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斜视与弱视筛查的现状

一、筛查的组织和实施

《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2013)》[6]要求儿童的视力和眼病筛查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在儿童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同时进行儿童眼及视力保健的宣传教育工作,早期发现儿童的眼病和视力不良。对筛查出的可疑眼病或视力低常儿童,应当及时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的相关专科门诊进一步诊治。并将视力检查覆盖率(该年辖区内接受视力检查的4~6岁儿童人数/该年辖区内4~6岁儿童人数)×100%作为筛查的考核指标。规范建议的筛查工具简单、容易获得:聚光手电灯、直径5cm左右的红球、遮眼板、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灯箱,这有利于筛查的开展和覆盖。初级眼保健和视力筛查可以在医生指导下由经过培训的护士、校医、保育员,在幼儿园、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结果由社区医生解释、判读。筛查异常的儿童转至地区中心医疗机构的眼科或视光中心进行综合眼部检查确诊和处理,基于眼镜、角膜接触镜、药物的光学矫正是最主要的干预方法。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卫生改革的不断推进,视力筛查和眼保健的实施模式也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了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的防控措施。方案的实施提高了全社会对儿童视力健康的关注和投入,使斜视与弱视的筛查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新阶段。尽管有相应的筛查技术规范和考核指标,斜视与弱视的筛查比单纯的视力筛查,普及程度和质量仍有待提高。笔者在近年参与的视力筛查和培训项目中,观察到斜视与弱视筛查工作中的一些特点。

1.不依赖自动筛查设备的筛查,虽然不需要较大的设备投入,但需要人员的严格培训。培训的效果、周期和人力成本是阻碍筛查技术推广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的儿童入托和入学率均达到90%以上,这为在学校和幼儿园进行集中筛查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但通过培训老师或校医来完成视力筛查,并不容易。

2.基层和社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严重缺乏,而参加过视力筛查专业培训尤其是斜视与弱视专业培训的人员少之又少,针对儿童的视力筛查的专门培训在县级以下地区基本为空白,这是视力筛查难以普及推广的重要原因。

3.社会医疗机构和健康管理机构的发展成为眼健康和视力筛查的新生力量,这些社会机构多采用设备依赖式的筛查,提高了筛查效率。其有偿服务和商业属性与学校、社区的业务对接尚无清晰的政策支持,其筛查的特异度和敏感度也参差不齐,缺少统一的技术规范和监管。

4.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在视力筛查中的作用并不突出。一方面是由于这些机构人力和设备的不足,另一方面儿童和家长并不愿意主动到基层机构进行视力体检。尽管全民医保和公共卫生均等化、居民健康档案等医疗政策中涵盖了视力筛查的内容和经费,但由于上述原因,社区视力筛查开展的并不理想。

儿童视力筛查尤其是斜视与弱视的筛查,是国际上公认的最适宜推广和普及的减少儿童视力损害的技术。其有效的组织开展和实施,还受到经济水平、人员培训、设备条件、政策规范、医疗保险覆盖的影响。在美国约有40%的儿童没有接受视力筛查,而筛查异常者中接受转诊随访者为50%~70%。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有效视力筛查模式。

二、展望

随着我国网络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普及,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将有希望协助解决斜视弱视筛查中的瓶颈问题。基于移动终端和人工智能的视力和斜视筛查系统,将有可能解决专科医生缺乏、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大数据技术和精准医疗将可能为有效筛查视力发育异常的高危儿童提供新的策略和转诊途径。未来,斜视弱视和其他儿童发育性眼病的流行病学研究,国产筛查设备的敏感度和特异度评价和标准制定,适合我国医疗保险和卫生政策的筛查转诊模式探索,将是儿童视力筛查研究的重要方向。

(王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