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盛都脊骨

美丽的边塞,一片富饶的疆土;辛勤的子民,数以万计智慧的结晶。我有幸是这里的子嗣,我为血液里循环着这方水土的气息,皮肤上散发着高原的花香,脚掌下踩着坚实的土地而感到无限荣光,我深深的爱着这里的一切。

盛都脊骨是这里的一个小饭庄,我与它有着许多渊源。盛都是历史中这片土地的荣耀,脊骨是这片土地上历史的传承,也可谓是古往今来,生生不息。而对于我与它的渊源要从老早就讲起,从它开业直到现在的发展我有目共睹。总的来说我与它是有情感的,因为它让我感到温暖,在我有限的生命当中,它像是我童年时光里的每一座山,每一条河,每一朵野花。

至于我为何与它有许多的渊源,是因为老板是我的大哥,厨子是我三哥,而服务员是我的龙套角色。它没有老舍写的茶馆丰富多彩,但也可比钟跃民的再回楼有爱,就像四月天,人间永远的四月天。大嫂是这里的第一大功臣,她总是热情的招呼每一位顾客,大大咧咧的性格似乎在许多年前就在为她的身份而积淀。

不怕亵渎的讲,在生活和生存面前大嫂是个聪慧的女人,尤其是那笑,乐气中散发着高雅和谐,让人觉得和蔼可亲,是生存的埋汰中留下的精华。而在大哥面前,大嫂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顾老还要顾小,却很少抱怨。只是生气了便臭骂一通,出出气便也罢了。大哥总会好言几句,虽然是梦醒酒长醉,讨好的话是不降格的,像是昏庸的帝王一样不理朝政,已是四十出头的男人。但在我心中对大哥是敬爱的,儿时也老听父亲美言。大哥在我心里是与钟跃民很相识的,怎么说呢,像是桔梗花的寓意吧,左手是十年漫长的打坐,右手是……,大概是如此吧,恕我童言无忌。

年前在盛都脊骨做事的光阴是短暂的,于我的人生而言那是宝贵的一段时间。我喜欢与长者久坐长谈,或许是因为偶尔会谈到我父亲,我也渴望听到他的故事,或许是思念,或许是血的渴望吧。人终归是一种富有情感的动物,悲伤与快乐是相生相克的,情感也似乎总在潜意识的在以此排解枯燥与孤独,大概是这样吧。

生息需要阳光与雨露,盛都脊骨是我生命旅程中暖心的驿站。我伴梦想不断的迁徙,这是游牧民族特有的精神。我情愿做上帝的弃婴,也不愿做她的宠儿,不畏风雪才是这方水土养育的子嗣。

仅已此文怀念我在盛都脊骨的日子,祝盛都脊骨兴旺发达,五福临门,愿大哥大嫂合家欢乐,财源广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