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药解 玉楸药解
- (清)黄元御撰 麻瑞亭 孙洽熙 校注
- 1613字
- 2025-03-18 23:30:14
长沙药解自序
闻之《吕览》:始生之者,天也;养成之者,人也。成之者,遂其生也,是天人之合也。然生之者,布帛也,菽粟也;杀之者,若锋刃,若鼎镬,若水旱,若蝗螟。生之途,未能十一;杀之途,不止十三。何其生之寡而杀之多也?此人事乎?抑天道耶?玉楸子曰:此未足以为多也,有其至多者焉。屠羊说1以屠羊传,而羊不哀,其道孤也。无何,屠牛垣以屠牛传,而庖丁起,其党渐众,牛始哀矣。无何,高渐离2以屠狗传,而聂政3兴,朱亥出,樊哙生,其徒愈繁,而狗始悲矣。无何,白起、章邯之属以战将名,宁成、郅都之辈以刑官著,自兹屠人者传矣。风气开,下流众,苟道将、尔朱荣4之徒且比肩来,索元礼、来俊臣之类更接踵至,尤而效之,抑又甚焉。至于原野厌5人之肉,川谷流人之血,人始哭矣。
1 屠羊说:“屠羊”,复姓,以技为氏。屠羊说,人名。《通志·民族略》:“《韩诗内传》:楚有屠羊说。”
2 高渐离:战国燕(今河北定兴县)人,详见《史记·刺客列传》。
3 聂政:战国韩轵(今河南济源东南)人,详见《战国策·韩策》《史记·刺客列传》。
4 尔朱荣:北魏北秀容人。详见《魏书》《北史·列传第三十六》。
5 厌:通“餍”,饱也。《左传·隐公元年》:“姜氏何厌之有?”
此良可疾首痛心已,而君子未以为痛也。何则?大难既平,目6不睹兵革之事,耳7不闻罗织之经,其人死,其祸绝,往者已矣,来者犹幸。夫何庸工群起,而谈岐黄,则杀之至多,而不可胜穷者,无如此甚矣。不以戈,而人罹锋刃;不事钳网,而人遭诛夷。其书多,其传久,其流远,其孤众,其人已死,其祸不绝。遂使四海之大,百世之远,尽饮其羽8,饱其锋,登其梯,入其瓮。水旱不年有,而此无免时;蝗螟不岁见,而此无逃期。痛哉!痛哉!此最可痛哭流涕者也!其天道乎?抑人事耶?
6 目:原作“且”,据闽本、蜀本改。
7 耳:原作“且”,据闽本、蜀本改。
8 饮其羽:即“饮羽”。《吕氏春秋·季秋纪·精通》:“养由基射兕,中石,矢乃饮羽。”高诱注:“饮羽,饮矢至羽。”此喻受害之深。
玉楸子悲先圣之不作,后学之多悖,处滑1靡波流之日,思以一篑障江河,垂帘著述,十载于兹矣。以为书者庸工之法律,药者庸工之刀斧,千载大难,吾将解之。张睢阳曰:未识人伦,焉知天道。天道远,人理近,始欲与之言人理;人理玄,物性昭,今且与之晰物性。有辨章百草之志,未遑也。
1 滑(ɡǔ 古):《广韵》“乱也”。
辛未秋,南浮江淮,客阳丘,默默不得意。癸酉仲春之初,东郊气转,北陆寒收,遂乃远考《农经》,旁概百氏。近古以来,李时珍作《纲目》,搜罗浩衍,援引该洽。备牛扁狗骨之木,列鸡头鸭脚之草,采神经2怪牒以炫其奇,征野史稗官以著其富。纪载博矣,而丑谬不经。嗟乎!未识人理,焉知物性,今欲与之言物性,仍兼与之晰人理。侍读吴公驻马相过,闻之,惘然离席,进曰:惟吾子删其怪妄,归于约,以复炎黄之旧,意亦可焉。玉楸子伏而唯曰:吾无从删也。经传炎帝,非尽曩文3,录出桐君,不皆昔义,下及余子,更不晓事,莠盛苗秽,非种难锄,悉刬4尔类,利用大耕耳。乃取仲景方药笺疏之,作《长沙药解》。
2 神经:神秘之书。《广弘明集·答沙汰释李诏表》:“至若……神经秘录……皆是凭虚之说。”
3 曩(nǎnɡ 攮)文:颜师古曰:“曩,亦谓昔时也。”《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曩者志入而已,今则怯也。”曩文,在此指古圣之文。
4 刬(chǎn产):《广雅·释诂》“削也”。即铲除之意。《战国策·齐策》:“刬而类。”
停笔怆怀,中宵而叹,公孙悼倍偏枯之药,以起死人,其药不灵,何则?人已死也,然以治偏枯,则其药灵。偏枯者,半死半生也。偏枯之人而使之不枯,是半死之人而使之不死也,则谓公孙悼之药能起死人也可。今以起死人之药而治偏枯,其药亦不灵,非药之不灵,人之不解也。
噫!前古圣人尝草木而作经,后古圣人依感复而立法,欲以生人,而后世乃以之杀人,由其不解人理、不解物性也。玉楸子《长沙药解》成,知其解者,旦暮遇之,斯拱而俟之耳。
乾隆十八年岁在癸酉二月昌邑黄元御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