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点凡例

一、《内科百效全书》为明·龚居中编辑,8卷,成书于明崇祯(1628—1644)末期。今以日本国立公文书馆内阁文库所藏明末藜光堂刻本(孤本)为底本校点此书。

二、 本书采用横排、简体,现代标点。简体字以2013年版《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该字表中如无此字,则按原书)。原书竖排时显示文字位置的“右”“左”等字样一律保持原字,不作改动。原底本中的双行小字,今统一改为单行小字。

三、 本书原目录甚简,惟有各卷篇名。为便检索,今新编目录(含方名)。原书目录作为资料保存于序言之后。

四、 校点本对原书内容不删节、不改编,尽力保持原书面貌,因此原书可能存在的某些封建迷信内容,以及当今不合时宜的药物(如濒临灭绝的动植物等)及不合适的用量用法,不便删除,请读者注意甄别,切勿盲目袭用。但每卷后书名卷次重复(如“某某书卷第×终”之类)的文字,则径删不出注。

五、 本书校勘凡底本不误而校本有误者,不出注。底本引文虽有化裁,但文理通顺、意义无实质性改变者,不改不注。惟引文改变原意时,方酌情修改,或仍存其旧,均加校记。

六、 凡底本的异体字、古今字、俗写字,或笔画有差错残缺,或明显笔误,均径改作正体字,一般不出注,或于首见处出注。某些古籍中常见的极易混淆的形似字(如“已、己、巳”“太、大”等),一概径改不注。而在某些人名、书名、方药名中,间有采用异体字者,则需酌情核定。或存或改,均在该字首次出现时予以注明。

七、 原书的通假字,一般不予改动,或于首次出现时加注说明。避讳字一般不改。古医籍相关的中医术语中习惯用法(如藏府、臓腑;元气、原气;俞、腧、输;傍、旁;蓄、畜;惟、唯;夹、侠、挟;纹、文;辨、辩;症、证;消渴、痟渴;豆疮、痘疮;黏、粘;著、着;燥、躁;班、斑等),均各按原字,不予统一。

八、 凡属难字、冷僻字、异读字,以及少量疑难术语,酌情加以注释。原稿漫漶不清、脱漏之文字,若能通过考证得以解决,则补加注。若难以考出,用方框“□”表示,首次出注,后同不另加注。若能揣测为某字,然依据不足,则在该字外加方框。

九、 凡属错误的医药术语名词均改为规范正名,可在该名首次出现时加注说明。别名不改。异写、俗写名古今皆沿袭使用者,原则上各依底本,必要时在该名首次出现时加注说明。

十、 原书中用“—”作为分隔符号的,一律改用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