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公共产品理论

2.2.1 公共产品的内涵与特征

经济社会生产的产品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私人物品,另一类是公共物品。所谓私人物品是只能供个人享用的物品,如食品、住宅等。而公共物品是与个人所有和享用的私人物品相对而言的一种产品。公共产品理论在西方经济学中的发展已经有二百多年了,公共产品的概念最初由兰度尔提出,后经萨缪尔森、奥尔森、布坎南等经济学家的研究不断发展。现代经济学广泛接受的关于公共产品的定义是1954年由经济学家萨缪尔森给出的定义,他在1954年发表的《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中提出了公共产品的严格定义:公共产品是所有成员集体享用的物品,社会群体成员可以同时享用该产品,每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减少其他社会成员对该产品的消费。或者说,公共产品是指那种无论每个人是否愿意购买它们,都能使社会每个成员获益的物品。界定一种物品或服务是否为公共产品,一般是根据其是否具备公共产品的两大基本特征来进行识别的。

从理论上讲,公共产品具备两个基本特征:消费的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所谓消费的非排他性是指只要有人提供了公共产品,不论其他人的意愿如何都不能排除其他人对该产品的消费。如果想排除其他人从公共产品提供中受益,要么是在技术上不可行或极其困难,要么是排除的成本过于昂贵而缺乏可行性。所谓消费的非竞争性是指某物品在增加一个消费者时,边际成本为零,或者说一个人对于某一产品的消费并不排斥别人同时对它的消费,并且增加一名消费者的消费并不排斥别人同时对它的消费。例如国防就是公共产品,它带给人民安全,公民甲享受国家安全保障时一点都不会影响公民乙对国家安全保障的享受,并且人们也无须花钱就能享受这种保障。治安、教育、医疗、环保、市政建设等公共服务均属于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点会使人产生“搭便车”心理,人们不会去购买公共产品。一方面,公共产品的成本往往大大超过个人从公共产品中得到的好处,这使得个人不愿购买公共产品。另一方面,个人的购买决策以其本人的边际效用与边际成本相等为依据,而不考虑其他人从这个产品中的得益,因此即使个人愿意购买公共产品,它的提供量也会大大低于效率需求量,市场提供公共产品将引起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即效率损失)。因此,研究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公共产品理论提出了一个政府机制应该怎样做的规范化标准,并为实践中的财政机制变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评判依据。公共产品理论还在解决市场失灵、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缓解社会矛盾、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首先,公共产品或服务是市场机制发生失灵的重要领域。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体现了公共部门的资源配置职能,市场经济体制下,许多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都与公共产品或服务有关。其次,农业领域(包括农业科技服务)存在大量的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经济活动,其相应的政策制定和制度供给必须以公共产品理论为指导。在通常情况下,需要政府部门通过直接提供、付费或者支付部分费用,给予补贴等方式提供公共产品。

2.2.2 准公共产品的概念与特征

通常意义上的公共产品,即严格意义上的纯公共产品,必须具备消费的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然而,在生活中很难找到同时具有这两个特性的产品,有许多产品要么具有非排他性却不具有非竞争性,要么具有非竞争性却不具有非排他性,这就很难将其归为纯公共产品范畴,但也不能将其归为私人产品范畴。一般依据公共产品的两个识别标准,将不同的物品或服务划分为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三类。同时具备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就是纯公共产品,两个都不具备的是私人产品,介于纯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属于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一般是指具有有限的非排他性或有限的非竞争性的产品。在现实生活中,同时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的真正纯公共产品很少,大多数物品都可以被看作介于私人产品与纯公共产品之间的准公共产品,如公园、城市绿地等。

2.2.3 蜂产业的准公共产品属性

蜂产业的准公共产品属性通过蜜蜂对植物的授粉服务得以体现。在自然界各种授粉昆虫中,蜜蜂对植物的授粉效率是最高的。蜜蜂授粉作为大多数作物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生态环节之一,能够使作物产量增加,品质改善并且能够提高后代的生活力。在现代农业系统中,许多粮食作物、瓜果蔬菜和牧草作物的生产都密切依赖于蜜蜂的授粉服务。目前,中国养殖蜜蜂的方式主要是个体蜂农以家庭经营的模式进行饲养,其主要目的是获取蜂产品,然而在蜂农野外放蜂的过程中,有意无意地形成了蜜蜂对周围植物的授粉服务,由于蜜蜂可以在以3公里为半径的范围内随意飞行,进行传花授粉,任何一种正在盛开的作物花朵都有机会得到蜜蜂的造访,都能够无条件地免费享受蜜蜂的授粉服务,无法限制受益者的免费消费,也不能根据作物种植者是否支付了费用来决定他是否具有享受蜜蜂授粉服务的资格,任何人都可以享受而不需要经过其他人或组织的许可,因此,蜜蜂的授粉服务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

另外,蜜蜂的授粉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之所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只有在蜜蜂的数量足够多,足以满足农作物授粉需求的情况下,蜜蜂的授粉服务才完全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此时,假如蜂场附近多增加一个果园,也不会减少原有果园对蜜蜂授粉服务的消费。然而,在最近的几十年中,由于农业的集约化生产、单一的栽培技术、寄生虫与疾病、杀虫剂的使用、城镇化与野外授粉者栖息地的减少等,由野蜂和人工饲养的蜜蜂所提供的授粉服务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Hein, 2008)。当前中国的蜂群数量无法有效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农业生产对蜜蜂授粉的需求很大(刘朋飞等,2011)。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蜜蜂授粉服务而言,当新增加一个消费者需要与原消费者同时分享蜜蜂的授粉服务时,势必会造成原有消费者的授粉需求不能得到满足,会影响原有消费者对蜜蜂授粉服务的消费,即他们不能同时享受蜜蜂授粉服务的消费。因此,本研究认为根据目前中国养蜂业的发展现状,蜜蜂的授粉服务具有消费的不完全非竞争性。

基于以上对蜜蜂授粉服务消费的非排他性与不完全的非竞争性分析,本研究认为中国的养蜂业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