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律所经营管理之道:迈向国际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
- 徐家力
- 468字
- 2025-03-28 15:29:18
(一)律师事务所品牌化的必要性
1.品牌化是行业发展的结果
目前我国律师事务所主要有两大特点:(1)律师事务所规模小、数量较多;(2)律师事务所多为“全能”所,执业律师也多为“全能”律师,专业化分工不明显,律师办理业务分散且孤立,合作性不强。自加入WTO以来,我国整个经济大环境对律师业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要求律师能够提供全方位、系统的服务;要求律师不断拓宽专业服务领域,以适应经济的发展;要求律师不仅加强国内联合,还要开展国际合作。我国律师业应作出相应的调整,无论在规模的调整上,还是在专业化分工与合作上,律师事务所都必须重新定位,努力建立自己的个性化服务,形成自己的品牌,以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
2.品牌化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加入WTO后,我国政府即承诺逐步开放律师服务业。当那些有着先进管理经验和服务意识,有着精深法律专业知识的律师及分工合理的世界知名律师事务所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的“单兵作战”的传统,我们的“小米加步枪”的形式面临严峻挑战,除了强化专业分工与合作,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形成规模并获得集体合力,建立品牌提供个性化服务,我们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