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良春序(第1版)

英雄肝胆 神仙手眼

——兼谈如何用好大剂量

日人渡边熙氏说:“汉药之秘不告人者,即在药量。”中药的药量主要根据患者的体质、症状,居住的地域、气候和选用的方剂、药物等进行考虑。由于使用的目的不同,用量也就有所不同。同一药物,因用量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或产生新的功能,从而发挥更大的作用。所以中药用量与作用的关系值得我们注意。

中药用量的决定,要从多方面来考虑,要它发挥新的作用或起到特定的疗效时,就必须突破常用剂量,打破顾虑,才能达到目的。如益母草用作“调经活血”时,其用量一般为9~15g,倘作“利水消肿”之用,则需大剂量,始能奏效,因为“矢虽中的”而“力不及彀”,即“药虽对证”而“用量不足”,往往不见效果。而利尿作用,一般每日用30~45g尚不见效,嗣后加至60~75g始奏明显之效;90~120g,其效更佳。孙台石在《简明医彀》说:“凡治法用药有奇险骇俗者,只要见得病真,便可施用,不必顾忌。”由于量变容易引起质变,故增大剂量能加强或产生新的作用,如大剂量的防风能解砒毒、芫花中毒,鱼腥草治大叶性肺炎。但加大剂量必须在一定限度内,如槟榔用75~90g是起驱钩虫、绦虫作用的,但如再增大剂量,患者的机体适应能力将不堪忍受,而出现休克等严重的后果。明·张景岳曾说:“治病用药,本贵精专,尤宜勇敢……但用一味为君,二三味为佐使,大剂进之,多多益善。夫用多之道何在?在乎必赖其力,而料无害者,即放胆用之。”这是可以作为我们参考的,也是提高中医临床疗效重要的一环。

戴复庵在《证治要诀》中提到:“药病须要适当,假使病大而汤小,则邪气少屈,而药力已乏,欲不复治,其可得乎?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竟不得灭,是谓不及。”当然也不能因为增大剂量可以加强药效,就忽视小剂量的作用,形成滥用大剂量的偏向,如大处方,药味多而乱,既浪费药材,增加病人的负担,更对机体有损,这是必须防止的一个倾向。并且具体应用大剂量时还必须随证施量,不能简单草率,以免偾事。今仝小林教授等所提倡的大剂量是建立在药少而精的基础上,颇有见地,值得推荐。

增大剂量,不是盲目的、胡乱肯定的,而是根据古今文献资料线索的引申,或是民间实践经验的事实,通过临床实践、系统观察才提出的。我曾在20世纪60年代初撰写《中药用量与作用之关系》一文,发于《江苏中医杂志》,虽有部分同仁提出商榷意见,但未能引起重视。今仝小林教授组织同事与学生编写的《重剂起沉疴》,查阅了大量文献资料,结合临床验证,颇多心悟创新之言,而无空泛不实之辞。此书精心编选,容古纳今,杏林耆宿,群贤毕至,共聚一堂,和盘托出。因此提倡大剂量,不是凭空臆测,而是有线索可循。诚不可多得之佳作,振兴中医学术之鸿篇,深得吾心,厥功伟矣!所以,此书一旦问世,必将洛阳纸贵,不胫而走,成为中医复兴的一面鲜艳的旗帜,受到爱好中医学术的人们的欢迎。欣慰之余,聊弁数语以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