两面, 它们一起构成生活改变的整体, 是受助者寻求成长改变过程中两个最为核心的元素。6 为了帮助社会工作者更好地理解人的成长改变的规律, 汉密尔顿称这种现象为“人在情境中” ( the person-in-his situation) , 把它作为社会工作助人服务的考察焦点, 强调人的任何改变都是发生在特定环境中的, 人与环境中任何一方的改变都会影响人的整个生活状况的变化。7 汉密尔顿的这一观点得到了她的学生弗洛伦斯·郝利斯 ( Flor-ence Hollis) 的认可, 郝利斯在自己 1964 年出版的代表作中把人的这种成长改变规律直接概括为心理社会理论, 声称社会工作助人服务就是要运用心理社会双重视角。8
心理社会理论是出现于社会工作早期发展阶段的一个理论, 它提出了助人服务的一个重要概念, 就是心理社会, 要求我们从心理和社会两者结合的角度考察人的成长改变要求。不过, 对于心理社会这个概念却有三种常见的不同理解。第一种, 把人与环境看作两个层面, 认为生活中的困难可以简单划分为心理和社会两个不同层面来分析 ( person or situation ) ; 第二种, 把人与环境当作两个方面, 强调生活中心理与社会这两个方面相互影响 ( person and situa-tion) ; 第三种, 把人与环境视为一个整体, 注重特定环境中心理与社会的相互影响 ( person-in-his situation) 。
大家一起来讨论
针对目前国内社会工作的发展状况, 有下面两种常见的看法:
第一种认为, 目前国内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不高;
第二种认为, 目前国内的社会工作者大多比较年轻, 经验不足。
你认同吗? 你的观点是什么?
如果我们认同上面这两种看法, 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需要增加社会工作助人服务的媒体报道和宣传, 举办社会工作宣传周, 让大众了解社会工作, 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同时, 需要加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 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技能, 让大众看到社会工作的实际助人服务成效。这样的理解就是采用了心理社会双层视角, 把生活中的事实拆分为心理和社会两个层面。像我们常说的“心理社会评估”, 就是采用这种双层视角分析我们生活中面临的困难以及探求克服困难的方法。其实, 只要我们仔细观察现实生活就会发现, 社会认知度不高不一定是一件坏事。正是这种不高的社会认知度给目前经验不足的年轻社会工作者提供了更大的成长空间, 让他们有机会、有时间静下心来学习助人服务的专业方法和专业技术, 积累助人服务的经验; 否则, 一旦社会认知度得到快速提高, 人们对社会工作者提供的助人服务的要求也会迅速增加, 社会工作者的成长学习空间自然会被压缩。如果此时社会工作者还没有做好专业服务的准备, 这样的社会认知度提高带来的害处显然要比益处大。当然, 我们也可以采用心理社会相互影响的视角来理解上面这两种看法, 同时做好社会工作助人服务的媒体宣传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培训这两项工作, 让它们相互促进。这样的安排看上去要比第一种心理社会双层视角的安排更为合理, 但是实际上, 还是没有找到具体要做什么和怎么做的答案, 只是针对目前国内社会工作发展的一般情况做出心理和社会两个方面的改变安排。心理社会理论所说的心理社会双重视角不同于上述两种解释, 它要求我们在做出改变安排之前, 先找到这一改变安排的具体环境, 确定谁在什么环境中需要做出改变安排。这样, 也就需要确定, 这里所说的比较年轻、经验不足的社会工作者是指哪里的社会工作者, 他们面对的社会认知度不高又是在什么环境中出现的现象。只有在具体的环境中, 人的改变要求才能够与环境的改变条件联系起来,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 我们才能够确定到底人需要做出什么样的调整, 环境需要做出什么样的改变, 让人与环境相互适应。
可见, 在生活困难面前, 我们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对待生活困难的方式。第一种, 自己面对什么困难, 就关注这一困难, 分析它到底存在什么不足, 需要什么方面的补充。这样的困难是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一种“客观事实”, 需要我们把自己当作“局外人”, 去客观分析生活困难的变化规律。9 第二种, 把困难与具体的环境联系起来, 看在具体的环境条件下我们有什么样的成长改变要求。这样的困难既与具体的环境条件有关系, 也与我们怎么理解环境条件相关联, 它是我们在特定生活困境中寻求成长改变的“改变事实”, 需要我们把自己当作“局内人”, 理解特定环境中人的成长改变规律。10 因此, 我们可以看到, 生活中存在两种看上去似乎相反的“事实”: “客观事实”和“改变事实”。前者把“事实”从生活中抽离出来, 分析这一“事实”在没有时间和空间要求下的“客观”变化规律; 后者把“事实”放回到生活中, 考察它在特定环境中的“改变”规律。通过总结实际的助人经验, 心理社会理论发现,“改变事实”的考察与“客观事实”的分析是不同的, 随时需要关注特定场景中的环境条件以及与之相关的人的想法和感受, 这是一种心理与社会融合的双重视角。11
心理社会理论提出的心理社会这个概念, 说到底, 是让从事助人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关注特定环境中的“改变事实”, 它为社会工作这种以改变为目标的助人服务找到了科学基础。 “人在情境中” 也因此成为社会工作助人服务的核心。我们来看一看下面这个案例:
受助者, 12岁, 上小学四年级, 和奶奶住在一起。父亲再婚后对他不闻不问, 手摔伤也没有找医生治疗。据老师反映, 受助者有时很冲动, 无法控制自己行为, 有暴力倾向, 对其他同学很有影响力。从三年级升到四年级, 受助者开始向好的方向转变, 成绩也有所提高, 但情况不稳定, 有时不能独立完成作业, 上课也时常走神……12
案例中这名12岁的小学生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一些问题, 有家庭方面的, 也有学习方面的。我们先来看一看家庭方面。从表面上看, 父亲对孩子“不闻不问”“手摔伤也没有找医生治疗”这些不合常理的做法, 是孩子出现困扰的重要原因。但是, 我们只要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 这样的解释只是关注到孩子生活环境中的不足, 并没有进一步了解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不足面前自己的解释。如果父亲这样的表现在孩子看来是很平常的事情, 因为之前父亲也这样做, 就不会对孩子造成新的伤害; 相反, 如果父亲这一次改变了一贯以来的态度, 开始关心孩子, 孩子反而会感到疑惑。如果是这样, 说明真正影响孩子的并不是这件事情, 而是之前在他生活中发生的某件事情。老师认为, 受助者出现问题的原因是“有时很冲动”“无法控制自己行为”。这样的分析忽视了受助者这些行为表现的环境条件。如果同学见到受助者, 喜欢笑话他, 受助者的这些“暴力倾向”的行为就有了自我保护的功能。同样, 受助者升到四年级之后出现了好的方面的转变也是需要一定环境条件的, 不仅仅是个人的努力。可见, 我们在分析案例时很容易采用单向的集中于“客观事实”的思维方式, 只关注困难本身这一“客观事实”以及与此相关的原因, 看不到“客观事实”背后的特定生活环境以及受助者在其中的感受和选择。这些分析似乎很“客观”, 每一点都有事实作为证据, 但是实际上却脱离了受助者自身能够感受到的“改变事实”。因此, 这种聚焦“客观事实”的看待事情的方式虽然能够帮助人们修补问题, 但永远无法带来人们的成长改变。
二、微小改变
一旦确立了以“改变事实”作为关注的焦点, 社会工作助人服务就不同于发现“客观事实”的现象分析, 它需要帮助我们解答一个难题: 当我们面对现实的困难时, 如何知道哪里可以改变。哪怕是微小的改变, 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为这样的微小改变给困境中的我们带来的是改变的希望和信心。由此才能带动我们社会功能的改善, 让我们的生活逐渐发生明显的改变。心理社会理论之所以提出“微小改变”的助人服务策略, 不仅仅是为了明确社会工作这种助人服务的改变核心, 更为重要的是, 它发现,“改变事实”出现在具体的生活场景中, 同时受到个人心理和外部环境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因此, 对于寻求成长改变, 尤其是深陷困境而缺乏把握环境变化能力的人来说, 最有效的学习途径是寻求微小改变。通过微小改变, 我们就有了将环境改变与个人心理调整联系起来的能力, 就能够逐渐积累成长改变的经验, 由生活的微小改变转变成大的改变。13
“近则远之, 远则近之”
小刘从事助人公益服务多年之后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遭遇的问题越严重越难解决的人, 越愿意相信生活中存在“仙人”或者“灵丹妙药”, 只要得到这些“仙人”的指导, 或者“仙人”给予的“灵丹妙药”, 他们面临的任何问题就不成为问题, 都能够立刻得到解决。这种依赖运气的“赌徒心理”让他们只愿意停留在远方的寻找和希望中, 看不到近处可以做的小事情和小改变。这样, 最终只会让自己的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而无法让自己的大问题变成小问题。
小刘觉得, 大改变看上去是“近路”, 似乎一下子就能够把问题解决掉, 实际上这种解决方式反而离问题解决的目标更远, 是“远路”; 小改变看起来是“远路”, 无法一下子解决问题, 但能够把问题一点一点地化解掉, 实际上走的是“近路”。
显然, 如果我们遇到的是小问题, 也不需要大的改变; 如果遇到的是大问题, 也无法通过大的改变一下子解决掉。关注微小改变, 这是“改变事实”的要求, 因为越大、越复杂的问题涉及的因素也就越多。改变从来就不是哪一个因素或哪一个人的变化, 而是包含人与环境的整个现实生活状况的改善, 既包括心理, 也包括环境, 是两者之间的相互适应。因此,“改变事实”不同于观察分析的“客观事实”, 是生活中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 它总是从容易改变的微小事情开始。为此, 心理社会理论强调, 微小改变才是我们学习成长改变唯一有效的途径。这种微小改变可以是生活困难面前的自嘲, 也可以是对他人的微笑, 或者是做一些简单的放松练习, 不管哪一种, 它有两个显著特点: 一是力所能及, 做那些自己能够做到而且容易做到的小事情; 二是小环境变化, 做那些能够带来生活小环境变化的小事情, 促使现实生活发生细微变化。14
简单来说, 心理社会理论所说的微小改变, 是特定处境中心理社会两个方面变化带来的生活微小改变, 是处境的变化, 不偏向心理, 也不偏向环境。如果偏向心理, 人们就会相信通过心理的调整就能够克服面临的生活问题, 看不到问题的现实要求, 夸大心理的作用, 在现实生活面前可能碰壁; 如果偏向环境, 人们就会相信通过环境支持的改善就能够满足生活的要求, 看不到问题中不同人有不同的感受, 不相信人的能力, 出现“越帮助越弱”的懒汉现象。正是因为如此, 心理社会理论认为, 改变不是我们所预想的, 喜欢从哪里开始就从哪里开始, 而需要坚持这样的信念: 哪里可以改变就应该从哪里入手。它既可以是环境, 也可以是人, 既可以是受助者, 也可以是受助者的周围他人, 只要这一小点的变化能够带来生活处境的微小改变。心理社会理论发现, 一旦我们在生活中遇到问题, 就很容易让自己的眼睛只盯着问题, 希望生活中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哪方面的问题越严重就越希望能够在那方面得到帮助, 把问题立刻解决掉。但是实际上, 事情并不因为对我们来说很重要就能够发生改变, 它有自己的改变规律, 问题的解决总是从容易改变之处开始的。15
从容易改变之处入手
从事多年助人公益服务的小刘在分享自己的经验时, 告诉年轻公益人他做公益的“诀窍”就是“等一等, 看一看”。
“等一等”。遇到问题时, 先“等一等”, 不能立刻想着怎样着手解决, 告诉自己, 不差这一刻, 看清问题是什么之后再采取行动。
“看一看”。知道问题是什么之后, 再看一看问题有哪里可以改变, 把不可以改变的部分暂时放一下, 从可以改变之处入手。
有了对生活中容易改变之处的考察, 我们才能够看清楚问题中可能有的微小改变, 找到“改变事实”。不过, 从微小改变到大的改变, 同样需要“诀窍”。心理社会理论在自己的实践中察觉到, 在人与环境的相互适应过程中不同人的作用是不同的, 不同环境因素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在家庭生活里, 就有最后“拍板”的人; 在一些事件中, 就有对人的生活影响更为持久的。因此, 在改变过程中抓住关键人物和关键事件就变得非常重要, 这些关键因素的改变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持久影响。这一现象被心理社会理论称为微小改变中的“最佳改变点” ( a point of maximum reverberation) 。16
心理社会理论为社会工作这种助人服务找到了现实基础, 就是“改变事实”。它要求我们从改变入手, 采用心理社会双重视角, 遵循微小改变的原则, 围绕生活中容易改变之处开始自己的成长探索之路, 同时抓住生活中的关键人物和关键事件。17
1 D. Howe (2009).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Social Work Theory . Basingstoke: Palgrave Macmillan, p. 26.
2 M. E. Richmond (1901). “ Charitable Corporation.” In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Conference of Charities and Corrections (pp. 298-313). Boston: Press of George H. Ellis, p. 313.
3 M. E. Richmond ( 1922 ). What Is Social Casework? New York: Russell Sage Foundation, pp. 89-90.
4 M. E. Richmond (1917). Social Diagnosis. New York: Russell Sage Foundation, p. 25.
5 Department of Applied Social Sciences (2003).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Social Work Theories: Reading Materials . Hong Kong: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pp. 43-44.
6 G. Hamilton (1941). “ Underlying Philosophy of Social Casework.” The Family , 18 (1): 139-148.
7 G. Hamilton (1951). Theory and Practice of Casework (2nd ed.).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p. 34.
8 M. E. Woods and F. Hollis (1990). Casework: A Psychosocial Theory (4th ed.). New York: McGraw-Hill, p. 14.
9 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精神分析学派就是采用这种作为“客观事实”的“局外人”的分析方法, 它遭到玛丽·里士满的强烈反对, 她认为这种分析方法根本忽视了“事实”的客观环境。为此, 里士满在1917 年出版了《社会诊断》一书, 倡导在特定环境中理解人们的成长改变要求。
10 M. E. Woods and F. Hollis (1990). Casework: A Psychosocial Theory (4th ed.). New York: McGraw-Hill, p.28.
11 D. Howe (2002). “ Psychosocial Work.” In R. Adams, L. Dominelli and M. Payne (eds.). Social Work: Themes, Issues and Critical Debates (2nd ed., pp.170-190). 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 p.170.
12 案例资料引自童敏: 《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规划与设计》,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 第5页。
13 M. E. Woods and F. Hollis (1990). Casework: A Psychosocial Theory (4th ed.). New York: McGraw-Hill, p. 48.
14 M. E. Woods and F. Hollis (1990). Casework: A Psychosocial Theory (4th ed.). New York: McGraw-Hill, p. 53.
15 Ibid., p. 49.
16 M. E. Woods and F. Hollis (1990). Casework: A Psychosocial Theory (4th ed.). New York: McGraw-Hill, p. 281.
17 M. E. Woods and H. Robinson (1996). “ Psychosocial Theory and Social Work Treat-ment.” In Francis J. Turner (ed.). Social Work Treatment: Interlocking Theoretical Approaches (4th ed., pp. 555-580). New York: Free Press, p. 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