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永泽《中级财务会计》(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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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04字
- 2021-05-21 22:41:02
3.2 课后习题详解
1.什么是存货?存货有何特征?如何分类?
答:(1)存货的含义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存货的主要特征
①存货是一种具有物质实体的有形资产。
②存货属于流动资产,具有较大的流动性。
③存货以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被销售或耗用为目的而取得。
④存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存在价值减损的可能性。
(3)存货的分类
①按经济用途的分类: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周转材料。
②按存放地点的分类:在途存货;在库存货;在制存货;在售存货。
③按取得方式的分类:外购存货;自制存货;委托加工存货;投资者投入的存货;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存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存货;盘盈的存货;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等。
2.存货的确认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企业在确认某项资产是否作为存货时,首先要视其是否符合存货的概念,在此前提下,应当同时满足存货确认的以下两个条件,才能加以确认:
(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存货确认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企业是否拥有某项存货的所有权。一般来说,凡企业拥有所有权的货物,无论存放何处,都应包括在本企业的存货之中;而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已将所有权转移给其他企业的货物,即使存放在本企业,也不应包括在本企业的存货之中。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有些交易方式下,存货实物的交付及所有权的转移与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可能并不同步,此时,存货的确认应当注重交易的经济实质,而不能仅仅依据其所有权的归属。
(2)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成本的计量必须以取得的确凿、可靠的证据为依据,并且具有可验证性。
3.如何确定外购存货的采购成本?
答:外购存货的成本是指存货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即采购成本,一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购买价款,是指所购货物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规定可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相关税费,是指进口关税、购买存货发生的消费税以及不能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等;
(3)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是指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各项费用以外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大宗物资的市内运杂费、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4.如何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存货的成本?
答: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存货,其入账价值应当根据该项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换入存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能够可靠地计量,分别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或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
(1)换入的存货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
①条件:a.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b.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会计处理注意两点:a.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作为换入存货的入账成本;b.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的处理。
(2)换入的存货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换出资产和换入存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即不能同时满足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两个条件,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存货的成本,无论是否涉及补价,均不确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5.如何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存货的成本?
答:(1)企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受让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成本。如果企业受让存货时还发生了运杂费等,也应当计入相关存货的成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涉及增值税的存货,受让存货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单独入账,不计入存货成本,即作为存货成本入账的公允价值是指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但是,债务人以存货所能够抵偿的债务金额,则是指包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
(2)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存货包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如果重组债权已计提了减值准备,应先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存货包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3)如果重组债权已计提了减值准备,应先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存货包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6.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何影响?
答:发出存货计价的方法包括: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采用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计算得出的计价结果各不相同,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一定的影响。
(1)不同计价方法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存货计价方法会直接影响期末存货的价值和销售成本的计算,进而对企业的利润、税收负担、现金流量、财务比率等产生影响。例如,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采用先进先出法会导致较高的期末存货、销售毛利、所得税和净收益额;如果物价持续下跌,则会得出相反的结论。
(3)计价方法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存货计价方法和企业的经营成果有关,即影响企业管理人员的业绩评价,很多企业按利润水平的高低来评价企业管理人员的业绩。如果存货的实物管理采用的是“先进先出法”,则可以随时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从而保证了产品成本和销售成本计算的及时性。因此,管理人员往往喜欢采用先进先出法来对存货进行计价,因为这样可以高估任职期间的利润水平,从而使自己的业绩增加。
7.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哪些?适用性如何?
答:(1)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①先进先出法。可以随时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从而保证了产品成本和销售成本计算的及时性,并且期末存货成本是按最近购货成本确定的,比较接近现行的市场价值。
②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并结转发出存货成本即可,平时不对发出存货计价。
③移动加权平均法。将存货的计价和明细账的登记分散在平时进行,从而可以随时掌握发出存货的成本和结存存货的成本,为存货管理及时提供所需信息。
④个别计价法。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完全一致,因而能准确地反映本期发出存货和期末结存存货的成本。
(2)各种计价方法的适用性
①先进先出法。采用该方法,有时对同一批发出存货要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成本计价,计算繁琐,不适合存货进出频繁的企业。
②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日常核算工作量较小,简便易行,适用于存货收发比较频繁的企业。但也正因为存货计价集中在月末进行,所以平时无法提供发出存货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存货的管理。
③移动加权平均法。采用这种方法,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加权平均单位成本,计算工作量较大,不适合收发货比较频繁的企业使用。
④个别计价法。采用该方法必须具备详细的存货收、发、存记录,日常核算非常繁琐,只适用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或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的计价,以及品种数量不多、单位价值较高或体积较大、容易辨认的存货的计价。
8.生产经营领用原材料与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的会计处理有何区别?
答:生产经营领用原材料与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虽然同是领用原材料,但会计处理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生产经营领用原材料的会计处理
原材料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领用后,其原有实物形态会发生改变乃至消失,其成本也随之形成相关资产成本或直接转化为费用。根据原材料的消耗特点,企业应按发出原材料的用途,将其成本直接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领用原材料时,按计算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委托加工物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2)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的会计处理
在2016年5月1日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之前,用于在机器设备等动产建造的原材料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不需要转出,用于房屋等不动产建造的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原材料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所以要做进项税转出,转到相关的在建工程项目成本中去,营改增以后不动产也可以抵扣进项税,不再做进项税转出,进项税额不计入工程成本。
领用原材料时,按存货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9.领用原材料与领用周转材料的会计处理有何区别?
答:原材料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各种材料,主要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两者在领用时的会计处理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领用原材料时,企业应按发出原材料的用途,将其成本直接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2)领用周转材料时,企业一般设置“周转材料”科目核算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企业应根据周转材料的消耗方式、价值大小、耐用程度等,选择适当的摊销方法,将其账面价值一次或分次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常用的周转材料摊销方法有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分次摊销法等。
10.什么是计划成本法?计划成本法主要有哪些主要优点?
答:(1)计划成本法的定义
计划成本法是指存货的日常收入、发出和结存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并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登记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月末,再通过对存货成本差异的分摊,将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和结存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进行反映的一种核算方法。
(2)计划成本法的主要优点
①可以简化存货的日常核算手续。因为在计划成本法下,同一种存货只有一个单位计划成本,存货明细账平时可以只登记、发、存数量,而不必登记收、发、存金额。
②有利于考核采购部门的工作业绩。计划成本法的显著特特点是可以通过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较,得出实际成本脱离计划成本的差异,并通过对差异的分析,寻求原因,据以考核采购部门的工作业绩,促使采购部门不断降低采购成本。
11.什么是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确定可变现净值应考虑哪些主要因素?
答:(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含义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确定可变现净值应考虑的因素:
①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客观证明。
②持有存货的目的。持有存货的目的不同,确定可变现净值的方法就有所不同:
a.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存货。产成品、商品和准备处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b.持有以备继续加工或耗用的材料存货。需要经过加工后再出售的原材料以及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等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该期间存货价格的变动是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已经存在的状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则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予以考虑。
12.材料存货的期末计量有何特点?
答:企业持有的材料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等)主要用于继续生产产品。会计期末,在运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对材料存货进行后续计量时,应当以该材料存货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与成本的比较为基础,区分以下两种情况确定其期末价值:
(1)如果用该材料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生产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2)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导致产成品的价格下降,从而导致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生产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并相应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3.如何确定本期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答:资产负债表日,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基础上,将存货可变现净值与存货成本进行比较,确定本期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然后再将本期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与“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原有的余额进行比较,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本期应计提(或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某期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原有余额
14.如何结转发出存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答:已经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在生产经营领用、销售或其他原因转出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适当的会计处理。
(1)生产经营领用的存货,领用时一般可不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待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一并调整。如果需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2)销售的存货,以及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情况下)、债务重组、作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的存货,在结转销售成本的同时,应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3)企业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的情况下)、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的存货,在转出存货账面价值的同时,应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4)可变现净值为零的存货,应当将其账面余额全部转销,同时转销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当存货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
①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②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③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④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15.什么是存货盘盈和盘亏?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1)存货盘盈和盘亏的含义
①存货盘盈,是指存货的实存数量超过账面结存数量的差额。
②存货盘亏,是指存货的实存数量少于账面结存数量的差额。
(2)存货盘盈和盘亏的会计处理
①存货发生盘盈,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及时予以登记入账,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②存货发生盘亏,应将其账面价值及时转销,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科目;盘亏存货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待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后,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a.属于定额内自然损耗造成的短缺,计入管理费用。
b.属于收发计量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短缺或毁损,将扣除可收回的保险公司和过失人赔款以及残料价值后的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其中,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存货,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当予以转出。
c.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毁损,将扣除可收回的保险公司和过失人赔款以及残料价值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