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各类斜视的诊断和治疗
第五章 共同性内斜视
第一节 概述和分类
一、概述
共同性内斜视(comitant esotropia)是指眼球向鼻侧偏斜,其斜视角在任何注视方向均相等,无眼球运动障碍。根据双眼注视情况可分为双眼交替性共同性内斜视和单眼恒定性共同性内斜视。我们通常以符合下列条件者列为交替性内斜视:①患者可以自由使用任何一眼注视物体,即可自由交替选择注视眼;②患者多数时间用一眼注视物体,但遮盖该眼后另眼能注视(此时原遮盖眼已打开)持续1分钟以上或患者瞬目2次以上仍能持续用另眼(斜视眼)注视。单眼恒定性内斜视患者则仅用或经常用一眼注视,另眼注视不能持续1分钟以上,常伴有斜视性弱视。与其他类型斜视(如共同性外斜视)一样,内斜可被分开性融合机制控制而表现为内隐斜;间歇性控制而表现为间歇性内斜视;或完全不能控制而表现为显性内斜视。然而,由于人类的分开性融合范围要比集合性融合范围少很多,所以,临床上间歇性内斜视少见,而间歇性外斜视则十分常见。
单眼运动(duction)与双眼运动(version)检查对确定麻痹性斜视的麻痹肌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双眼运动检查对眼外肌不全麻痹的诊断更有利。同样,单眼运动与双眼运动检查对共同性斜视的诊断也很有价值。如双眼交替性共同性内斜视,作双眼运动检查时,患者向右侧看时,如以左眼作注视眼,因左眼本身有内斜,不需要向右转动太多,故右眼会外展不足;患者向左侧看时,如以右眼作注视眼,则左眼会外展不足;此时容易误诊为双侧外直肌不全麻痹。但如作单眼运动,则双眼的外展都正常。同理,共同性外斜视的患者双眼运动检查容易误诊为双眼内直肌不全麻痹,此时应作单眼运动检查加以区别。
共同性内斜视的发病率在欧美较高,亚洲较低。据报道,6月龄至6岁的小儿中,美国白人、非裔美国人和西班牙人的内斜发病率为1%~2%,而亚洲人的患病率低于0.1%[1]。
共同性内斜视的病因至今不明,一般认为内斜可由神经支配因素、机械因素或上述两种因素共同引起。神经支配因素包括注视反射、融合反射、大脑皮质和皮层下运动中枢功能障碍等;机械因素即解剖因素,如眼眶和眼球的大小形状、眼外肌的解剖变异等。von Noorden指出:“我们不可能找出共同性斜视的原因,我们不知道!”不过,的确有很多因素(单一或多个因素共同影响)促成斜视[2]。临床工作中经常见到一些小儿在感冒发热或全身虚弱后出现内斜,这可能与发热等引起脑部双眼融合功能下降有关。其他因素诸如遗传、母亲妊娠期服药、婴儿早产、低体重、出生时吸氧史、脑麻痹、智力发育差和伴有全身和其余眼部发育性病变(如先天性白内障、小角膜、小眼球等)等都可与共同性斜视的发生相关[3,4]。目前比较明确的病因是调节性内斜视肯定与远视性屈光不正引起的调节(accommodation)和调节性集合/调节(accommodative convergence/accommodation,AC/A)比率有关。
二、共同性内斜视的分类
1.婴幼儿(先天)性内斜视
2.后天获得性内斜视
(1)调节性内斜视
1)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
2)非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
3)部分调节性内斜视。
(2)非调节性内斜视
1)基本型内斜视。
2)集合过强型内斜视。
3)分开不足型内斜视。
4)微内斜(单眼固视综合征)。
3.继发性内斜视
(1)知觉性内斜视。
(2)外斜术后过矫的内斜视。
(3)残余性内斜视。
4.特殊性共同性内斜视
(1)急性共同性内斜视。
(2)周期性内斜视。
(3)调节性内斜视合并间歇性外斜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