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一节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考点一】气液固三相物质火灾危险性(表2-2-1)

表2-2-1 气液固三相物质火灾危险性

(续)

【考点二】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

国内主要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简称《建规》),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把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由高到低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见表2-2-2。

表2-2-2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

(续)

(续)

【重点、难点小结】三桶油、两种气(表2-2-3)

表2-2-3 三桶油、两种气

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生产时: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类、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类、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