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小马驹初降原野

大草原的一座小山丘上,一匹全身乌黑的小马驹懵懵懂懂地闯进了这个世界。这一天,大自然格外开恩,给予了世间万物一个最美的晴天。破土而出的稚嫩草芽努力地推开去年发黄的枯草,让自己在阳光下舒展身体,迎接太阳温暖的照射。与嫩草一起摇摆的,是这匹小马驹。它正试图依靠还显柔弱的长腿站起来。在这个明媚的春日里,小马斯摩奇降生了——我们所能看到、感受到和拥抱到的一切,还有什么比这幅场景更美好呢?

此时的斯摩奇,还只不过是原野上众多小马驹中的一匹,来到世上的第一个清晨,还需要妈妈陪伴,防御周围一切可能发生的危险。它的毛发都是黑色的,“斯摩奇”[1]这个名字好像并不适合现在的它。等它到了四岁的时候,就另当别论了,想想那时候的它——已经成为一匹优秀的坐骑,每天早上只能透过马厩的窗户迎接阳光,每次上路之前,不但有人摆弄它的腿、蹄子,周围的人还会对它大呼小叫。

初春温暖的阳光洒落在小斯摩奇的身上,乌黑滑溜的身子也随之变暖。一个小时后,它便对周围的环境有了兴趣。它妈妈在旁边静静地守候着。小斯摩奇晃动着小脑袋,伸长了脖子去嗅妈妈的长腿。见儿子开始动弹,它妈妈嘶鸣着,用鼻子嗅着它短小的脖颈。听到响声的小斯摩奇,努力地用翕动的鼻孔,发出第一声微弱的嘶叫回应着妈妈的宠爱——当然要靠得很近才能听到。

这就是斯摩奇生命活动的开始。过了一会儿,斯摩奇的耳朵就会随着妈妈移动时发出的声响而移动,接着,在它鼻子前一英尺[2]的地方,它感觉到有东西闪过,但是它视力模糊,只能在这东西再次移动,更靠近它的时候,才开始将注意力集中到这个东西上。

东西近在咫尺,它靠着本能上去嗅了又嗅。咦,这不就是妈妈的腿的味道吗?这个熟悉的味道,早已经深深地印在脑海里了。于是,它竖起耳朵,第二次发出了叫声,当然,比第一次清亮许多。

虽然小斯摩奇四肢还很羸弱,但是出于本能它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站起来了。在肚子几乎要离开地面、体力不支准备休息下再起立的瞬间,它的一条前腿突然不听话地打了个弯,身子又瘫倒在了地上。

它喘着粗气,侧躺着,妈妈不停地绕着它转,似乎在鼓励它,时而用马语交流,时而用鼻子推它一把,最后走开了,仿佛想让它再试一次。片刻工夫,它再次昂起头,叉开四肢,动作就跟之前一模一样,不料这次摔得更惨。屡战屡败的同时,小马驹在不断地积累着经验。它嗅了嗅自己的四肢,又嗅了嗅草地,似乎在研究怎么才能让腿顺利地站立起来。

初春时节温暖清新的空气,造福着所有年轻的生命,斯摩奇也不例外。它的视力逐渐变得清晰了,力气也逐渐增大了,所以它并没有在地上躺很久。在距它不远的地方,一群脸上有白斑的小牛犊们,正在追逐嬉戏。它们眼睛睁得大大的,对着各自的妈妈大声嘶喊。它们尾巴竖得老高,一会儿跑开,一会儿又跑回来,奔跑的速度恐怕连灵缇犬都自叹不如。只可惜这一切,小斯摩奇都还看不到。

原野上,小马驹们都在一起跑跳着四处撒欢,畅快无比,对跑跳行为会毁坏浓密的草地毫无自觉。它们的爸爸妈妈则在周围守护着它们。小斯摩此时奇正在经历的无助和挣扎,这些小家伙们肯定也都经历过,甚至可能更糟糕,比如它们出生的时候,可能直接躺在白雪皑皑的原野上,或在冰冷的春雨里挨冻。

一方面为了能同小马驹独处,另一方面为了避免分心而去赶走多事的骟马或者妒忌心极强的小雌马,以便能全心全意地看护儿子,小斯摩奇的妈妈在待产的时候就悄然离开了马群,到了这个没有牛马、没有人类出没的地方,想等斯摩奇稍微长大点,会跑会跳了再带着它回到马群里去。

小斯摩奇的妈妈,是一匹纯正的原野血统的野马。它可以在严寒的冬天里,穿过笼罩着厚厚白雪的原野,到高山脊上寻找被大雪覆盖的草料;也可以在青草枯萎、水潭干涸的旱季,跨过草原、迈上高山,从空气中找出早就嗅到的水源。“适者生存”再适合它不过了——虽然到处跑,但是它总能轻易地躲过狮子的伏击和恶狼的搜捕。

在这个安静的初春的早晨,因为妈妈的存在,斯摩奇不用担心敌人的骚扰。它遗传了妈妈的那种野性本能,目前最艰巨的任务是要想方设法地用身上那几条四面叉开的长腿支撑起自己的身体站起来。

显然,首先要做的就是并拢这四条长腿,在这一点上,斯摩奇完成得很好。其次是聚集体内的力气,为下一步动作打基础。它先嗅了嗅地面以便确定距离,然后扬起头,伸出前肢,用聚集起来的所有力气,借着前肢拉动身体,伸直后肢支撑整个身体。幸运的是,由于之前摆放的四肢间距很合理,所以它成功地站了起来,唯一要做的就是让四肢挺直,不能发软。不幸的是,站起来的过程耗费太多体力,四肢开始打战。

这时候要是妈妈能说一句“干得不错,孩子”该多好。想着想着,它又跟之前一样,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却还跟骄傲的孔雀一样昂着头。这傻孩子,殊不知把四条腿挺直了才是保持直立的最好方法啊!

也许是这种起立再倒下的游戏让它感到兴奋,当然也有可能是它生气了,这次它没躺多久就开始重新站立。虽然四肢照样抖得厉害,不过它真的站起来了!母子互相嗅了嗅,小斯摩奇便开始第一次喝奶。它恢复了体力,暖乎了肚子。就这样,奇迹发生了——从出生到现在,历时一个半小时,斯摩奇就能站得稳稳的了。

这一天剩下的时间,对斯摩奇来说,虽然累但很快乐!它踏遍原野,跃过小峡谷,翻过小山丘,最远居然单独跑到了离妈妈十二英尺的地方。面对着一块面目狰狞的岩石,它勇敢地踹了一脚。就这样一直跑了很远,它才停下来。这时候,太阳也躲到了西边的山脊后面。斯摩奇伸展着四肢——这次可是自愿的——进入了甜蜜的梦乡。如果说这一天有遗憾,那就是它没有欣赏到生命中第一次美丽的日落。

草原夜晚的景色丝毫不亚于白天的。瞧,点点的繁星好似颗颗明珠,镶嵌在天幕下,闪闪地发着光。耀眼的北斗七星拖着长长的尾巴把光借给了一群追逐水牛的勇士们。小斯摩奇的妈妈走近了想看它是否睡得好,不料踩在它的尾巴上。错过了这美景并且正在恢复体力的小斯摩奇惊醒了,蹭地站了起来。

顿时,美梦变成了噩梦:当尾巴被踩住时,它还以为是遭到了野狼或者大熊的袭击,于是本能地跳起来摆出一副准备战斗的架势,不巧的是正好撞到了妈妈的下巴。“啊,疼!”它一边叫着,眼睛一边扫着眼前的地形,搜寻着敌人的影子,可是,连敌人的皮毛都没发现。于是它安心地扑到妈妈怀里。刚才兴奋的时候没意识到自己饿了,现在它要饱餐一顿温暖的乳汁,以填饱咕咕叫的肚肚。

几个小时后,东方的天空逐渐发白,闪烁的繁星也逐渐退下,猎捕水牛的勇士们都散去了。不知道该说是巧合还是遗憾,斯摩奇不但没欣赏到生命中的第一次日落,也没能欣赏到生命中的第一次日出,因为它又睡着了。不过一宿的酣睡加上乳汁的补给,它应该充满了能量,在新的一天,可以跑得更远。

日上三竿之际,炽热的阳光洒在斯摩奇蜷缩着的慵懒的身体上,终于,它准备起来了。它抖了抖耳朵,伸了伸懒腰,深深地呼吸了一下。这下,精神倍儿棒。在妈妈的召唤下,小斯摩奇扬起头四处望了望,然后站了起来。一切就绪之后,小斯摩奇又伸了伸脖子,垂下头,准备开始新一天的生活。

再次畅饮了妈妈的乳汁,妈妈就要带它去寻找食物了。第一次的觅食之旅对于小斯摩奇来说意义非凡。它们的目标是往南边约一英里[3]的地方,几棵树旁边的一洼清泉。此时,妈妈已舌干唇焦,要是能喝一口清凉的泉水就再好不过了,可是有了小宝贝,不得不像个护卫一样侦察着四周可能发生的危险,也不得不放慢步伐,边嗅青草边等小斯摩奇。淘气的小斯摩奇走得很慢。

斯摩奇见到了它生命中的第一个小动物——小棉尾兔。见到这么个庞然大物,小兔子自然是吓坏了,它在原地呆呆地站立了一秒钟,然后就迅速地绕着斯摩奇的腿窜来窜去,看是否有洞可以钻进去。斯摩奇此时正需要一个合适的理由让自己奔跑起来。它没见过这种小生物,更没料到一下子能这么近距离地接触,否则它早就逃走了。但当它跨过一根长长的枯草,那枯草挠痒痒一样地挠着它的肚子的时候,它叫了一声,飞快地冲了出去。

它专注地奔跑着,完全没注意到已经跟妈妈走的方向相反了。只见它四肢交替,使出全身力气越跑越快。还好妈妈及时发现,嘶鸣着呼唤它。听到妈妈的叫声,它才发现自己走错路了,于是掉头风一样奔向妈妈,这感觉,就像是此处有敌人,需要妈妈庇护一样。这匹野性十足的小马驹在这个时候展露了它的好身手,它高扬着骄傲的头颅,抖动着漂亮的鬃毛,鼻子里呼哧呼哧喷着气,发出啾啾声,再慢慢平静下来。

它们就这样花了好几个小时才到了泉水边。饥渴难耐的妈妈终于咕噜咕噜地喝上了好几口清凉的泉水,顿时觉得疲劳一扫而光,身心舒畅。可小斯摩奇就不一样了,它只是走到泉水边,嗅了嗅这清澈的泉水,并没有喝。对于它来说,这泉水毫无吸引力;同样没有意义的,是一簇簇遍地生长的嫩草,只是在上面跑的地毯而已。

小斯摩奇一直期待着各种具有挑战性的感觉,比如害怕。这一天余下的时间里,它一会儿活力四射地围着泉水嬉戏玩耍,一会儿跑到杨木林中,去看那些令它毛骨悚然的大树桩。

更令人害怕的在后面,只是小斯摩奇还没有发现,一只大丛林狼正透过枯柳虎视眈眈地注视着它,想扑倒这美味的小马驹,吃它的肉。只是碍于小马驹的妈妈在,所以一直没敢下手。

机会总是稍纵即逝,每到可以扑倒小斯摩奇的时候,它妈妈都会适时出现。大丛林狼为了不被小马驹的妈妈用蹄子掀翻,始终没有暴露自己。它意识到自己不论再等多久也没办法吃到这匹小马驹了,于是嗅嗅鼻子、咽咽口水,蹑手蹑脚地离开了,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蹲下来继续观察。不过这次它没有了树木遮挡行踪。狼正犹豫着该什么时候离开,这时小斯摩奇却远远地看到了它。

小斯摩奇把这头丛林狼看成了一个会动的树桩,感到好玩极了!它兴奋地低下头,卷起尾巴,向着丛林狼挪过去。这正是丛林狼所期盼的,当距离只有几英尺的时候,它突然迅速地起身跑开了。丛林狼想利用小斯摩奇的好奇心把它从妈妈身边引开,离开妈妈的视线范围,翻过山脊,这样它就可以享受这来之不易的野味了!

一方面,好奇心驱使着小斯摩奇不断追逐着这跑跳自如、跟自己妈妈完全不像的黄色东西;另一方面,天生的本能在不断警告它停住脚步。但是好奇心打败了警告,直到翻过了那座山,它才觉出情况不妙。

嗖地,那丛林狼转过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小斯摩奇,试图咬住它的喉咙。但小斯摩奇也不是好欺负的——血管里流淌着的敢于同大灰狼以及美洲豹搏斗的原野马血统的特质爆发了!它以比闪电还快的速度退后,后腿支撑,身子腾空跃起。丛林狼只咬到了它的下巴。但这个敌人(这次的的确确是个敌人)还是太强大,斯摩奇踢不开,没法摆脱,后腿肌腱也传来一阵剧痛,这场交战还在继续着……

小斯摩奇真的害怕了,发出一阵尖叫以示求救,希望周围有谁能看到这场战斗。斯摩奇的妈妈听见了尖叫,绷紧神经,飞快冲上山顶,环顾四周,看到了小斯摩奇的境遇,来不及思考,就竖起耳朵,龇牙咧嘴地疾驰而下,四蹄生风地加入了战斗。这气势,似乎连大地都要为之震撼。

转眼的工夫,漫天都飞舞着黄色的皮毛。交战演变成了追逐战,丛林狼一直在前面跑,直到翻过第二座山,才甩开了小马的妈妈而逃得无影无踪。

能够离开这个地方,小斯摩奇既兴奋又激动,缓缓地跟着妈妈返回到泉水边。在途中,它又累又饿,已经没有力气去看那些大树桩,也没有精力去跟那些挠它肚子痒痒的枯草玩耍。吃饱喝足,看着不再疼痛的后腿上已经干掉的血迹,它迫不及待地舒展开了四肢,在妈妈的保护下,结束了这一天,进入了梦乡。它应该会梦到大树桩吧?哦,对,还有那个会动的大树桩。

第二天,伴随着冉冉升起的太阳,小斯摩奇也起来了,半睁着眼睛,跟旁边的大石头一样,一动不动地、安静地享受这初升的日光浴。只是,一条发僵的后腿,不断地让它回想着昨天发生的一切。它想把那恐怖的场面忘掉,简直就是灭自己士气长他人威风。显然,它再也不会狼、桩不分,更不会忘了那头丛林狼。想归想,终究是少年不知愁滋味,新的一天,就有新的玩法,兴致依然。

斯摩奇出生两天了,长的不只是身体,还有充沛的体力。这天,在太阳升起来几个小时之后,它始终乖乖地保持跟妈妈同样的速度,一点儿都没觉得累,僵硬的后腿也在走动的过程中,逐步恢复,变得灵活如初。

就这样行进了很久,跨过平原,翻过一座高山,穿过一条条河流。妈妈越走越起劲,都不愿意停下来给小斯摩奇喂奶了,可小斯摩奇累了,开始变得狂躁不安。

西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它们还在走着,但步伐开始变得缓慢。好不容易,妈妈停下来吃草了,小斯摩奇则累得瘫倒在地上,丝毫不想动。

妈妈打算带着小斯摩奇回到原野上去,那里有成群的野马,也有年纪差不多大的小马驹可以一起玩,可小斯摩奇并不知道此行的终点是哪里,它只是跟着妈妈往前走,其余的一概不知,所以当夜里妈妈要继续走的时候,它终于闹情绪了。

但这情绪随着抵达目的地而消失了,因为它发现妈妈的步子开始变缓,再也没有了赶路的意思。妈妈先是在小溪旁停下来喝水,接着来到了一棵很大的杨树前面,开始吃草。小斯摩奇突然变得兴奋起来——赶了一天的路,筋疲力尽,终于可以休息了!此时太阳已经升起,小斯摩奇却在刚冒出长叶的杨树荫下睡着了,耳朵偶尔还会抽动几下。

那天它几乎都在睡觉中度过,饿了的时候会迷迷糊糊地喝点奶,喝完继续倒在暖乎乎的地上睡觉。

一直睡到第二天后半夜,天快亮的时候,斯摩奇才精神抖擞地起来了。

它越来越强壮,视野越来越开阔,体能和视野已经达到妈妈的一半了。那天清晨,妈妈发现了一群正在漫步找水喝的马群,仔细一看,正是自己的家族,于是发出一声嘶鸣。听到召唤马群朝着它们俩走来。小斯摩奇困惑地竖起双耳,饶有兴趣地盯着这群跟妈妈长得差不多的家伙们。“这么多!”虽然看上去没什么危险,但是吸取上次丛林狼的教训,它再也不敢轻易离开妈妈半步。

妈妈双耳往前竖着,静候着越来越近的马群。几匹领头的马发现了小斯摩奇的存在,于是马群发出一阵骚动,全都涌上来,非常热情地表示对这位新生儿的欢迎。而妈妈则伸长耳朵,示意大家不要靠太近。

瞬间多了这么多同类,小斯摩奇开始紧张,它紧挨着妈妈,膝盖发抖,但是头颅高扬着,眼睛里也闪烁着期盼的光芒,欣喜地接受这种改变,勇敢地面对同类。其中一匹胆识卓越的骟马,全然不顾小斯摩奇妈妈警告的目光,走到它跟前,小斯摩奇也不认生,同这匹陌生马蹭了蹭鼻子。妈妈似乎想上前咬一下这骟马,小斯摩奇发现了,强烈的渴望驱使着它捉弄妈妈一下,它先自己咬了骟马一口。

整整一个小时,妈妈都守候在一旁,看着马儿们跟小斯摩奇互相认识,它不是担心谁会伤害自己的宝贝儿子,而是想一开始就宣布“主权”——小斯摩奇是属于它的,儿子的所有事情都要它来做主。大家很快领会了它的意思,花了大约两天的时间才接受这位新伙伴的融入,不再排斥小斯摩奇。

接下来的几天,为了争夺小斯摩奇的监护权,除了它妈妈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之外,其余的不管是小雌马还是老母马,不管是小骟马还是老矮马,所有的马都想决一高下。于是马群里掀起一股争风吃醋、相互斗殴的旋风,因为大家都想整天跟着它、陪它玩儿,和它妈妈一起守护它。角逐下来,马群的头头——一匹鹿皮色的坐骑马,在争斗中敏捷地踢中了对手的肋骨,狠狠咬伤了竞争者油亮光滑的皮肤,全场都服气之后,赢得了最后的胜利,也就顺理成章地当上地位仅次于小斯摩奇妈妈的“保镖”。小斯摩奇在妈妈身边,目不转睛、兴趣盎然地观看了整个角逐过程。

这匹鹿皮色的冠军马,身上累累的伤痕证明它久经沙场,背上马鞍的勒痕证明它曾是牧牛马中的佼佼者。而现在的它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唯一要做的就是在冬天找到有草料的地方,夏天找到阴凉之处和持续供应的嫩草。每次有小马驹降生,它都声色俱厉地宣布自己对这些小孩子拥有决定权,就跟刚才获得看护小斯摩奇的权力一样。加上小斯摩奇,现在马群里一共有四匹小马驹。

跟老顽童一样的鹿皮色马相比,小斯摩奇的妈妈要年轻十岁,论玩,应该比鹿皮色马会玩。但是现在它当了妈妈,感觉到了自己对孩子的责任,便收敛了许多,保证自己身体的健康才是首要任务,那样儿子就不会因为没有充足的奶喝而发育不良了。它没有多余的时间去玩,也从不主动陪小斯摩奇玩,但是它允许小斯摩奇找自己陪它玩,也会限制并看护玩疯了的小斯摩奇。母爱的伟大,导致它全心全意地爱着小斯摩奇,甚至愿意随时为它献身。

由于妈妈“没时间”,鹿皮色马陪小斯摩奇的时间越来越多,很快它们俩就混熟了。鹿皮色马总是小心翼翼地咬着小斯摩奇的腰,但不至于弄伤它,小斯摩奇想“报仇”回踢,它又立马闪开,惹得小斯摩奇满草原地追着它跑,玩得不亦乐乎。别的马只能饱饱眼福,在一边羡慕妒忌啦!

小斯摩奇的妈妈不好当着小斯摩奇的面警告鹿皮色马离属于它的小马驹远点,所以只能默许它们追逐打闹,但它的眼睛和意识都留意着鹿皮色马,只有当小斯摩奇累了、饿了回来找食物的时候,它才会耳朵后竖地向鹿皮色马发出警告。

几天后,鹿皮马虽然开始接受其他的马匹靠近小斯摩奇,但还是尽最大努力保护小斯摩奇的安全,或者直接想方设法赶走它们。事实证明,后者行不通,因为小斯摩奇是个很有主见的孩子,有时候会特别想跟它们玩儿。而且,鹿皮马多虑了,因为它们只是想跟小斯摩奇玩。小斯摩奇可不是这样想的,它会不厌其烦地欺负它们,比如它会跟在某一匹大马后面发动攻击,就像是要吃掉人家,而大马能做的就是逃离这个追着它的顽皮鬼。

好景不长,被宠了两个星期后,小斯摩奇便被冷落了。因为,马群里出现了另外一匹两天大的小马驹,也是由妈妈长途跋涉带到这里的。那天清晨自己在小溪边被欢迎的情景还历历在目,此刻却以旁观者的身份目睹了新人到来引发的欢呼雀跃。鹿皮马争强好胜,再次成为胜利者,冷落了小斯摩奇。这一切,让小斯摩奇觉得既陌生又熟悉,心里难免阵阵失落。

不过,失落归失落,小斯摩奇不觉得这有什么错,只要有合适的玩伴儿就行。没过多久,它就跟一匹小雌马成了好朋友,再后来,就跟所有的小马驹都玩到了一块儿。

从此,小斯摩奇越来越自由。每次出去,都不再有什么保镖跟着,但是它也比较自觉,不会走太远,即使一不留神走远了,也会迅速地跑回来。这个春天是如此的美好。小斯摩奇的智慧得到了快速发展,明白了草很好吃,口渴喝水是很舒服的,等等。再后来看到丛林狼,不但不惧怕,反倒会起身去追。

有一天,跑出去玩的途中,它碰到了另外一种看上去并不危险的黄色动物。“动物都是黄色的吗?”好奇心再次驱使着它一定要把这东西弄明白,于是它尾随着这动物到了一片柳树林边。那家伙悠然自得地嚼着什么,慢悠悠地钻进了林子里面,柳条遮住了身子,只有尾巴留在外面。小斯摩奇凑了过去,嗅了嗅,不觉得有危险,于是靠得更近,想去嗅个究竟。不料这家伙是个豪猪,它将四英寸[4]长的豪猪刺送进了小斯摩奇的鼻孔。斯摩奇顿时感到一阵剧痛,忍不住大叫起来!

幸运的是,豪猪只是浅浅地刺了几下斯摩奇,以示警告,要是再刺进去几英寸,这刺恐怕就会穿透它的鼻子,插入它眼睛,被刺的地方将会肿得老高,没法进食,只能饿死。

又过了几天,斯摩奇又发现了一种不认识的动物,确切地说,应该是一群。虽然它不是很感兴趣,但闲着也是闲着,那就好好瞧瞧,妈妈还在不远的地方呢!

小斯摩奇对那群小动物很感兴趣,于是昂首阔步地迈向了那些小不点。它们就这样互相对视着,距离越来越近,相互之间都不害怕对方。斯摩奇停下来,继续充满好奇地打量着小动物们。彼此都不知道在未来的日子里,它们会无数次地相遇,比如在屠宰场、白天放牧和夜晚守卫的场合,或者尘土飞扬的、闷热的山间小道上。到那时候,一个牛仔会骑在斯摩奇的背上,赶着一群斯摩奇眼前的动物奔跑。

现在的斯摩奇,哪里会担心将来的事情?面前那头脸上有白斑的小牛犊也是,都还处在“一切玩为大”的年纪。妈妈开始召唤小斯摩奇,于是它竖起长长的耳朵,收起开裂的蹄子,踢踢后脚跟,低下头,蹦跶着回到了妈妈身边。

注释:

[1]英语smoky意为烟灰色。

[2]1英尺=0.3048米。

[3]1英里=1.609千米。

[4]1英寸=2.54厘米。