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斜视与弱视的筛查

第一节 概述

儿童不是成人的简单缩小版,儿童视觉损害的病因与成人大不相同。发育性眼病与遗传性眼病是儿童视力损害的主要原因,这些眼病的流学病学情况见表4-1[1,2]。屈光不正、弱视、斜视的患病率均大于1%,是儿童视力损害的主要原因。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早产儿视网膜病变、视网膜母细胞瘤、儿童葡萄膜炎等虽然患病率低,但可以造成眼球永久器质性损害,甚至危及生命,需要尽早发现,尽早诊断和治疗。

表4-1 儿童视觉损伤的眼部病变

造成儿童视力损害的眼病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发病年龄小,可于出生前或出生时就发生,也可发生于不同的年龄段;儿童不能表达主观不适,不易被父母早期发现;有家族和遗传倾向;与全身生长发育情况相关;造成的视觉损害时间长,可伴随终生;都会影响视觉发育,伴随弱视的发生。

斜视与弱视是儿童视力损害的主要原因,有早期症状、体征和潜伏期,并且具有适宜的检查确诊方法,确切的疗效和很好的成本-效益比,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可以从筛查中获益的疾病指南,是一类适合于在人群中进行筛查的眼病。研究表明,学龄前儿童视力筛查可以减少弱视患者的患病率,越早发现和治疗,恢复视力的可能性越大。未及时发现和治疗会导致终生视力损害,影响其学习表现、体育活动、社会心理健康和职业选择。

基于上述原因,多个学会机构已经制定了儿童视觉筛查的政策,包括美国眼科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Ophthalmology,AAO)、美国小儿眼科与斜视学会(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Pediatric Ophthalmology and Strabismus,AAPOS)、美国儿科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AAP)、美国预防服务工作组(United States Preventive Services Task Force,USPSTF)、美国注册视觉矫正师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ertified Orthoptists)均提出了对无症状儿童进行定期视觉筛查的建议。2017年USPSTF提出对3~5岁儿童进行弱视及其危险因素的筛查建议,对3岁以下无症状儿童的视觉筛查,尚缺少直接的支持或反对证据。

为提高儿童保健工作质量,进一步规范相关领域儿童保健服务的内容、方法、流程和考核评估,2013年4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我国《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及其他提供儿童保健服务的机构和医护人员开展儿童保健以及宣教工作进行指导。该技术规范的目的是通过眼保健宣传教育、视力评估和相关眼病的筛查,早期发现影响0~6岁儿童视觉发育的眼病,及早矫治或及时转诊,以预防儿童可控制性眼病的发生发展,保护和促进儿童视功能的正常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