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律所经营管理之道:迈向国际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
- 徐家力
- 643字
- 2025-03-28 15:29:17
(四)规模化必须以专业化、品牌化为基础
规模化必须以专业化、品牌化为基础,并建立团队合作的框架,逐步建立公司制运行模式。
1.事务所规模化是一个向现代律师执业模式变更的过程
律师将由单独执业逐步走向联合执业。在联合执业模式中,律师个人的工作范围将由普遍到精准,其专业水平会不断提高;对于各个独立部门来说,其业务范围是单一的;所以,整个律师事务所合力,将扩大其业务范围并提高其业务水平。
2.事务所规模化不求“量多”,而求“质高”
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主要是高素质、高水平法律人才的集聚化。因此,需要引进优秀人才,建立优秀的团队,保证整个团队的服务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创建事务所品牌领域,从而加快扩大其法律服务市场的份额。
3.团队作战和公司制运行模式
目前我国律师的客户资源大部分来自律师本身,律师个人魅力的权重超过事务所品牌。规模化的动力在于事务所拥有足够的资源,事务所本身客户资源的不足是建立公司制模式面临的巨大障碍。然而,目前一些采公司制运行模式的事务所的案源仅靠少数合伙人,这样很难形成规模效应。
总之,事务所仍沿用单打独斗的形式无法形成合力,也无法迅速扩大其市场份额。现阶段很多事务所在采用公司制模式的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可采用律师单干、团队作战及公司制并行运行模式。这样既能发挥律师的个体积极性,同时通过律师团队作战,在骨干律师的帮助下,团队内其他律师的专业水平得以迅速提高,亦保证了办案质量,并且通过公司制模式使事务所在某些专业领域所占市场份额迅速扩大,一大批律师由此亦能扩大案源并提高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